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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3 01:01: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以“天”稱誦安拉是“什類克”

中國人歷來有以“天”稱謂安拉的習慣。因為古代儒家把天作為主宰,認為天是有意識的,是長養萬物和主持萬化的。這種思想可以追溯到殷周時代,如《大孟鼎》載:“丕顯文王,受天有大命。”《詩經》中也有詩句說:“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這都是認為帝王的權力,是天授予的。到了春秋時代人們對天的理解,發生了變化,從各種著述中可以看出,有時天是指人格化的上帝,有時是泛指大自然,有時則是對與地相應的天空而言。如《論語•子罕》中記錄孔子說:“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于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很明顯,這是把文治的興衰存亡,歸結於天的意識所決定,然而,在《論語•陽貨》中孔子又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這裏所說的天,又分明是指大自然。再看《中庸》所雲:“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無窮也,日月星辰系焉,萬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廣厚,載華嶽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萬物載焉。”這又是把與地相對應的,維繫著日月星辰的具體的天空稱為天。除此之外,各哲學家對天的著眼角度也各有不同,墨翟言“天志”強調天有意志。王充認為天是固體。莊子說:“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把天視為自然。董仲舒說:“天者,百神之君也。”以天為神靈中最高者。至唐宋之後,張載以“太虛”為天,程顥以“理”為天,王守仁以“心”為天,陸九淵說:“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柳宗元說:“彼上而玄者,世謂之天;下而黃者,世謂之地。”劉禹錫認為天是有形的,一些人則說天是無形的。程頤說:“夫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弗偉是也。分言之,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先將天與道混為一談,又將天與帝視同一事。而朱熹則主張:“天人一物,內外一理。”將天與人合而為一。荀子說:“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又將天人截然分開。總之,作為哲學概念,對天的解釋是多方面的,混亂的。然而,卻沒有一家對天的性質能詳細地進行說明,這正反映了認識上的迷蒙狀態,另外,基督教徒也有以“天”稱“上帝”的情況,如所謂“屬天的、屬靈的、屬神的”等均同一使用,而且又稱“上帝”為“天父”等。據記載,波斯人也有稱主為天的,如《花園錄》中說:“那只是仰賴天助”等。但是,無論如何,穆斯林是不能把安拉稱為天的。

“天”字在阿文中稱為“塞瑪瓦吞”,它就是指安拉所造化的天,與安拉的尊名毫無聯繫。伊斯蘭關於天的認識,在《古蘭》中有明確的節文,安拉說:“安拉創造了七層天,和同樣層數的大地。”(古蘭65:12)可知天與地一樣,都屬於安拉的創造物,而且是複數的。我們所見到的星空,只是其中最近一層,因為安拉說明:“我以眾星,裝點了最近之天。”(古蘭67:5)既然天是被造之物,它並不能主宰一事,而且,它也必然依安拉定度的規律而存在,所以《古蘭》中記述,安拉在創造天地時說:“然後,他志於造天,那時,天還是蒸氣。他對天地說,你倆順服或勉強著來吧!天地說,我們順服地來了。”(古蘭41:11)以天為安拉,或稱安拉為天都是錯誤的。前者是以被造物舉伴安拉的庫夫雷(迷信)思想,後者則給安拉妄擬名稱,冒犯“法雷則”(安拉之命令)的大罪。有人認為,以天代稱安拉是指無形之天,這種觀點同樣是錯誤的,既然天與其他物質一樣,都是安拉的創造物,那麼,又何以言其無形呢?如果天有有形與無形之分,那麼有形與無形之間又是什麼關係呢?以無形之天為安拉,那麼安拉與天又如何區別?正如王岱嶼先生對《詩經》中“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詩句,所提出疑問一樣:“今儒者以上帝稱上天,於天地之天亦稱上天,上帝乃主宰,天地乃巨物,稱謂混同,尊卑莫辯一也。由天地而有上下之名, 因日月而定東西之位。茲上天之名,若未有天地之先而立,是時本無上下之分,無從加‘上’之稱。若已有天地之後而立,其天地之上天,理宜另立一名,始有區別。未詳二也。若以上天乃蒼蒼之天,所載者乃上帝,即若下地載下物,上天載上帝,其理猶暢於上帝之自載,未詳三也。”“無形之天”一語本身就是誤謬的。王岱嶼先生對儒家以天稱帝的疑問,主要說明了兩者之間邏輯上的重大矛盾,很明顯把被造物指稱為造物者,無論如何是不能講通的。其實,這完全是由於卡菲爾的蒙昧所形成的迷信,正因為“卡菲爾”找不到真實的主宰,所以才以思想中最大最高之物為主宰,這也正反映了從迷悟到迷信的過程。“讚頌安拉超絕,他是超乎他們所擬配他的。”
   
  實際上,中國穆斯林稱安拉為天的現象也和其他方面的風俗污染一樣,是伊斯蘭在中國歷代發展過程中,受到封建儒家理論的侵蝕所致。如前所述,中國大多數哲學家都把天作為最高認識範疇,尤其這種認識又歷來為統治階級所推崇,佔有主導地位。甚至為了維護封建制度,宣揚“天命”思想,人們把最高統治者皇帝稱為“天子”。這種認識在中國歷代封建王朝更迭中已成定理,在人們頭腦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信念,所以,當伊斯蘭傳入中國後,讓人們一下改變這一固有意識是困難的。為使清真教義與中國傳統思想意識某種程度上得以融洽,一些先輩學者們認為這樣有利於弘揚教義,並容易為人們所接受,致使中國伊斯蘭在一些概念甚至形式上都自覺,不自覺地通融了與儒理的聯繫,甚至“以儒闡伊”混淆了“討黑德”與“庫夫爾”的界限,先學劉智就持有這樣的觀點,他在《天方典禮•序》中所說:“雖載在天方之書,而不異乎儒者之典,遵習天方之禮,即猶遵習先聖先王之教也。”既然“先聖先王”均以“天”為主宰,那麼,中國穆斯林,尤其是新改奉伊斯蘭的穆斯林們因襲了這一習慣用語,也就很自然了,這就是以天稱安拉的重要原因。
   
