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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人叫錢包,另一人叫李虧。錢包的豬跑到李虧的地裡把玉米全啃壞了,雙方打起來了,他們不相上下,最後兩人決定報官,來到縣衙門。
縣太爺:下跪何人?
錢包:在下姓「錢」!名「包」!
縣太爺一聽,信「錢」?有門!你信錢,我愛錢,這不就妥了,急忙喝道:一旁站著,明天再審!下一個!
縣太爺:下跪何人?
李虧:在下姓「李」,名「虧」!
縣太爺本是一個糊塗官,對判案十分頭疼,聽他自己說「理虧」,何不順水推舟,送個人情。
大聲道:來人啊,拉下去重打四十!
李虧哭天喊地:大人冤枉!是他家的豬啃了我家玉米地,反而打我,天理何在?
縣太爺:你是不是理虧?
李虧道:我是李虧!
縣太爺:既然理虧,何來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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