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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董妮]夜奔(天生一對之二)(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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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50:19 |只看該作者
第十章

  費盡了千辛萬苦,曲問情終於掙脫了手銬、腳鐐的束縛,重得自由後,他第一件事便是抱住豆蔻,狠狠吻上一口。

  「豆蔻、豆蔻、豆蔻……」他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表現自己的開心與喜悅。「手怎麼樣,快讓我瞧瞧。」

  他拉起她的手,看那猙獰的傷口,血雖然止了,但指甲卻要掉不掉的。

  都說十指連心,傷到指甲,最是痛徹心肺。

  他撕下一截衣襟,小心地將她的傷口包起來。

  「沒事的,已經不疼了。」她安慰他。

  他把她拉進懷裏,用力抱緊她,不管她現在疼不疼,他都會記住她今天所做的一切。

  「豆蔻,待所有的事情結束,我便帶你去找卓不凡,非要他幫你治得連疤都沒有不可。如今,先解決無心的事。」

  「那走吧!」她拉著他往地牢外走。

  他愣了一下,本來抱滿懷的溫暖突然消失,有點不適應。

  但她的積極向前卻讓他心跳加速。她的眼睛如此明亮,仿佛她行走的道路上只會有光明,不會有黑暗。

  跟她在一起,總是如此充滿希望。

  他們走出地牢後,穿過回廊、二進、三進,以及那異花嘖香、彩蝶飛舞的庭園,終於來到劍居。

  這是棟很平常的建築,沒有雕花橫樑,也沒有玉石地板,只是一間普通極了的磚屋,卻是鑄劍山莊中最神秘的禁地。

  以往,若無當代莊主應允,誰也不能進入劍居,所以曲問情也不知道那裏頭長什麼樣子。

  豆蔻帶小手離開那回是例外,但她也只是在外頭晃了一下,沒真正進去過。

  兩人推開了神秘之門,不約而同感到失望。

  就跟普通的打鐵鋪一樣啊!不同的是熾熱的火爐大了點,旁邊的一池清泉,水好像特別冷,一直往外冒白煙。

  爐裏有一把半成形的劍,不知被燒了多久,還是暗黑、暗黑的,沒見變色。

  「大哥!」一個聲音在曲問情和豆蔻身後響起,是曲無心。為了鑄造至高無上的神劍,他剛才去焚香沐裕了,想不到出來後會見到外人。

  「無心!」曲問情轉過身去,他好怕自己來遲一步,無心就幹了傻事。幸好來得及,幸好。「你說把一切交給我,卻沒幫我解鎖,我怎麼幫你處理善後?」

  曲無心沒想到這個問題,最近他腦子總是亂哄哄的,很多畫面在閃,又轉瞬間消失。他也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或者沒做什麼……

