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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友與教外人或其他宗教信徒可以結婚嗎?
為保障教友的信仰和全家的生活和諧,天主教強調教友與教友結婚,不贊成教友與教外人或其他宗教信徒結婚。因為信仰的不同,婚姻概念的不同,能構成婚姻緊張的根源,尤其在決定子女的教育上,宗教中立主義的誘惑能夠呈現出來。如果因教友人數少,適當的配偶實不易找,最好勸教外對方先研究教義,領洗後再行婚禮。如果對方暫時不願或不能領洗,可先向教會申請結婚許可,豁免其阻擋,但須許諾下列事項:
1.教友一方,誓許所生子女,均遵照天主教教規受洗,並接受天主教教育。自己方面,將盡己所能,躲避喪失信德的種種危險。
2.教外人一方,答應給對方實行天主教信仰的絕對自由,並遵照天主教教規舉行婚禮。
許可申請書由教友當事人及本堂神父簽署後,即呈交教區婚姻法庭審核。待接獲核准覆文後,即可結婚。
在許多國家,聖教會為這種混合婚姻,成立起牧靈團體,幫助混合婚姻配偶善度信仰生活,為他們解決所遭遇的困難。
在信仰不同的婚姻上,天主教配偶負有聖化對方的任務,猶如聖保祿宗徒所說:“不信主的丈夫,因信主的妻子而成了聖潔的,不信主的妻子,也因信主的丈夫而成了聖潔的。”(格前七14)。的確,倘若信主的配偶,常以真誠的愛心、體諒、謙和、祈禱,對待不信主的配偶,就能影響不信主的配偶走上信仰之路。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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