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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我的回族文化基因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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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29 09:38:5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沙葉新,生於1939年,江蘇南京人,回族。國家一級編劇。中國戲劇家協會常務理事、中國戲劇家協會創作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上海戲劇家協會副主席、上海作家協會理事、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員。1987年創作的話劇《耶穌·孔子·披頭士列儂》發表於《十月》雜誌1988年第2期,同年4月由上海人民藝術劇院首演。該劇獲加拿大“1988年舞臺奇跡與里程碑”稱號。其劇作《假如我是真的》、《大幕已經拉開》、《馬克思秘史》,《尋找男子漢》及小說《無標題對話》等,曾引起強烈反響。代表作有《陳毅市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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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應該對我們民族的某些落後的方面、某些過激的方面說“不”!

一個不允許別人對他說“不”的人,絕不可交;一個不允許別人對他說“不”的民族,也難以為友。

我熱愛回族。我們的民族應該是和平文明的民族,不是動輒動武的民族;我們的民族應該是理性智慧的民族,不是感情失控的民族;我們的民族應該是博愛善良的民族,不是讓人害怕的民族。我們的民族更應該是勇敢正義的民族,不是失去尊嚴的民族。

——沙葉新



我是來學習的。

“我是來學習的”這句話,在很多會議上是最最常用的客套話。可我不愛說客套話;我說“我是來學習”的,是真話,是實話實說。

楊懷中和馬平先生作為會議主辦方的負責人,熱情邀請我參加這次的“回族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我欣然接受了;但他們二位又多次來電請我在會議上做學術演講,我卻誠懇地婉拒了。我說:我對“回族學”素無研究。你們邀請我參加會議,是給我提供學習機會,但我並無演講資格。我怎麼能對一個自己並無所知的學術領域發言,甚至作高深的演講呢?雖然確實有人能在任何會議上、能就任何問題都發表高論,但我沒這個本事。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在我再三婉拒後,會議主辦方終於勉強同意我有這個例外——參加會議但不提交論文,也不發言;我的身份不是參加研討的學者,而是前來學習的學生。所以在會議印製的《日程表》上,沒我發言這一項,在《論文彙編》上,也沒我論文。我真是老老實實地來聽會的,來學習的。

沒想到會議行將結束,主辦方還是要我在閉幕式上有個講話。他們說,即便你是來學習的,也應該對大家談談你的學習情況,彙報一下學習體會。這一問,把我問住了,如再拒絕發言,就跡同矯情了。

大會規定每個代表的發言時間為15分鐘,可會議主席給我30分鐘,謝謝。其實我沒多少話要說,我儘量節約時間。

我先彙報我的學習態度。我學習態度還不錯。我參加會議,從不遲到早退;我認真聽講,從不交頭接耳。晚上我還抽空閱讀這次會議的《論文彙編》。第一天晚上看了伍貽業先生的《伊斯蘭和西方文明以及儒家思想》,第二天晚上看了楊懷中先生的《致杜維明先生的信》,第三天晚上看了金忠傑先生翻譯的《伊斯蘭視野下的文明對話》。其實我在來寧夏的前兩天就已經在“惡補”,在網上看了一些有關回族史料和伊斯蘭文明的文章,沒看完的下載列印出來,在飛機上閱讀了。

如果打分,我的學習態度可以打80分,為什麼不打90分或者更高的分呢?因為我還有差距,我違反了《會議須知》的第4條:“進入會場,敬請關閉手機。”我有一個下午沒關手機,響了好幾次,這很不好。日本代表、伊朗代表、吉爾斯坦代表、哈薩克斯坦等國代表,他們沒有一個人響過手機,更沒有開小會的。可我們中國的一些代表,別人演講時竟然肆無忌憚的交頭接耳,不是大聲說話,但也不是小聲說話,至少是中聲說話。我真大吃一驚!我們是東道國代表,都是學者教授,怎能如此不守規矩?所以我為自己的沒關手機扣10分,也為我的同胞放肆地交頭接耳代扣10分,都算在我帳上,做為中國人,我感到羞愧。