  「可你出來了……嗯,出來就好,你去換件乾淨的衣裳,待會兒來幫我。」

  「莊主好像怪怪的。」豆蔻低聲說。

  曲問情早就注意到了。曲無心的精神差到沒發現劍居裏不只有他,還有易容成老太婆的豆蔻。

  「你要我做什麼?」曲問情小心不驚動他,一步一步向他走去。

  「鑄劍。」

  「那把嗎?」曲問情的手指向插在火爐中的黑色長劍。

  曲無心的視線隨著他的手指移轉過去。

  曲問情乘機往前一撲,並指點向他的穴道。

  曲無心的神智雖然不太清楚,但反應還是很快的,及時閃了開去。

  「你幹什麼?」

  「阻止你以人祭劍。」

  「我沒有逼別人祭劍。」自從大哥說不要後,他就不做那種事了。他很聽大哥的話,但大哥似乎永遠不理會他的要求。

  「你拿自己去祭劍也不行。」曲問情手指翻飛著,像一朵盛開的蓮花,籠罩住他全身穴道。

  但曲無心卻像條遊魚,俐落地在指影中遊移,閃過每一次攻擊。

  「你為什麼不明白?山莊需要一柄神劍才能重振聲威。」

  「要維持鑄劍山莊,並不一定非要神劍不可,還有其他辦法。」

  「再好的辦法也不如神劍管用。」

  「如果重振鑄劍山莊的代價是要拿曲家所有人的性命去交換,這種山莊,就讓它倒掉算了。」

  「身為曲家人,你竟敢說出這種話,你對得起祠堂裏那些先靈嗎?」曲無心氣極,本來只是閃躲的身形變得淩厲,他的掌緣閃著銀色光芒,切向曲問情後背。

  曲問情扭腰、側身,及時閃過那道掌風,同時,他的手指點向曲無心腰間大穴。

  曲無心不閃了,握拳,與他硬拼一記。

  掌指交接,罡風並射,劍居內一些小擺設被擊得粉碎,連豆蔻都一個踉蹌倒退了兩步。

  「不!」曲無心大叫。

  他看見豆蔻將爐邊一支鐵錘撞進爐裏,火焰一陣明滅,他差點瘋掉。「離開火爐,不要碰我的劍……」他神色猙獰地撲向她。

  豆蔻嚇一跳,腳一滑就跌進水池裏。那寒冰徹骨的水,差點把她凍成冰塊。

  「無心,你幹什麼?」曲問情橫身擋住他。

  「你給我滾出去!滾出去……」曲無心五官都扭曲了。

  「你已經失心瘋了。」曲問情恨死這處埋葬他多數親人,又逼瘋無心的地方。「豆蔻,滅了那爐火。」

  「誰敢?」曲無心立刻暴走。他不防禦也不閃避了,每一記拳腳都氣勢十足,要跟敵人同歸於盡。

  曲問情不想傷害無心,所以打得非常狼狽。

  而豆蔻則非常煩惱,曲問情要她滅掉火爐,怎麼滅啊?這爐子裏沒有柴、沒有炭,那火焰仿佛是憑空生出來的,如何熄滅?

  她緊張得頭痛,尤其身子還一直發冷……冷!對了,她看向另一旁的水池。

  自古以來,水都能克火,如果把池裏的水澆進火爐中呢?

  想到便做,她小心穿過戰區,好幾回差點被橫流的拳風掌刀掃到沒命,幸虧曲問情一直護著她,讓她只掉了幾根頭髮,便安然來到牆邊的水缸旁。

  她抱起水缸回到水池邊,裝了滿滿一缸水,使出吃奶的力氣,將它往火爐邊扛……

  「快住手……」曲無心眥目欲裂。

  但豆蔻卻沒有停止,她終於把水缸移到火爐上方了。

  「不要!」曲無心狠心一掌把曲問情打飛,而自己則飛身擊向豆蔻。

  曲問情摔到地上,咳出一口血沫,卻拼出了狠勁。

  「啊——」他後發先至,使出最無賴的打法,抱住曲無心的腰,兩人在地上滾成一團。

  「放開我!」曲無心大叫。

  這時,豆蔻已經把水缸丟進火爐裏。

  「哇唔!」曲問情見水缸在火爐裏砸碎,冷水乍遇烈火,冒出騰騰白煙,情不自禁發出一記讚歎。現在爐子毀了、火焰滅了、神劍完蛋……事情到這地步,算完結了吧?

  轟隆、轟隆、轟隆……突然,腳下的地面發出一陣奇怪的聲響。

  隨即,三人都感受到了大地的搖晃。

  火遇到水會熄滅,但如果是地火碰到冷泉呢?

