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63|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1歲男童門外玩耍 遭鄰居阿姨割生殖器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12-30 02:12: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1歲男童門外玩耍 遭鄰居阿姨割生殖器

  中國廣東一名1歲4個月剛學走路的男童,本月21日在家門外玩耍時,突然遭到一名48歲女子用菜刀割下生殖器。男童隨後被送到醫院搶救,雖接回生殖器,但因感染還處於危險期,目前仍接受進一步觀察。
  而兇嫌李姓女子,警方表示男童一家人平時和李女的關係不錯,但疑似李女患有精神疾病,導致這起事件發生。警方指出,2年前李女也曾用菜刀劃傷自己孫女的頭顱。

法律教室:

本報導按我國法律之規定恐涉及的是刑法重傷害罪之問題。

一、李女割斷男童生殖器的行為可能構成重傷罪。
按最高法院第59年台上字第1746號判例「重傷罪之成立,必須行為人原具有使人受重傷之故意始為相當……」次按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2589號判例「……如傷害他人,而有使其受重傷之故意,即應成立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使人受重傷罪,無論以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傷害人之身體因而致重傷罪之餘地。」故依據刑法第278條,行為人主觀上須要有重傷害被害人的意念,客觀上也實施了該重傷行為並產生重傷害之結果,則依據相當因果關係會構成該條罪名之成立。

二、結論:李女拿刀砍下男童的生殖器,客觀上造成男童毀敗生殖器之機能,此構成刑法第10條第四項重傷害之客觀要件,但是否該當論以「重傷害」亦或是「傷害致重傷」,端看李女在傷害男童時是以重傷之故意,還是以輕傷之故意為之。又報導指出李女精神方面不穩定,若經過鑑定認為行為當時係屬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則李女可以刑法第19條獲得減輕其刑。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4 04:27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