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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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到了,除了念書,打工好象是當學生的另一種選擇。
雖然身為高齡學生,不過我也想體驗打工的樂趣與辛酸。
然而這才發現臨時工不好找耶。
根據號稱打工皇後的妹妹給的幾項指示,她說,第一,便利商店很累,不是人做的,要三思,且要有變成胖子的心理准備,因為超過午夜十二點後,那些東西都跑到自己的五髒廟裡,直到現在她還身受其害。
第二,加油站打工也不是人干的,要我放棄,站一整天會受不了,除了腿變粗,還會被曬黑,她也同樣深受其害。
第三,家教更是沒尊嚴的工作,要有被家長、老師嫌棄的壓力,更會有一輩子不敢生小孩的後遺症。
每一項都被她嫌棄得一無是處的情況下,我接到一通電話。
某家銀行轉告我,我去年中的發票其實是沒中的,由於我與行員小姐的雙重誤會,造成要我帶兩百元去退還的丟人事件。
頭一遭發生這麼不名譽的事件,當我一走進銀行,所有的行員全看著我,等著我把兩百元掏出來。好似我一掏出來,馬上有整人攝影機組、主持人沖出來嘲笑我。
因為這件事,使我產生要中第一特獎的志願。
我便與志同道合的伙伴阿狗,開始了我的另一項副業──撿發票。
什麼?你們露出什麼瞧不起人的眼光!
這可是一項可歌可泣的職業,我們要忍受多少恥辱、訕笑,才能達成一個月四百張的業績。
我們從躲躲藏藏,羞赧不情願,漸漸演變成天天出動、欲罷不能的情況。我們甚至自備工具,包括垃圾夾、口罩、帽子、濕巾……一應俱全。
當然我們也是有敵人的,比如說那些歐巴桑、撿紙箱的歐吉桑,每當我們發現有人占據了便利商店的垃圾桶,就扼腕不已。
經過一個月的訓練,我們的眼睛簡直可聽聲辨位,用腳踩就可知是不是,任何揉得再小的發票,我們一眼就能看透。
厲害吧!這可是另一項別人不會的才能。
曾經我們也會把尊嚴放第一,後來發現,尊嚴不算什麼,對到發票的快樂才是值得,尤其又不花自己的錢。
我們誇張的程度,還惹得一位伯伯發現我們時常在便利商店搜尋,眼帶憐憫的把手中的那一張發票遞給我們。還有推輪椅賣面紙的菲傭,以及許多朋友把包包裡的發票塞給我們,救濟我們。
實在是人間有溫暖,處處有溫情,讓人不禁掬一把感激的淚水。
問我們這個月對中多少元?
不多不少,兩百元。
是的,沒錯!我知道很少。我媽甚至寧願一個月給我一千元,也不希望我到處去撿發票。
可是,人爭一口氣,我一定要對中二十萬,讓那個要我退兩百元的銀行瞧瞧。
嗚……只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下一次,如果在各位住家附近看到有兩位鬼祟的女孩子在地上東張西望,請不要客氣的丟兩張發票在地上讓她們撿吧!
一定要用丟的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