  土地搖晃得更大力了,四面牆開始龜裂,屋瓦一塊一塊地往下砸……

  「靠,玩太大了。」曲問情急忙把曲無心推出劍居,再轉身拉住豆蔻,兩人飛一樣地往外逃。

  但曲無心卻不肯走,他倒沖回來,跑到火爐邊伸手去拿長劍。這是他畢生的心血,最接近神劍的一柄傑作,也是鑄劍山莊最後的希望,他無論如何也不放棄它。

  轟!曲問情和豆蔻都還沒站穩,劍居就發生了巨大的爆炸,通紅火柱直沖雲霄。

  無數的泥土石塊被炸上半空中,再落了下來。

  曲問情趕緊拉著她趴在地上,以身體護衛她,避免她被砸傷。

  那石塊雨落了有足足一刻鐘那麼久,才漸漸平息。

  曲問情拉著豆蔻站起來,一起看向那妖龍似、直欲升天飛去的灼熱火柱。

  「這是怎麼回事?」早知道一缸冷水會引起這麼大反應,她就不以水滅火了。

  「我忘記告訴你,爐子裏引的是地火,不是凡火,它……不對,無心呢!」他現在才發現曲無心不見了,他明明把他推出來了,怎麼沒看到人?「無心,你在哪兒?無心……」

  「莊主、莊主,你在不在?」豆蔻跟著幫忙找。

  他們繞著劍居跑了一圈,沒看到人,將鑄劍山莊翻個遍,也沒找著,曲無心呢?他總不至於憑空消失吧?

  他們又回到倒塌的劍居前,曲問情後知後覺想起曲無心對神劍的瘋魔,他難道沒有逃,反而回身找神劍了?

  「無心……」他茫然失落地走向火焰沖天處,那熾熱把他的頭髮都燒卷了。

  「曲大哥,不能再過去了。」豆蔻阻止他更靠近。

  「無心……無心……」曲問情的淚流了下來。

  費了這麼大的心血,結果曲無心還是死了嗎?這不應該啊!

  一座鑄劍山莊,成就了多少人,又毀滅了多少人?

  「無心……」曲問情跪在地上,放聲大嚎。

  豆蔻陪在他身邊,默默地掉淚。她仿佛又想起了那個下雨的日子,曲無心救她免于落入青樓。他完全沒必要多管閒事的,但他做了,為什麼?一時的心軟?

  這個人只是單純的殺人魔,還是被命運擺佈的可憐蟲?不管他是什麼樣的人,他的離開讓如此多人傷心,他就有存在的必要吧,莊主,死亡真的不能解決問題……豆蔻一邊流淚,一邊想著。

  轟!這時,地火深處又發生第二次爆炸。火焰像朵盛開的蓮花,倏忽綻放,轉瞬消失,只剩濃濃的白煙,遮天蔽地。

  「咳咳咳……」豆蔻嗆咳不停,手忙腳亂去拉曲問情逃命,但他一動也不動,就看著劍居的方向,是錯覺嗎?一個隱隱約約的影子在濃霧中閃爍。

  影子越來越近了,連豆蔻也注意到那異狀,他們看著影子走出來,如此熟悉的身姿,雖然全身上下都被燒黑了,但他們仍認出那是曲無心,他沒有死。天哪,這麼大的爆炸,他能存活下來簡直是奇跡。

  他們一起沖上前抱住他,將他拉離劍居遠遠的。

  「無心、無心,怎麼可能……你沒事……太好了……太好了……」曲問情又哭又笑,激動到語無倫次了。

  「中間沒有火。」曲無心呆滯了一會兒,語氣平板說道。

  曲問情想了很久才明白,八成是爆炸時火焰飛沖,火爐附近反而安全,曲無心就躲在那裏,等第二次爆炸,火焰消失,他才跑出來。但這只是猜測,是真是假,管它咧!無心沒事就好。

