- 註冊時間
- 2016-2-26
- 最後登錄
- 2025-11-24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7678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43954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提高農民職災保險就醫津貼 農業部公告草案
農業部日前表示,考量近年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制度調整,且提升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不能工作期間之醫療及照護品質,有助於被保險人縮短復原期,公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第22條修正草案,提高就醫津貼門診及住院診療之發給水準。
農業部指出,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第2條規定,農職保提供被保險人於遭遇職災時,得領取就醫津貼。就醫津貼係於被保險人因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不能工作期間,請領傷害給付時併同發給,係為減輕就醫治療費用負擔之慰問金性質;就醫津貼發給水準,原係以健保就醫時所需負擔費用評估訂定,惟民國一百十二年健保部分負擔制度調整、復衛生福利部113年3月4日衛部醫字第1131660861號公告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
考量被保險人就醫之部分負擔費用可能增加,且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傷病給付係自不能工作第四日開始發給,即前三日之醫療費用須自行支應,復考量提升被保險人職業傷病休養品質,有利縮短復原期間,草案規劃提高就醫津貼發給水準,將門診每日新臺幣五十元,提高為每日一百元、住院診療每日九百元提高為每日一千二百元。
來源:法源法律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