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7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判決離婚中「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的適用範圍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10-8 00:00:5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判決離婚中「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的適用範圍

所謂「合意性交」乃指的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在沒任何強迫狀況下合意的性行為。
所以如果是「強姦」他人算不算本款適用範圍呢?依照國內說大部分的人的說法,認為是屬於本款適用範圍,理由在於:
1、強姦仍然是出於己意而與他人姦淫。
2、強姦跟通姦比較起來更屬於違反夫妻貞操義務的行為。

依照最高法院三十三年度上字第二九四號判例:
所謂「與人通姦」,係指結婚後他方與人通姦者而言,至結婚前與人通姦,如在婚約訂定後,僅得於結婚前解除婚約,不得於結婚後據以請求離婚。

所以不論是強姦或通姦,配偶都適合依此提出判決離婚之要求。

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4 04:4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