  不過曲無心也不是全身而退,他身上的燒傷很嚴重。

  「先送莊主去看大夫吧!」豆蔻提醒高興過頭的曲問情,曲無心還不算完全脫險。

  「對,看大夫。」曲問情恍然回神,正準備把他抱起來,卻發現他的拳頭緊握著一隻劍柄,劍身已經斷掉了。

  這就是曲無心豁出性命也要保住的神劍,結果,它仍然是個失敗品。有些事情註定了就是註定了,不管再怎麼努力,也無法改變它。

  曲問情真想將那劍砸了,可曲無心將它握得這樣緊,想到無心半生心血竟落得如此下場,他又氣又心疼。

  「這樣的東西,你還留著幹什麼?」曲問情不會再容許這狗屁神劍殘害他的寶貝弟弟了。

  但曲無心就是不鬆手,哪怕那劍柄上的溫度頗高,在他手掌上燙出一個又一個水飽,他仍然執著。

  「無心——」曲問情想動用暴力了。

  「莊主。」豆蔻阻止他。「鑄劍好玩嗎?"曲無心愣了一下,悲傷地搖頭,鑄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但是……他的目光在斷劍上流連,好一會兒,空茫的眼裏又閃起一道光,痛苦不代表不喜歡啊!他一生學鑄劍,現在,鑄劍已跟他合而為一,除非他死,否則是割捨不了了。

  「你現在受傷了,暫時沒辦法鑄劍,這劍也不能隨便放,不如我先幫你保管,你放心,我會把它收藏得很好。等你身體痊癒,我再把斷劍還給你,讓你繼續完成它。」豆蔻誘導地說。

  曲無心遲疑了很久,才依依不捨放開劍柄。

  豆蔻伸手接過,差點又抖手將它甩出去。好燙啊!但不能在曲無心面前做這種事,她強忍著手掌的痛楚,撕下衣擺,慎重地將斷劍一層層包妥,仔細收藏。

  看到這裏,曲無心緊繃的神經放鬆些許,他的身子搖了兩下,突然噴出一口血來,仰身倒下。

  「無心——」曲問情急忙抱住他,大吼。「快找大夫、找大夫!」但歷經變故,鑄劍山莊早已鳥獸散,除了建築物,沒有一個人留下來,又怎有人聽從號令?

  「我們去找卓大夫。」豆蔻出主意,他們一起前往槐樹村。

  一年後,槐樹村——

  卓不凡躺在床上睡覺,曲無心拿一根稻草在他鼻間搔弄著,他咬牙忍耐,不想理會。

  「死了嗎?」但曲無心卻把稻草插進了他鼻孔。

  「你夠了喔!」卓不凡憤怒地瞪他。「你再弄我,改明天讓你生不如死。」

  「天亮了,不可以賴床。」曲無心很無辜地說。那皙白如玉的俊臉揚著天真的笑,說不出的討人喜歡。

  「是誰害我起不了床的!」卓不凡大吼。

  一年前,曲問情和豆蔻帶著奄奄一息的曲無心來找他救命。

  聽說鑄劍山莊的地火爐爆炸了,整個劍居夷為平地。幸虧那火焰筆直沖上高空,所以站在爐邊的曲無心沒被直接燒成炭,但也只剩一口氣了。

  卓不凡很哀怨,這麼嚴重的傷,只能用萬年石乳來救了。但那是他每日必服的救命寶貝啊!

