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71|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租賃的教律依據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6-13 07:30:1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租賃的教律依據

天經、聖訓、公決規定租賃爲合法。真主說:(難道他們能分配你的主的恩惠嗎?我將他們在今世生活中的生計分配給他們,我使他們彼此相差若干級,以便他們層層節制。你的主的恩惠比他們所積蓄的更優美)(《古蘭經》四三: 32)。又說:(……如果你們另雇乳母哺乳你們的嬰兒,那麽,你們毫無罪過,但須交付照例應給的工資。你們當敬畏真主,當知道真主是明察你們的行爲的)(《古蘭經》二:233)。又說(那兩個女子中的一個說:‘我的父親啊!請你雇用他。你最好雇用這個又強壯又忠實的人。’他說:‘我必定以我的這兩個女兒中的一個嫁給你,但你必須替我做八年。如果你做滿十年,那是你自願的,我不願苛求於你。如果真主意欲,你將發現我是一個善人)(《古蘭經》二八:26—27)。

《布哈裏聖訓實錄》中有:穆聖曾雇用一位白尼吉萊族的人作向導,名叫艾勒格圖之子阿布頓拉,他是一位閱曆豐富的向導。《伊本•馬哲的聖訓集》中有:穆聖說:“雇工的汗水幹之前,你們應把工錢付給他。”艾布萬嘎斯之子賽爾德的傳述:我們原來給人作佃農,把水田的莊稼給予地主。後來穆聖禁止了這種做法,命令我們用金幣和銀幣租地。伊本•安巴斯的傳述:穆聖雇放血匠放了血,給他給了工資。衆法學家公決:租賃爲合法。

來源:伊斯蘭教法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2-21 07:1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