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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享] 登報批議長 靈泉禪寺老和尚不起訴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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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7 15:28: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基隆市議會議長黃景泰,因不滿「靈泉禪寺」董事長莊清旺刊登聲明啟事,點名他明知「擁恆藝術園區」與靈泉禪寺有土地所有權糾紛,還在園區內辦活動,有官商掛勾之嫌,憤而控告莊清旺及董事共16人加重誹謗罪,檢察官認定黃景泰確實早知有土地糾紛,且「官商掛勾」等用字,屬合理的評論範圍,予以不起訴處分。
基市議長黃景泰說,他4月1日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但內容還未仔細詳讀,要聽聽律師建議,再決定是否上訴。
財團法人基隆市靈泉禪寺,不滿出租供擁恆藝術園區使用的土地遭侵占,控告擁恆的董事長陳振豐侵占,本案檢方還在調查。
靈泉禪寺董事長莊清旺及董事,去年10月21日在本報刊登聲明啟事,內容為「張市長與黃議長既悉該擁恆藝術園區即為陳振豐經營之墓園,並明知無權占有的可議情事,卻仍大肆假借該地舉辦光復節登山健行大會云云,非但深有瓜田李下之不妥,且亦難免官商掛勾之形象。」
16人被控加重誹謗
黃景泰不滿莊清旺在報紙刊登聲明啟事,還將聲明啟事寄給七堵區泰安里等多人,同年10月28日控告莊清旺與董事陳智鈞等共16人涉及加重誹謗罪。
黃景泰指出,他不清楚擁恆藝術園區是誰的土地,也不知靈泉禪寺與擁恆之間的土地糾紛。
檢認定屬合理評論
但檢察官審閱律師提告的訴狀發現,黃景泰擔任議員期間,曾受擁恆董事長陳振豐之託,協助與靈泉禪寺洽談土地租用、買賣及交換事宜,因而認定,黃景泰在舉行登山健行活動前,就已知道擁恆與靈泉禪寺間有土地所有權糾紛,仍與市長張通榮在有爭議的土地舉辦登山活動。
檢方認為,80歲的老和尚莊清旺,因任靈泉禪寺董事會董事長,為維護禪寺財產,在聲明啟事中瓜田李下、難免官商掛勾之形象等用字,屬於合理評論範圍,並未觸犯加重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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