  可他也不能眼睜睜看著曲無心死,只好強忍刨心刮骨的疼痛,硬挪出三滴石乳,將他一條小命從閻王手中搶回來。

  但曲無心的身體、臉面燒傷非常嚴重,若不用石乳調製回春膏外敷,他這輩子註定毀容。

  卓不凡只得每個月再擠出一滴石乳,為曲無心制藥。每當這種時候,他就會特別難受,渾身疼得在床上打滾,至於行走起立,更不必想了。

  偏偏曲無心身體好了,腦子卻沒好,不知道撞到哪里,他失去了過往的記憶,只認得曲問情一人,這傢伙,連失憶都有選擇性。

  他現在跟個孩子一樣,愛玩、任性,又固執,認定天黑睡覺,天亮就要起床,非得鬧到卓不凡下床為止。

  「曲問情,你個王八蛋,給我死出來!」卓不凡實在受不了了。「把你弟弟弄走,否則我要開殺戒了——」

  「你每個月都要喊這麼幾次,也沒見你真的殺啊!」曲問情晃晃悠悠逛進來。「無心,跟大哥出去好不好?」

  「不好。」曲無心失憶後,是仍認得大哥,卻不再事事依賴他。

  曲問情無語凝咽,他可愛的寶貝弟弟不再喜歡他了,嗚嗚嗚……

  「無心,我做了糖糕,你要不要吃?」這時,豆蔻探頭進來說。

  「豆蔻姊姊。」這是學小手喊的。曲無心快樂地跳出房間。「我要吃糖糕。」

  「那我們帶糖糕去找小手,大家一起吃。」

  「好。」然後,曲無心牽著豆蔻的手,一起離開了。

  關上門之前,她對房內二人點頭一笑,圓圓的眼眯起、深深的酒窩蕩漾著愉悅,帶著醉人的甘甜。

  她整個人也很像糖糕,軟軟、香甜,很誘人。

  曲問情吞一下口水,看得有點呆了。

  「看你這副熊樣!」卓不凡啐他一口。「這裏沒事,你可以滾了。」

  「小凡凡,你很無情耶,剛才明明是你叫人家進來的。」曲問情趴在床頭上,故意鬧他。

  卓不凡愣了一下,隨即打個寒顫。

  「你給我滾——」他抄起枕頭砸他,可惜沒有力氣,那枕頭連他的衣袖都沒碰到便落地了。

  「哇,這麼大火。」曲問情跳開一步,見他趴在床上,喘得可憐,這模樣是挺招人心疼的。不過他一個月只癱一天,卻要他做牛做馬二十九天,來回報豆蔻、曲無心這兩條救命大恩。相比起來,曲問情覺得自己更可憐一些。

  「明天、明天你就知道了。」卓不凡咬牙切齒。

  「那我還是趁今天多撈一點回本才是。」曲問情嘻笑著,卻撿起了枕頭,拍一拍,又幫他枕上。

  卓不凡把腦袋轉向牆壁,再也不看他。

  曲問情又坐回床邊,微笑看著他,那瞬也不瞬的目光簡直要把人看穿。

  卓不凡全身疼痛,又被他這麼凝視著,連心裏好像也爬滿了螞蟻,十足不適。最後,他終於投降。

  「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就想問你,無心的記憶能不能恢復?」

  「他失去的不只是記憶吧?」曲無心體內的真氣也走火入魔了,而他還想不出怎麼疏導,只能暫時封住他的武功。

  「那,無心能完全康復嗎?」

  「不知道。」

  「你不是醫聖嗎?天底下還有你不會治的病?」

  「我現在叫賽醫聖。」

  「那你應該比以前更厲害,怎麼會不知道?」

  「從來沒有遇過他那種病人,我怎知未來會如何?況且,你真覺得他恢復原狀比較好?」

  曲問情想起無心笑著說要吃糖糕的樣子,如此地天真與快樂,那是從前的無心不曾擁有過的。

  或許卓不凡說的對,現在的無心過得比之前好,何必強求他回到過去?

  「不過他的身體已經差不多了。」卓不凡接著說,同時松下一口大氣。「頂多再半年,他又能活蹦亂跳。」謝天謝地,他不必再熬這種痛徹心肺、動彈不得的苦日子。

  「真的?」曲問情太高興了。「不凡,謝謝你,我一定會好好報答你。」

  「那就先來二十斤猴兒酒吧!」卓不凡這個人不貪心,只貪杯。「別拿人造的唬弄我,得原生猴兒釀的才行,槐樹村若找不到,建議向長青山或者麒麟山方向尋覓。」

  曲問情甩頭走人,那傢伙,應該讓他多躺幾天的,爛酒鬼!

