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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享] 公有古蹟擺爛?20處維修 沒人沒錢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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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1 20:49: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南市廿處中央權屬的公有古蹟與歷史建築,不是放任不管,就是以無預算支應要移撥市府,立委陳亭妃昨邀相關單位座談,要求各單位一個月內提出維護計畫,並當場放話「院會就要審預算,一定會檢視錢在那裡!」

文化局不諱言,南市古蹟修復計劃逐年依序進行,今年至一O四年,預計將投入約十億八百五十萬元辦理古蹟修護工程,完成後,已修護古蹟將佔全體古蹟七十%,後續尚缺一.八億元待向中央爭取,但對於有爭議私有古蹟,及其他公有古蹟未來若撥交南市,因經費龐大,必須視市府財政狀況向中央爭取,至於南市升格後,古蹟維修經費補助有否增加,曾向文化部探詢但未獲答案。

被點名的單位,包括國防部、法務部、台糖、台鹽、鐵路局、國有財產局等;陳亭妃指出,南市以文化古蹟升格直轄市,公立或國營事業公有古蹟若未作維護表率,她說:「如何叫地方找民間資源來活化運用?」

其中,國產局所有的七股鹽場減資建物群,國產局官員表示,國產局非專業單位又無維修預算,建議中央統籌事權移由文化部執行。

維護專業 文化局才可編預算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長洪世佑當場回應,文化部若還兼修護單位之責,「裁判兼球員不符文資法」,況且如果每個公有古蹟所有或管理機關都以「沒人沒錢」卸責,就甭論古蹟保存維護了,但在「維護專業」是可以編預算委外進行。

市定古蹟原台南刑務所合宿、要道館、官舍均屬法務部所有,其中合宿古蹟九十五年遭火損後面目全非 ;文化局指出,法務部雖提清理計畫但至今未執行;法務部與會官員則表示,道館尚有五戶住戶,已編列七百八十萬元拆遷補償, 希望未來移撥市府接管。

不過,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長林韋旭表達難處,三處古蹟維修經費一億多元,即使未來無償撥用,地方財力恐難負擔。

另外,公園路三二一巷原日軍步兵第二聯隊官舍群,國防部與現住戶訴訟,將於九月判決,屆時產權釐清,國防部將於十月點交;文化局長葉澤山希望國防部善盡移撥前的空窗期維護之責,否則「檜木門板被拆、老樹被挖走」,讓文化局揹黑鍋。

陳亭妃要求各單位就所管理的文化資產於一個月內將如何保存處理、修復的目標計畫及相關經費報國會辦公室,強調「這場會不是開一開就算了」,她一定會追蹤進度。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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