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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能源交易 催生新商機 6873泓德能源 雲豹能源 森崴能源 士電 東元 華城
2025/10/19
隨著全球加速邁向淨零轉型,能源已從單純的供應問題,轉變為區域間競合與產業發展的新舞台。各國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強化電網等基礎設施,此時跨境的能源交易不再限於傳統石油、煤炭或天然氣等化石燃料,更包括跨境的再生能源電力輸出。這股趨勢不僅推動上游的設備製造與技術輸出,更帶動中游的專案融資、工程服務,以及下游的數位化管理與綠電採購模式創新,催生新一波的綠色產業生態系統。
跨境再生能源電力交易的挑戰更為多層次。再生能源電力必須透過跨國電網即時輸送,涉及輸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頻率與電壓標準的協調,且須確保跨境電力的安全與穩定性。此外,電力其「綠色屬性」亦須透過國際認可的憑證與追溯系統來加以驗證,因此牽涉到不同國家對再生能源定義、追蹤方法及市場制度的整合。這僅需要雙邊或多邊政府層級的合作,更仰賴區域能源規劃、標準制定與數位化監管工具的同步推進,才能使跨境再生能源交易落地並具備可持續性。
對企業而言,能源區域合作不只是「國與國之間的協議」,而是投資機會、合作契機與市場入口。無論是透過參與跨境再生能源專案、布局能源儲存與電網基礎建設,還是開發區域性的碳與綠電交易平台,都將成為下一波產業成長關鍵引擎。企業如能掌握這波浪潮,將在能源轉型的商業競賽中取得優勢。
觀察全球跨區能源合作案例,以東協跨國電網(APG)發展最早,1997年「東協願景2020」提出電網互聯概念,致力於2045年前建構東協會員國的整合電網,提升整體的能源安全與可靠性。由於東協各國電力資源分布不均,如寮國、馬來西亞具豐沛水力資源,而用電較集中於新加坡、泰國與馬來西亞等地,建置跨國電網除可優化東南亞地區的發用電配置,在東協各國積極開發風力、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的趨勢下,亦可同時促進具間歇性的再生電力調度利用。APG目前已建置約7.7GW電網容量,2040年目標容量則是17.6GW。
2014年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合作、開發東協會員國的多邊電力交易模式「寮泰馬新電力整合計畫」(LTMS-PIP)標誌APG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該計畫2022年啟動,以寮國為主要電力輸出國,初期以100MW水力發電為示範目標,途經泰國與馬來西亞的電網,最終將電力輸至新加坡。LTMS-PIP促進東協會員國間電力政策協調與商業合作,更以「過路(網)收費機制」吸引當地政府參與,如原僅擔任輸電角色的泰國已表達有參與購買綠電的意願,後續可能與新加坡形成競購態勢。
新加坡的電力需求隨經濟發展而加速成長,能源政策以強化能源進口穩定性為主軸。2021年俄烏戰爭帶來的能源通膨,促使新加坡調整能源策略,推動能源種類多元化,除既有天然氣、燃煤等,也尋求再生能源、氫能等解方,且規劃於2035年前進口最多4GW的再生能源,約占未來總需求量30%。
歐盟2014年起實施單一電力市場措施,除跨國電力交易外,更在泛歐能源網路政策架構下,聚焦跨境的能源基礎建設,以區域合作方式推動計畫。歐盟電網是全球最大的跨境互聯電網,連結歐盟境內27個國家,與英國亦有海底電纜相連,總容量超過93GW,且歐盟也規劃到2030年電網跨境互連比率將達15%。
近期發生西班牙、葡萄牙的大停電事件,顯示出再生能源發電仍需一定程度的基載電力配合,更暴露兩國因與歐洲電網連結過低(僅5%)的弱點,致無法透過歐盟大電網即時調節,造成區域電網崩潰。
跨國間的能源合作已從傳統供應安全議題,進一步涵蓋基礎建設投資、制度創新、技術協調與市場設計等多元面向,也是區域經濟整合與產業升級的重要推力。展望未來,能否在能源區域合作中建立兼具技術韌性、制度透明與商業化發展的框架,將是各國與企業掌握這波能源轉型契機的重點。對於先行者而言,這不僅是參與國際能源合作的起點,更是搶占未來能源新秩序話語權的關鍵。
對企業來說,跨境電網也將帶動如上游智慧電網與再生能源的相關設備、工程與技術輸出需求,而中游亦須投融資金融服務,以擴大進入區域基礎建設的力道,下游則能憑藉ICT技術能力,持續發展數位化監管與綠電交易平台,在未來跨境能源市場中扮演要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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