我參加回族學國際學術會議已經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在八年前,我也應邀參加了,那時的會議名稱叫“伊斯蘭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性質是一樣的。為什麼兩次我都大老遠地從東海濱跑到大西北來參加會議呢?因為我是回族,我要學習我們的回族歷史。

我生在南京一個典型的回族家庭中。“六十子”是我的回族經名。我們那條街叫洪武路,據說是明代京城中最主要街道之一。周圍有盧妃巷、金鑾巷、火瓦巷、羊皮巷、程閣老巷、龍王廟、武學園……每條巷子都有一段歷史,一個故事。這裡的主要居民是漢民,但也有很多回民雜居其間,彼此相存相容,沒什麼民族糾紛。記得小時候,鄰居的一隻豬闖進了我家院子。這位鄰居誠惶誠恐,連忙在我家後門口掛紅布,放炮仗,表示賠禮道歉。因為不是故意,我祖母和父親非但沒有過分要求,反而安慰鄰居不要介意。我們那一帶回漢之間一向比較和睦。

在我家不遠處,有一清真寺,不大,很簡樸,都叫它“西方庵”。我常在“主麻”日,跟隨父親去寺裡“換水”,做禮拜,聽阿訇念經,然後“接搭”,跪拜,中規中矩,一切如儀。如果逢到開齋節這類重大節日,則可在寺裡吃到我最愛吃的回族食品“油香”。

我們家所從事的職業是回族最慣常的職業:我祖母在家門口賣牛雜碎,我父親開回民飯店,他們都是虔誠的穆斯林。我至今還記得我小時候學會的一些中國化了的或者南京話了的阿拉伯詞語,如“知感主”(感謝主)、“夥世魯”(莫生氣)、“定堪你”(謝謝你)等等。家庭和清真寺讓我從小就接受了濃濃的穆斯林的宗教文化薰陶。

17歲時,我到上海,在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就讀。在這幾千人的大學裡,才六七個回族,我和他們只有在回民食堂吃飯時能見上一面。畢業後我在上海戲劇學院讀研,回族更少。以後在上海人民藝術劇院工作,全院只有兩個回族。現在我住在上海近郊的一個社區,這裡住的美國人、韓國人、南非人也比回族多,因為回族只有我一個。幾十年來,我從南京到上海,從學校到單位,直到如今的社區,漸行漸遠,有去無“回”;兒時那“回”味無窮的穆斯林氛圍,在我周圍越來越越稀釋,淡薄得只剩我一個小氣泡了。但是,儘管族群環境與我兒時大不一樣,儘管我淹沒在漢族兄弟的汪洋大海中,以至我的民族習慣甚至都有所變化,但我始終沒忘記我是回族!

佛洛依德說過,童年的印記會影響一生,成年的行為是童年記憶的深刻反映。我童年所接受的回族的宗教文化的薰陶,對我的一生,特別是對我的文學創作有什麼影響呢?會使我的作品具有什麼樣的精神氣韻,會呈現出什麼樣的文化品質呢?這個問題我考慮過。但一些評論我的文章,一些研究我的學者,很少從我是回族、我是回族作家這個角度來分析評論我和我的作品。我自己也對這個問題不甚了然,也想問個究竟。這也是我兩次來參加回族學會議的學習目的之一,我很想對回族的價值觀念、民族性格、精神風貌、文化氣質多些瞭解,好比對自己,剖析自己,更清楚的認識自己。

現在我就這一問題的初步思考說點看法,向諸位專家學者彙報。

我先說點我家的小故事,我父親在青少年時非常窮苦,他幹過很多苦活累活,挑過擔子、抬過碼頭、當過貨郎、拉過洋車、收過舊貨、賣過蔬菜。記得有年冬天,我棉鞋破了,我說腳冷。父親說,你有棉鞋穿還冷?他說他小時候,寒冬臘月,有雙草鞋穿就不錯了。他冬天賣蘿蔔,怕草鞋在河裡泡爛,就赤腳在冰河裡洗蘿蔔,手腳凍僵,渾身沒一點熱氣。他說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憑著一股吃苦耐勞的韌勁,艱苦創業,終有小成,在南京鬧市區陸續開辦了三家商鋪,當了老闆,還和我姨父合作,開辦了南京板鴨公司,生活逐漸富裕起來。

