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5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基督內兩個意志與兩種行動方式之並存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4-8 01:13: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基督內兩個意志與兩種行動方式之並存

一、單意說(Monothelitism)的謬誤

單意說是一性論的一個支派。君士坦丁堡的宗主教賽奇(Scrgius,610—638)為了爭取一性論者,提出如下的折衷建議:基督內確有二性,但只有一個意志,即天主的意志,及一種行動的方式()。在他內人性不過是一個工具,它在聖言的支持下,沒有自己的意願。攻斥這一異說最烈及維護教會真理的主要人物,是自六三四年起任耶路撒冷宗主教的聖索福洛尼(Sophronius)與精修者馬克西摩(Maximus +662)。

二、教會的訓示

基督內的二性各自具有其意志與行動方式­——信理

雖然基督內有兩個意志,其間卻有過而且現在還有一種倫理的結合,因為基督的人性意志藉著自由的順從,與天主意志圓滿地契合著。

由教宗馬丁一世所召開的拉脫朗會議(649年,鄧263等),第六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680—681年),以及教宗亞加多(Agatho,678—681)致皇帝的有關信理的書涵(鄧288),都摒棄單意說。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補充了加彩東大公會議的決議:“與教父們的證示相符,我們同樣地宣佈在他(基督)內,有兩個意志和兩種行動方式,它們沒有分隔,沒有改變,沒有離散,沒有混淆。這兩個意志並不對立,如不信主的異說者所揚言的”(鄧291)。

因基督具有真正的人性意志,我們可引伸出下面的神學結論:基督的人性意志是自由的。然而基督並沒有選擇善與惡的自由,因為他是天主三位之一,他不能為罪惡所左右。

三、聖經與傳承的證示

(一)在聖經裏,基督特別區分他的人性意志與天主意願,後者是他和父所共有的,然而,他強調他的人性意志完全依順天主意志。瑪26:39:“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路22:42:“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你的意願成就罷!”若6:38:“我從天降下,不是為執行我的旨意,而是為執行派遣我來者的旨意”。聖經屢次援證基督對天父的順命,表示他具有一個人性的意志(若4:34;5:30;8:29;14:31;斐2:8;羅5:19;希10:9)。耶穌的人性意志所具有的選擇自由,見於若10:18:“是我甘心舍掉我的生命,我有權舍掉它,我也有權再取回它”。依53:7:“他受虐待,而仍是柔順的”。

(二)教父們在擯斥亞波林派與一性論的異說中,表示了他們的思想。聖亞達納依據瑪26:39的經文,明示基督內兩個意志的並存:“他曉論我們他有兩個意志,一個是人性的,另一個來自天主;由於肉體的脆弱,人性意志要求遠離痛苦;天主意願則迎向痛苦”(De incarn. Dei Verbi et c. Arian., 21)。至於基督內兩種行動方式問題,良一世首先在他有關教義的書信中提到:“兩種行動的方式各自按其固有的特性,在彼此相契的情況下工作”(鄧144)。

士林派神學家認為在基督的人性意志中,有兩種不同的意志。其一是順從天主意願的理性意志或精神意志(voluntas rationis sive spiritus),另一是拒絕受苦的血肉意志或感覺意志(voluntas carnis sive sensualitatis)。因此他們主張基督有三個意志。有許多人如聖維克多的休格(Hugo of St. victor)又加上一個惻隱意志(voluntas pietatis),即同情別人疾苦的意志,這樣一來,他們認為基督內有四個意志(De quatuor voluntatibus in Christo,of Hugo of St. victor)。

教父們由二性的完整,推論出基督身上二個意志與兩種行動方式的理論(鄧288),並用“沒有一種無行動的天性”的原則來證明它(若望•達馬林正統信仰闡詳,3:15)。教父們首創對三位一體論與基督論都有效的下列原則:意志與行動方式的數目視性體,卻不視位格而定。

附錄:人而天主的行動(Theandric activities)
“人而天主的行動”(operatio dei-virilis)一詞,溯自託名狄尼修(Pseudo-Dionysius the Areopagite約500年書信之四)。緩和一性論者塞凡裏派人士(Severianians)既相信基督只具有天主性和人性所合成的一性,也相信他只有一種人而天主相合在行動方式。單力論者(Monoenergetics)也宣稱基督只具有一種行動方式,這種行動方式由天主性所完成,而利用沒有意志的純粹被動的人性。
第七世紀的東正教神學家們,不加考慮地接受這種說法,以為這是由宗徒的學生所提倡。聖馬克西摩(Maximus)與649年的拉脫朗會議曾維護它,以防範異說信眾的誤解(鄧268)。聖馬克西摩認為基督有三種不同的行動方式(In Ep. 4. Dionysii),即:
(一)天主性的或純粹天主的行動:聖言為行動主體(Principium quod),與聖父和聖神相偕,透過天主性(Principium quo),實現創造、保存和管理世界的工程。
(二)人性的行動:聖言為行動主體(principium quod),而完成人性的行動,如看、聽、飲食、受苦、死亡。因這些人性行動是天主位格的行動,我們可以廣義地稱之為人而天主的(theandric)行動.
(三)混合行動:聖言為行動主體,透過他的天主性,但以人性作工具(instrumentum conjunctum)而完成某些工程。如以實際接觸與簡單的話治癒病人。進而言之,混合行動包括兩種不同的行動,一種是天主的,一種是人性的,兩者同時產生一定的效果。狹義地說,這一類的行動才可稱為人而天主的行動。
Caro deificata (),與voluntas deificata()兩詞,並不表示由人性轉變成天主性,或由人性意志轉變為天主意志,也不表示兩者的混合,而僅表達聖言的位格接納了人性與人性的意志(鄧291)。
有關翁諾裏一世(Honorius 1,625—638)的問題
關於前面所講的問題,無疑地,教宗翁諾裏一世本人的思想是合乎正宗教義的,然而他曾禁止人們論及基督內的兩種行動方式,因而無意中助長了“單意說”。第六次大公會議誤責他為信異說者。教宗良二世(Leo 2 682—683)雖然承認對他的譴責,但並未採納大公會議所持的理由:良二世之所以貶責翁諾裏一世,並非因為他是信異說者,而只認為他並沒有迅速扼制異說,責無旁貸。

來源:信理神學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3-1 06:37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