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03|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不服被限制出境,如何提救濟?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5-6 19:24:5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不服被限制出境,如何提救濟?

  限制出境,對相對人產生法律上之不利益,是典型的負擔處分。對其不服,應循行政爭訟程序救濟,即訴願,行政訴訟。其中訴願應向何機關提出,實務常發生爭議,此牽涉係何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年度判字第二三九二號判決認為:查本件核定限制出境之權責機關依法應為財政部而非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僅係受財政部之委託代為執行限制出境處分之執行機關,實務上有關限制入出境事件均以財政部為被告,訴願決定誤將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認定為權責機關,即不無商榷之餘地。次查:行政機關常授權其所屬下屬機關代發文而為行政處分,函知行政處分人,實務上亦視為該上級權責機關之合法授權所代為之行政處分,雖係由其下屬機關發文,在行政爭訟時亦准將授權之上級權責機關逕列為被告或原處分機關,對之提起行政訴訟或訴願。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4 04:3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