我父親發家之後,樂於助人,常常幫左鄰右舍操辦紅白喜事,有求必應,與婚家、喪家同哀樂。他不忘窮人,熱衷公益事業,曾捐助過回民義學,擔任校董。每年盛夏,南京酷熱難當,他總在自家店口施茶,滿滿一大缸茶水,裡面除了茶葉還有草藥,清涼消暑。飲用者多為拉車的、挑擔的勞苦大眾。我還聽父親說,每年除夕之夜,他會送“乜貼”給窮困回民,用紅紙將錢包好,塞進他們的門縫。我問父親:那些人知道這錢是你送的嗎?父親說:為什麼要他們知道?他覺得應該做的事情就不必張揚。

我父親為人厚道。我祖父在一家鴨子店幫工,一天突然死在店裡。店主很是惶恐,擔心我父親會上門大吵大鬧,要求償命,或者借此敲詐一筆錢財。可我父親並未要求任何賠償。我父親對我說:“我沒找過東家一點麻煩,人已經死了,再怎麼補償也補償不了我一個親爹。”東家也很感激,說他忠厚。

我母親是個典型的舊式婦女,丈夫和孩子便是她生命的一切。她很善良,性格溫厚,從不疾言厲色,我從來沒看她跟誰吵過架。她常常說的一句話是:“不能待人‘強勉’。”“強勉”和“勉強”有別,“強勉”的意思是不要欺負人,即便自己對了,也不能得理不讓人,對有錯的人要寬容。她還說,一個人不要貪,不義之財不能取,就是路上有根金條,誰也看不見,你也不能蹲下去撿回家。我小時候聽她講過一個故事,她說,在“長毛”(太平軍)的時候老百姓跑反,一個女人將自己的嬰孩託付給鄰居的一個女人,這個被託付的女人也有一個餵奶的孩子。逃難中,奶水不足,她總是先讓鄰居的嬰孩吸,等喂飽了,不哭了,再喂自己的孩子。後來幾天,奶水越來越少,她只給嬰孩吃,說他小,可憐,自己的孩子沒吃的,就餓死了。這是什麼精神?我聽了非常感動,終身難忘。

以上是一個回族後裔的兒時記憶,這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歷史,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故事,但在這些瑣細的事件和片段的言說中,卻浸潤著人生基本的、樸素的觀念、意義、價值和規範。我原來不知道它們從何而來,淵源何在。只以為父母的這些精神品質來自他們的父母,祖父母又來自曾祖父母,一代一代的傳承,來自家庭的傳統。剛剛聽米壽江先生發言,他總結回族的價值觀念,說到幾點:堅忍、正義、濟貧、愛心等等,對我很有啟發,我想我父母身上的精神品質與其說來自家庭的傳統,不如說來自回族的血統。因為這是回族共有的,很多回民都和我父母一樣,都具有這樣的精神品質。

我是回族,在我的血液中,也不可避免地溶入這樣的精神血統和文化基因。

我想說說我自己。我要聲明的是,我說我自己絕不是彰顯自己,標榜自己,我只是以自己為例,來說明回族的文化基因對一個回族後裔、回族作家的深刻影響,我的短長、我的一切都來自這深刻影響。

我可能說的很亂。

我感覺自己常常悲天憫人,對人類苦難懷有痛徹肺腑的悲憫,正因為如此,我對不合理的、不正義的事總是難以抑制地要表達自己的憤怒,不但作品中這樣,生活中也這樣。我好管閒事,吃飽了撐的,怎麼也容不得不公正的事情。我也常常愛流淚,對悲憫的事情我會流淚,太溫暖的事情我也會流淚。

