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61|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以遺囑安排遺產有無限制?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10-8 00:52:3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以遺囑安排遺產有無限制?

  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所以,以遺囑安排遺產,只要不違反特留分之規定,得由遺囑人自由為之。所謂特留分係指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必須遺留其遺產之一定比例於繼承人之制度。易言之,特留分即為每一個繼承人可以繼承遺產的最低比例。凡繼承人未拋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者,均有特留分。有關特留分之比例,依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之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配偶為其應繼分(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參照)之二分之一。兄弟姐妹、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三分之一。又依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Rank: 6Rank: 6

狀態︰ 離線
2
發表於 2013-10-8 02:34:22 |只看該作者
奇怪的法律,財產持有人愛怎麼分關政府屁事,誰規定一定要分給子女,如果不孝順分給他們幹嘛!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7-23 22:4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