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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與罪過
福音是在耶穌基督內,天主對罪人慈悲的啟示。天使向若瑟宣告說:「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瑪1:21)。感恩祭、救贖的聖事,也是這樣:「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瑪26:28)。
「天主創造我們,不需要我們,但他為救贖我們,不願沒有我們」。若要獲得天主的仁慈,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過錯。「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但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種種不義」(若一1:8-9)。
如聖保祿所肯定的:「罪惡在哪里越多,恩寵在那裏也越格外豐富」。但是為進行它的工作,恩寵必須指證罪惡,以便改變我們的心靈,並給我們「正義,使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獲得永生」(羅5:20-21)。天主就如良醫,在治療傷口之前,必先深入探測,就是藉著他的聖言和聖神,對罪惡投射強烈的神光:
皈依要求對罪的認清,包括良心內在的判斷,這是真理之神在人心靈深處行動的證明,同時也成為獲得新賜予的恩寵和愛的開始:「你們領受聖神罷」。因此,從「關於罪過的認清」來看,我們發現雙重恩典:良心的真理之恩,及救贖的確定之恩。真理之神就是護慰者。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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