舉個例子吧,大前年,南京燕子磯的一個安徽民工的小女孩,只有5歲,上吊自殺。我一看報導就不相信,騙人,5歲小女孩自殺,而且上吊自殺,怎麼可能?我的弟弟是新華社下面的南京《現代快報》副主編,我立即打電話給他,問他是不是假新聞。他說記者去調查了,是真的。我大吃一驚,我問為什麼?我弟弟說,這個小女孩因為家裡沒錢給她上民工子弟小學,她就學電視劇裡的樣子上吊了。我一聽,眼淚直流,我說快給我送1000塊錢去,這個小女孩還有兩個姐姐,不能引起連鎖反應。第二天我兩個妹妹就替我送錢去了,她們見到了這個小女孩的家,見到了她的父母和兩個姐姐,相對無言,還能說什麼呢?解放前,高玉寶說“我要讀書”,也沒錢,但他沒自殺呀。怎麼解放50多年了,一個5歲的小女孩還是沒錢讀書呢?還竟然上吊……。這種事我難以容忍,只能盡自己微薄之力,給點事後的幫助,可悲!

陝西藍田縣九間房鄉柿園子小學的教師,叫李小峰,我看了他的報導就想哭!在那麼窮的秦嶺山區,在他那個簡陋的小學,就他一個代課老師,一人一校,校長、老師、總務都是他。也不分班,從一年級教到六年級,都是他教。13年裡,他一共教出134名學生,其中還有4個考上了大學,真了不起呀!可他自己一貧如洗,工資只有103元,少的可憐,富人家養條狗,也不止這點錢呀。可就是這可憐的103元工資從2004年起就不發了,鄉里說沒錢,讓村裡發,村裡窮得就剩下老頭老太,有點力氣的都到外面打工了,哪來的錢?他很痛苦,內心極其矛盾。他要生活呀,還要結婚呀。他自己都養不活,怎能教書?逼不得已,他離開山村,到西安打工了。啊,在西安一個月能賺1000元,對他來說,是天文數字呀。他從小到大什麼時候有過1000塊錢!他不想回去了,他也是人呀!後來,因為工傷才不得不回鄉。回去那天,學生和家長來了一屋,送來玉米、雞蛋和紅棗,沒什麼話,光是哭,他也哭了,大家一起哭。他知道這個窮山村需要他,這些孩子們需要他,他下決心再也不走了;即便沒有工資,他也要維持這個山村小學,儘管那時連個正式身份還沒有,只是個代課老師。他有嚴重的關節炎,體重年年下降,總共減少20斤,但他支撐著,靠老鄉送來的糧食和菜蔬過活,培養過4個大學生的代課老師啊,就這樣的生活!我給他寄錢去,一個月寄一千,才寄了兩三個月,他就來信,說他的事情傳開之後,政府重視了,很多好心人都支援他,困難解決了,讓我不要再寄錢了。但我還是掛念他,他的學校現有24個學生,過年的時候,我寄了兩箱糖果和巧克力去,還有一些文具,每人一份,24份。我在信中對李老師說,孩子們讀書也很辛苦,也許這些孩子長這麼大都沒吃過上海的糖果和巧克力,我寄一點來,讓孩子們過一個有點甜味的春節。

這些事情在此以前我從沒對人說過,連我老婆也不知道,因為不值一提,和李老師所做出的貢獻和犧牲相比更算不了什麼。我說這些,是表明我的這些作為是來自父母的影響,是回族的文化基因在起作用;我要感謝民族文化精神對我的教育。

我的作品也是這樣。凡是讀過我的劇作和隨筆以及最近幾年寫的《“表態”文化》、《“宣傳”文化》、《“檢討”文化》、《“腐敗”文化》的人,都可以看出回族文化基因對我的影響,我自己就不分析了,留給對我作品有興趣的專家學者去研究。

回族當然是優秀的民族,但有沒有局限呢?應該不應該進行反思呢?國際上已經有不少清醒的、理智的穆斯林在做深刻反思了。昨天晚上讀馬宗保先生的文章,他提到了反思,反思伊斯蘭宗教文化中有沒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的淺薄的回族史的知識告訴我,我們的民族是以中西亞等外來民族的移民為主,以伊斯蘭教為精神維繫而融合了漢族和其它民族的伊斯蘭信徒所形成的民族。回族是在元代才開始逐漸形成的年輕的民族。一個外來的民族、一個新的民族,在一個陌生環境裡,為了生存和發展,不得不容忍、不堅毅。因為寄人籬下,所以他的忍耐性極強,但蓄之愈久,發之愈猛,爆發力也愈強。回回不惹事,能忍,但也不怕事。要麼不搞,要搞就要搞大,搞成,而且期者必勝,所以就往往反應過激,難以收拾,兩敗俱傷。這不能不說和我們回族的民族性有關了。

