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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年前的耶路撒冷,發生了一件改變全世界的事,歷史也自此有了分水嶺。其實每次你在寫西元日期時,都在印證耶穌基督的復活。
為什麼復活節如此重要?它的重要性在於耶穌印證了祂就是祂所宣稱的那位。祂是道成肉身的神,來到世上為要拯救我們。
在復活節的那個週末,連續發生了三件非常戲劇性的大事:耶穌受審判、耶穌受死、耶穌復活!讓我們一起來探討這三件奇事所代表的意含。
審判
事實上,耶穌經歷過六次審判。祂被帶到亞那〈前大祭司〉、該亞法〈現任大祭司〉、猶太公會〈當時民間最高法院〉、彼拉多(羅馬在耶路撒冷的總督)、希律〈加利利的受封王〉面前,然後又回到彼拉多手上。六次審判結束後,他們究竟找到什麼罪名來控告耶穌?什麼也沒有!耶穌什麼錯也沒有!他們找人做偽證,但證據不足。最後,他們為耶穌定的罪名是:祂自稱是神的兒子!這是讓耶穌被釘十架的唯一〝罪名〞,只因他們不喜歡這樣的稱呼。
世上所有曾經聽說過耶穌的人,都可能在心中為耶穌下個定義─有人認為祂是騙子,有人說祂是瘋子,當然更有人說祂是主。但不論世人認定祂是誰,祂都不可能只是「一個好的教師」!為什麼?因為一個好教師不會這麼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一個好人不會那麼說,除非那是真的。
耶穌宣稱祂是世人的救主。約翰褔音12:47裏記載祂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耶穌讓自己受審判,好讓世人真知道祂是誰。耶穌當然可以隨時停止審判,也知道自己將被定罪和釘十架,但耶穌容許它發生─這都是祂所計劃的過程。
死亡
在經歷一整晚的鞭打、嘲弄、頭戴刺痛無比的荊棘冠冕後,耶穌被釘十架了!釘十架可能是人所設計最殘忍、最折磨人的死刑。犯人的雙手會被伸展在橫木上,兩邊手腕骨間被長釘穿過。當長釘穿過肉時,體內的痛覺神經會感受到釘子的穿刺,再經由手臂傳遞無比磨人的痛楚!
不論何時,只要被這種方式吊掛起來,你的胸腔會痙攣。可以吸氣,卻吐不出氣來。釘在十架上可以讓人單純因窒息而死─不過羅馬人顯然不想讓犯人那麼輕易就死,所以會使他們屈膝、略彎腰,然後把兩腳釘在十架上。這麼一來,人會非常痛苦地被釘在上面,胸口痛到快炸開─接著,人會想挺身、拚命呼吸。當雙腳的疼痛超越了忍耐的極限時,被釘的人會把身子往後傾─直到肺腔的痛苦再也承受不住。這種酷刑慘忍至極,令人無法想像!最後,兵丁們會打斷犯人的腿,讓犯人加速窒息而死。
以耶穌的情況而言,兵丁們並不需要打斷祂的腿,因為祂早已斷氣了。但為了確認祂真的死了,兵丁們又朝祂肋旁補刺一刀。血水自耶穌的胸口流出─根據醫生的說法:這種現象只會發生在心臟撕裂的情況下。你可以堅持你所認為的,但耶穌真的是因心臟撕裂而死。
為什麼耶穌一定要死?因為唯有祂能救贖你。你原該為罪受刑罰的,但是耶穌為你付了贖價。
復活
耶穌斷氣後,一個叫約瑟的人卸下祂的身體,安放到自己的墳墓裏,再用一塊巨大的石頭堵住墓門。宗教領袖們擔心耶穌的遺體會被偷,因此,要求羅馬兵丁在洞口看守,他們不希望耶穌出來。不過,當然,耶穌還是出來了!
你很清楚這段故事,但紀念復活節不只是紀念2000年前一個偉大的宗教導師,而是慶祝祂至今仍活著的事實!我就是見證─而全世界10億紀念復活節的基督徒也是。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
復活節是有關上帝兒子、主耶穌的好消息,祂以嬰兒的樣式,在大衛王的家族中降生。福音書中記載祂復活後曾在500人的聚會中顯現。你能想像目睹祂死亡、三天後看到祂又在耶路撒冷出現嗎?這是神蹟!當耶穌還在十架上時,懷疑的人、批評的人冷嘲熱諷地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然而耶穌有特別的計劃,祂曾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這對今天的我們有何意義?從某種角度說,耶穌至今仍在受審中─在所有還未接受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救主的人們心中,這個審判仍持續進行著!
你的判決是什麼?復活節可以讓我們歸納出兩個主題:(1)耶穌真的是祂所宣稱的那位嗎?祂是神嗎?或者是瘋子?騙子?(2)如果祂真是祂所宣稱的那一位,那麼你打算何時開始跟隨祂,一生遵行祂所教導的?
現在,你正在審判耶穌基督,就像彼拉多問的:「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該怎麼辦祂呢?」你也必須決定耶穌是否真的是祂所說的那位!
你願意賭上一生來證明「耶穌錯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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