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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了伊斯蘭婦女的獨立精神地位和智力水平之後,我要談談她們在男性中的地位和她們跟男性的關係。這裡我們要說明的是一種互相倚賴的關係。古蘭經說:
「祂的又一個跡象之一,就是祂為你們在同類中造化妻室,以安慰你們的心,並在你們中間安置愛情和憐憫,確實這也是祂給有參悟的民眾的跡象。」(古蘭經30:21)
這是關於夫妻關係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定義。夫婦之間應能和諧共處,他們的結合不應只以性的關係來維繫,而應以愛心和寬仁作為基礎。亦即是說他們應互相關懷、互相體諒、尊重和愛慕。
聖訓中有許多段,尤其是由艾宜霞(求主喜悅她)所傳述的,清楚地說明了穆聖(求主賜他平安)怎樣去對待他的妻室,她們又怎樣去對他。最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聖訓明顯地證明了他們的婚姻關係是建立於互相關懷和尊重的基礎上的。從這些聖訓裡,我們看到做妻子的無須奴顏婢膝,低聲下氣,而穆聖為取悅他的妻室所做的,正如妻室們為取悅他所做的一樣的多。
關於為人妻者,古蘭經上有這樣的話:
「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古蘭經2:187)
換句話說,正如衣服給人溫暖、保護和端莊,丈夫與妻子之間亦互相給予對方以親近、安慰和保護,避免犯上通姦或其他罪行。
從上文所述的古蘭經訓,我們應當明白伊斯蘭教之所以對人的行為和關係定下了規限,其中一個主要的目的是維護家庭體系,使每個家庭都能保有和諧融洽的氣氛,使人生活於愛、仁善和認識到真主存在的環境中,而這一切都有助於使夫婦婚姻生活發展得更完美,使子女亦能接受良好得教養。
因此,在我們檢討男女間互相對待應有的行為準則時,不論在婚姻範圍之內或婚姻範圍之外,我們都應記著這些目標,權衡它們對個人及對社會得利益。我們亦應該記著,伊斯蘭的人生觀是緊湊而連貫的,生活的各方面都是其相關的作用,不應將之孤立起來,分別考慮。我們應當考慮的是生活的整體,每一部份都應透過整體意義去理解。
要了解婦女在伊斯蘭社會所扮演的角色,我們先要檢討她們的權利和責任,她們應怎樣去對待男性,男性又應怎樣去對她們。
來源:伊斯蘭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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