  與此同時,中國人的傳統意識中,還有對屬於必然規律性質的事情,多冠以“天”字的習慣。如“天意、天佑、天生、天災”等,這些辭彙多表示事屬必然,不可違反的意思。由於此類字眼的使用,也更增強了歷代學者把有關伊斯蘭法規的事物加譯“天”字的可能性。特別是對於應譯為安拉的地方,改成天字似乎更為當然,所以在有關伊斯蘭知識的漢文譯著中,都約定俗成地使用諸如“天命、天課、天使、天房、天經、天啟、天譴”等名稱。嚴格地講,這些概念都不同程度地扭曲了伊斯蘭意義,對此我們將在後面具體分析。
   
   除此之外,稱安拉為天的另一方面原因,是由於非穆斯林對伊斯蘭的誤解所造成的,伊斯蘭始入中國,對於尚未深入瞭解伊斯蘭教義、法規的中國人來說,對穆斯林禮儀的初步印象,必然要以自己固有的思想習慣來揣測或描繪,當他們看到穆斯林們面西禮拜而不供一物時,誤認為是拜傳統意念中至高無上的“天”也是很自然的想法。這種情況在有關的文字記錄中,也是屢見不鮮的,如唐代杜環所編《經行記》中,介紹伊斯蘭說:“不食豬狗驢馬等肉,不拜國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南宋趙汝適的《諸蕃志》中也記錄穆斯林“每天五次拜天”。再如元至正十年廣州的《重建懷聖寺記》說:“今覘其寺宇空洞,闃其無有像設,與其徒日禮天祝厘。”認為穆斯林是拜天的。
   
   然而,無論稱安拉為天是始於卡菲爾或始于穆斯林,還是二者兼有之,而後來這種錯誤觀念卻為中國穆斯林所接受。事實上,至今可見到歷史遺留下來的許多清真寺碑碣及經學著述中,都有將安拉稱天的現象。如清代雲南經學大師馬複初阿訇所著《信源六箴•真一篇》中就說:“清真所稱之真主,即此無象之天也。”而且還非常突出地以“天”稱“安拉”作了一篇《祝天大贊》。全篇共六十句,使用天字六十七處。從“清哉玄天,尊哉浩天”開始,直至“仆惟敬天、事天、俟天之命”結束,完全以“天”字代稱“安拉”,成為這一歷史現象的典型事例。所謂“無象之天”實際是對安拉的一種借喻。而對安拉尊名採取這樣的方法,正是違反了安拉給予信仰者的一道禁令。即:“你們不要為安拉打比喻,安拉知道而你們不知道。”(古蘭16:74)
   
  由於“天”字在中國文化中具有其特殊意義,特別是從歷史考查,它是人們心目中所崇拜的主宰,這是錯誤的認識導致的以物擬作主宰的重大迷信,是與伊斯蘭“討黑德”(安拉獨一)毫無相容的,可是中國的伊斯蘭先學們卻正是在此種意義上,把這稱號引用于安拉之名的。因此這絕對違反伊斯蘭法原則,是《古蘭》中所禁止的。
   
   由此分析,凡應稱安拉的地方不應稱天,如安拉的命令不能稱“天命”;安拉的啟示不能稱“天啟”;安拉的譴怒不能稱“天譴”;安拉的“底尼”(即道路)不能稱“天道”; 安拉的造化不能稱“天生”;安拉的相助更不能稱“天佑”。雖然還有一些概念冠以天字,在當初也是基於上述錯誤形成的,但後來其中意義發生了某種轉化,人們理解上似乎不具有明確地以天為安拉的意思了。如“天課”(宰卡提)。有人解釋它是對地課而言的,地課是指按沙裏亞(即法律、教法)規定,依法捐助窮人的農產品或牲畜;天課則指所捐助的貨幣或財物。其實“宰卡提”就是依安拉命令把一年中餘剩貨幣的2.5%捐給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務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貧困者八種有困難的人,雖然對於農產品和牲畜,沙裏亞也各規定了相應的份額,但經訓中並未提出所謂“天課”、“地課”等名目。所以,我們應直接稱之為“宰卡提”而無需增枝加葉,畫蛇添足。另外把   (埋倆依開)譯為“天使”也可以說是由於他們的大多數都在各層天上,所以如此稱呼,同樣道理把《古蘭》譯為“天經”,也可理解是因為它由安拉派遣哲蔔來依從天上頒降的。但從嚴格意義講,這都不是經訓的原字原義,既非原字原義, 就必然有所差異,因此,對諸如此類典型的、基礎的、重要的概念,只有按原文稱道和理解,才不致使伊斯蘭原旨產生偏差,尤其對安拉尊名, 不可以任何近似的概念代替。我們在遣辭用字上應力求肅清由歷史原因所形成的語言污染,逐漸形成吻合經訓標準統一的概念系統,以複返伊斯蘭真正精神。這也是“淨化、回歸、復興”化時代伊斯蘭總體規劃中的一部分。對此,我們應當有清醒的頭腦和充分的認識。把安拉指稱為“天”嚴重地違反了對安拉的稱誦法,是倍受經訓譴責和不容的!即使這種錯誤由來以久,徹底矯正它是我們不可鬆懈的責任。

來源: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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