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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耶4:22寫了一篇“神認識我嗎”的分享,之後的28節也讓我很觸動。
和合本: 因此、地要悲哀、在上的天、也必黑暗.因為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作。
查看原文字典,“在上的天、也必黑暗”也可解作在天堂上的哀痛!
“在天堂上的”自然是指耶和華我們的神,祂是滿有憐憫、慈愛的神,但祂是公義、聖潔的,祂愛祂所造的人,但他們實在作惡太大,祂不能不施行懲罰,可神的心卻是哀痛的!
為人父母的一定能體會這種心情,當孩子做錯,我們會責備他,但若屢勸不改,愛孩子的父母肯定會對他施以懲戒,或不給他吃好吃的,或褫奪他喜愛的活動,最嚴重的就是體罰了。但打孩子真是不過癮的,所謂“打在兒身,痛在娘心”,打他之後自己哭得更慘。人會這樣,何況神呢?
神會管教祂所愛的,但若人心裏剛硬,偏行己路,神就會任憑他們行邪僻的心,可神的心是多麽憂傷啊,若人到最後始終不悔改離棄所行的惡,神是公義的,祂必按我們所行作最公平、合理的審判,可神願意看到祂所造的人遭此結局嗎?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轉載自 聖經與世界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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