我們的民族是不是這樣,我不敢妄下斷語。但我敢說我自己就是這樣,我就是一個反應過激的人。我這個人不惹事,走在路上,別人踩我一腳,我反而會對他說聲對不起。我對人很客氣,尤其對一般人,對門房、對送信的、對賣菜的、對我們家保姆,都客客氣氣。我很少、很少和人吵架,這幾十年我記得只和人吵過兩次。一次是帶小孩去吃點心,我不小心將湯水灑在一位食客的衣服上,我連忙道歉,可他不依不饒,破口大駡,罵的很難聽,我一時氣急就掐住他的脖子把他頂到牆根。幸虧服務員勸阻了,否則肯定大打出手,結果會是兩敗俱傷。

還有一次是和鄰居。我門兩家只是一板之隔,房門緊挨著。那時夏天沒空調,門都開著。可我寫作的時候,他總是把四喇叭的收錄機放在房門口大放特放,音量很大,故意干擾我的寫作。我一忍再忍,有一次就吵了起來,我又反應過激了,抄起凳子就要去砸他腦袋,也幸虧沒往下砸,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以後我再也沒有和人吵過架。這兩次吵架都是在“文革”中,和當時的心情惡劣也有一定關係。現在想想真無聊,很後悔,如果今生還能見到那位食客和鄰居,我要誠懇的說一聲對不起,請原諒!

這以後雖然再也沒有為小事吵架,但為重大的事、為原則性的事反應過激還是有的。一次是在一場政治風暴中,我為死去的無辜者公開帶了三天黑紗。還有一次,是為我一篇有爭議的文章,在遭受威脅時,我表示以死抗爭。反應確實激烈,有“烈士”心態。

我在八年前的“伊斯蘭歷史文化國際研討會”上,也勉強地做了一次發言,我說我們不能總是說我們的民族多麼偉大,我們的文化多麼優秀,也應該檢討一下我們民族、我們文化的局限,否則為什麼凡是世界上發生重大動亂的地方,幾乎都和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和國家有關係呢?會後,一個與會的回醫王老先生對我說:“這和回族和其它穆斯林地區的人愛吃牛羊肉有關。牛羊肉,補腎的;腎氣足,火氣旺,容易動怒。”王老先生顯然不是開玩笑,他是很認真對我說的。我不知道他從飲食習慣這個角度來解釋穆斯林易起爭端是否有道理,但我想這也許不是完全的原因,或者不是主要的原因。我認為關鍵的原因還是應該從伊斯蘭文化本身去尋找。

我覺得我們應該對我們民族的某些落後的方面、某些過激的方面說“不”!

一個不允許別人對他說“不”的人,絕不可交;一個不允許別人對他說“不”的民族,也難以為友。

我熱愛回族。我們的民族應該是和平文明的民族,不是動輒動武的民族;我們的民族應該是理性智慧的民族,不是感情失控的民族;我們的民族應該是博愛善良的民族,不是讓人害怕的民族。我們的民族更應該是勇敢正義的民族,不是失去尊嚴的民族。

我希望我們回族發展教育,提高素質,對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團結發展多做積極有益的事!

我希望我們回族能為世界和平,為人類進步多做貢獻,讓世界知道中國的回族是世界最優秀的穆斯林!

時間關係,我就講一點。我父親多次對我說:“不要忘掉回族的根本。”我沒忘掉,我以自己是回族為驕傲。雖然我並非純粹的穆斯林,但我是肯定是個文化穆斯林。回族企業家孫玉安先生讓我為他題詞,我的字寫得很差,為了給他題詞,我練了一年的字;真主在上,我真的練了一年,現在還在練。

我給他題的詞是:“我終將歸於安拉!”


轉載自  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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