  他來到前院便聽到一陣吵鬧聲,還有拳腳碰碰打個不停。

  「住手,快點住手……」豆蔻正緊張地叫著。

  曲無心和小手像兩隻鬥狂了性的公牛,正打個不停。

  豆蔻攔住小手,曲無心乘機在小手屁股上一拍,打得小手大叫。這幸好沒使用內力,否則小手連叫都不必叫,直接完蛋了。

  豆蔻趕緊轉身去阻止曲無心,換小手逮著機會報老鼠冤,從地上搓起一攤泥砸他的臉。

  「哇唔!」越是長得帥的人,突然被濺一身泥,那視覺效果的衝擊性越大。

  曲問情縮了縮脖子,曲無心基本上是毀容了,不過……那小子長這樣大,第一次放開一切玩吧?瞧他雖然吃敗仗,兩眼卻亮得像藏了兩顆太陽。

  「你在那裏幹什麼?」豆蔻發現他,叫道:「還不快來幫我阻止他們打架?」

  「噢!」曲問情是懼內一族,豆蔻發話,他急忙拉住小手……「哇,有沒有搞錯?」這一碰,也弄了他滿手泥。「你能不能玩點不噁心的?」

  「我還有更噁心的,你想試試嗎?」小手另一隻藏在袖子裏的手還捉著一條毛毛蟲,隨時準備偷襲人。

  「那你想知道什麼是最噁心的嗎?」曲問情拎著他的衣領到茅廁。「你說,我把你扔進去,比不比你那些小花樣噁心?」

  「放開我、放開我……豆蔻姊姊救命……」小手嚇白了臉,急叫道。

  「看熱鬧去。」這時,曲無心「拉」著豆蔻來了,他一臉興奮地指著小手大笑。「哈哈哈,活該,誰讓你扔泥巴。」

  「是你先出手,我才還手的。」小手喊。

  曲問情在豆蔻目光的求情下,終於放開小手。

  「你們幹麼打架?」要知道,他們是父子耶!這樣每天鬥成一團,實在太奇怪了。

  「明明是你來跟我搶。」曲無心道:「豆蔻姊姊說了,糖糕是做給我吃的,分你一塊已經很大方,你居然想要三塊,貪心。」

  「豆蔻姊姊從來都只為我做糖糕,你是沾了我的福才有糖糕吃,你才應該吃一塊就好。」小手剛從沙漠回來時,見到爹爹很不習慣。娘親生前總掛在嘴邊,比神仙還偉大的爹爹居然變成傻子。好吧!也不算笨得太徹底,至少不用內力,他的身手仍然厲害、讀書一目十行,可他會跟他搶東西吃。

  這是什麼爹爹?比街尾的小毛哥還不如,人家小毛哥都是用騙的,爹爹喜歡開搶,活生生一個大惡霸。

  小手在經歷最初始的尷尬後,很快與爹爹……他叫他「大土匪」,對著那張年輕又俊美得過分的臉龐,誰喊得出「爹爹」二字?他跟爹爹從相對兩無言到吵嘴、進而大打出手,感情進展迅速。

  「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曲無心搶過糖糕,又將豆蔻緊緊箍在懷中。「現在豆蔻姊姊改喜歡我,只為我做糖糕了,所以我肯分你一塊,你要偷笑。」

  「喂喂喂!」小手沒抗議,曲問情先大叫了。「搞清楚,那是我的女人,她全身上下每一處、包括她做的所有東西都是我的,你們不要擅自在那邊喜歡來、喜歡去,好嗎?」

  「你才不要添亂。」豆蔻頭痛地皺緊眉。「莊主,你先放開我。」

  「你先答應只為我做糖糕。」別說他傻,人家精明著呢!

  「豆蔻,糖糕歸他。」曲問情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但你得應允我,以後你、及你做的其他東西,都只屬於我。」

  「那我怎麼辦?」小手跳腳。「明明是我先喜歡豆蔻姊姊的,你們誰也不許跟我搶!」

  「她與我是兩情相悅。」曲問情吵紅了眼,都不曉得自己在吵什麼了。

  「她如今在我手上。」曲無心很得意,先下手為強。

  「你給我放手!」曲問情和小手一起喊。

  「你們才全部閉嘴!」終於,豆蔻發怒了。「莊主,請你放開我。」她瞪眼,一直瞪、一直瞪,直瞪到曲無心不自覺發毛,才猶豫地鬆開她。

  豆蔻得回自由後,指著三人鼻子輪流罵一通。「曲大哥,你年紀最大,怎麼還跟他們斤斤計較?莊主,小手是你兒子,你不能搶他東西吃。小手,你連八歲都不到,以後不准你再說什麼喜不喜歡的話,你現在該做的是努力讀書,求取功名。全部聽見沒有?」

