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社事件是發生於1930年日治台灣的抗日行動,地點在台中州能高郡霧社(今屬南投縣仁愛鄉)。事件是由於當地賽德克族(馬赫坡社),因為不滿台灣總督府與地方政府的壓迫而發起,犧牲人數近千人,僅次於西來庵事件。事件領導人莫那魯道自殺外,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霧社事件是日本統治台灣期間最後一次武裝抗日行動。台灣總督府於此事件之處理方式遭日本帝國議會強烈質疑,總督石塚英藏與總務長官人見次郎等人遭到撤換。
為了於霧社砍伐林木,台灣總督府優待入山工作人員,除正式警察外,其他入山勞工日人皆一律給以警察或隘勇名義;一日,因砍伐不當導致五個正在工作的原住民被壓死,且有許多族人在搬運木頭時被日人毆打。除此,根據日本警方1930年10月7日的紀錄,在一場婚宴時,莫那魯道長子塔達歐·莫那想跟與同僚一起路過的日警吉村克己巡査敬酒,當他拉著吉村的手時,吉村以「討厭那個不潔的筵席而欲加以拒絕,要將被握住的手甩開」為由,以警棍對塔達歐·莫那毆打兩次,其他原住民憤而群起圍毆日警。爾後在比荷·瓦利斯和比荷·沙波的策動下,引爆「霧社事件」。
第一次霧社事件
日本昭和5年(1930年)10月27日,殖民地政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而舉行台灣神社祭。於霧社地區舉行聯合運動會,此時日人警備鬆弛。賽德克族霧社群(即德奇達雅群)之馬赫坡、荷歌、波亞倫、斯庫、羅多夫、塔羅灣等6部落抗日的賽德克族等共約1,200人(戰鬥人員僅300多人),趁霧社地區晚秋季節之破曉時分,由霧社群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首先發難,分數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十三處。並同時襲擊霧社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宿舍等,獲得槍枝180挺和彈藥23,037發。共殺死日本人134名(包含婦孺)、及誤殺2位著日人服裝的台灣人,並殺傷215人。同時切斷通往外地的電話線。擔任日本警察的賽德克族人花岡一郎,選擇全家自殺沒有參加起事。日本殖民政府以「以夷制夷」的方式,驅使其他原住民擔任第一線鎮壓武裝部隊。
第二次霧社事件
第一次霧社事件之倖存者,被安置於「保護蕃收容所」。在日本警方「道澤駐在所」鼓勵下,再次有216人不幸死於非命。
1930年11月10日道澤群總頭目泰目·瓦利斯被抗日的原住民殺死,讓道澤群懷恨在心。更由於霧社事件日人利用各部落之間的敵對,使用「以夷制夷」策略,利誘脅逼此二部族組成「味方蕃」襲擊隊,投入戰事,造成霧社各族群之間的仇怨擴大。但是因日本政府決定從輕處分霧社事件的參與者,造成道澤群憤恨不平,4月25日,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襲擊隊,攻擊霧社事件餘生者居住的容所,被殺死及自殺者共216人。達到報仇目的的道澤群襲擊隊員,共砍下101個首級,提回道澤駐在所向日警「繳功」。此保護蕃收容所襲擊事件被稱作第二次霧社事件。
當時的霧社
由馬赫坡高地之塹壕向馬赫坡大岩窟砲擊
事件爆發現場慘況
番外篇;
海角七號導演魏德聖也正準備拍攝電影《賽德克·巴萊》,多年來,台灣有許多以霧社事件為主題的藝文與影視作品,以紀念這場戰役的人們,
《 本帖最後由 水漾甜心 於 2010-11-23 11:3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