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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涉嫌外遇 公公爆料被判刑
新竹科學園區一位高階女主管,因涉嫌與公司同事搞曖昧通姦,丈夫私底下蒐證,於是結束雙方長達九年的婚姻關係,不過公公也氣不過,愛子心切,把媳婦涉嫌偷腥的明信片寄到公司散佈,故意要讓女主管做不下去,指責他與外面小男人偷情車震,媳婦也不甘示弱,一氣控告公公妨害名譽,全案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愛子心切的公公被判拘役三十天。
法律教室:
罪之成立,乃因當事人違反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所謂意圖散佈,乃指故意將所敘述之事散佈於眾;而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乃指敘述指責他人非事實之事由,而詆毀他人地位或名譽。而此公公護子心切的心態,人之常情,但是利用的方法卻是要讓此竹科女主管沒臉見人,而兒子與女主管之訴訟尚未確定,代表公公所言並非確定之事實,故公公的行為的確違反法律規定,最後法官判公公3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就是為了要給公公的行為一些警示,也告訴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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