  「是。」三個男人,三張同樣無精打采的臉。

  不過曲無心只洩氣了一下子,他的注意力轉向糖糕,趁豆蔻罵人時偷吃了一塊。真好吃,他笑得眉彎眼彎,打定主意,要她給他做一輩子的糖糕。

  曲問情和小手一起瞪他,他就和他們比誰的眼睛瞪得大。

  可豆蔻一轉頭,他立刻回以最無辜的笑臉;讓曲問情和小手一起在心裏罵他:卑鄙。

  豆蔻訓了好久,終於累了。

  「你們好好反省一下。」說完最後一句話,她轉身離開。要再去做更多的糖糕,滿足曲無心、哄慰小手,更重要的是……討曲問情歡喜。

  她不知道曲問情也喜歡糖糕,否則就多做一點了。

  但問題根本不在這裏,曲問情頭痛地看著自己的弟弟和侄子,他們真懂得何謂愛情嗎?每天跟他搶得如此熱烈?

  「我會儘快挑個時間跟豆蔻拜堂,以後請稱呼她大嫂、伯娘,明白嗎?」

  「一天是豆蔻姊姊,她永遠都是豆蔻姊姊,我不會放棄的。」小手的意志很堅定。

  曲無心嘴裏塞滿糖糕,嗚嗚嗯嗯地點頭。

  「走著瞧!」

  該死,他不會再放任情敵滋生了,曲問情決定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將豆蔻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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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曲問情根本不相信什麼挑時辰、看日子的習俗,他說要成親,一天內就把喜服、禮炮、酒席都準備妥當,和豆蔻拜了天地。

  小手激烈抗議,可豆蔻姐姐樂意嫁,他又能怎樣?

  最沒心沒肺的是曲無心,他光顧著吃酒席,就不管豆蔻姐姐從此羅敷有夫了。

  曲問情得意地牽著新娘進洞房,外頭,小手哭得好大聲。

  豆蔻有點心疼,坐在新床上,還頻頻關心外頭那滿臉鼻涕、眼淚的孩子。

  「放心吧.偶爾哭一哭,有益身體健康。」曲問情為她挑去紅巾,準備和她一起喝交杯酒。

  「你說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沒了紅巾遮擋,豆蔻正好瞪他。

  「這是事實。」他把酒杯放到她手上。「況且,他爹都不心疼了,你操心個什麼勁兒?還是你真打算等小手二十歲後要嫁他。」

  「莊主情況特殊,能這樣比較嗎?」她抬手給他一記指骨頭。「而且,我比小手大十幾歲,等他成年,我都老了。」

  「才不會。」就算額頭腫一個小紅包,他也能笑出一臉無賴。「在我心裏,你永遠都是最年輕漂亮的。」

  「油嘴滑舌。」她嗔他一眼,卻忍不住高興。

  曲問情哄她趕快喝酒,喝完酒,又匆匆地扯下她的鳳冠霞帔。

  「你幹什麼?」豆蔻揪著衣襟不讓他更進一步。「客人還在外頭喝酒,你怎麼能……」白晝宣淫也太羞人了。

  「就是要趁著他們忙喝酒,趕快落跑。」

  「啊?」她有點反應不過來。「我們要跑去哪里?」

  「只要能不被打擾,哪里都好。」

  「你要丟下莊主和小手?」

  「我們洞房完再回來嘛!」他其實是擔心曲無心和小手輸得不甘願來鬧洞房,所以急著想辦法把生米煮成熟飯,讓他們再有火,也沒地方燒。

  「你這個……」她滿面羞紅,心臟怦怦直跳,像要蹦出胸膛。

  「好啦!」他低下頭在她肩上磨蹭著。「洞房花燭夜,人生就一次,你便順人家一回嘛!」

  豆蔻打個寒顫,這傢伙撒起嬌來有夠恐怖。

  「頭走開啦!」她推著他,站了起來,來到門邊,見他還呆坐在床沿,便道:「不是要走嗎?還不快點?」

  「呃!」他一愣,隨即大喜,笑著跑去拉她的手。「豆蔻,其實你很喜歡我,很疼我,對不?」

  她白他一眼,這麼明顯的事實,還用問嗎?

  兩人出了新房,專找沒人的走廊跑呀跑,越跑……

  「咦?」豆蔻停下腳步。「前面是柴房耶!」

  「對啊!」他拉著她躲進柴房。「我們先在這裏等到太陽下山,那時候,大部分的客人都醉了,我們再趁亂進樹林,牽了老爺,一起離開槐樹村,等逍遙個十天半月再回來。」直接偷跑的成功機率雖然比較大,但沒有老爺,他不認得路,身為路盲是很可憐的。

  豆蔻坐在柴堆上,看著他得意的笑臉,這樣的新郎、新娘真奇怪。

  可他很開心,一會兒拉拉身上的衣服,一會兒又去牽她的手,真高興,他們終於在一起了。

  她本來就害羞,被他的動作弄得更不自在了。

  她圓圓的臉染著緋紅,像街邊賣的糖葫蘆,散發誘人的香甜滋味,他忍不住湊過去,伸舌舔了一下。

  「唔!」她吃了一驚,眼睛瞪得更圓了。

  她的模樣實在太可愛,他情不自禁就吻上那水水嫩嫩、蜜桃一樣的唇。

  她緊張地屏住呼吸,甚至差點坐不住,往後倒下。

  他及時抱住她,將她更深地摟入懷裏。

  今天是大喜之日,她唇上點著胭脂,泛出清雅的花香味,但花再香,都沒有她唇齒天然的滋味甘甜。

  他留戀地啄吻她的唇,舌頭舔過上唇,再吸吸下唇,一股火便從四唇的交接處燒了起來。

  「嗯!」她喘出了在胸膛良久的氣,呻吟帶著旖旎。

  他的手便沿著衣襟,探進那豐挺的胸前。

  她的肌膚很滑,但長年勞動,卻帶著一種結實的觸感。

  「唔!」當他指間的薄繭摩擦過她胸前的蓓蕾時,她的背脊弓了起來。

  他覺得手掌著火了,好燙,卻又忍不住想要更多。

  他拉開她的衣襟,改吻住她的胸口。

  她咬著唇,隨著他的吸吮,腰肢配合地扭動著。

  從她鼻間哼出來的呻吟像棉花糖那麼軟,又比棉花糖更甜美芳香。他唇下品著她的滋味,耳裏聽見她的嬌哦,感覺自己快爆炸了。

  「豆蔻,我……」他知道這裏不是好地方,但一下下應該沒關係吧?

  「讓我下去。」她不要坐在柴堆上,她的腰軟得撐不住了。

  曲問情把她抱下柴堆,又脫下外衫墊地板,讓她躺好。

  她撇開頭,不好意思看他。可她的手揪住了他的衣袖,心裏其實是願意的,畢竟,他們已是夫妻,魚水之歡很正常。

  「真的可以嗎?」他對她有些抱歉。「這裏不是很舒服,但我會對你很好、很溫柔……」她拉下他的頸子,吻上他的唇。

  對於他,她沒有什麼不願意的,她愛他啊!他歡喜地吻住她,一隻手掀起她的裙子,從她的小腿一路撫摸到她結實細滑的大腿內部。

  很快的,她的身體變得跟他一樣燙了。她在顫抖,並且為了他而柔軟。

  他正準備伸手拉開她的腰帶,她的手覆在他掌上……

  「你說我們要離開的,這樣……行嗎?」她想要他想得要命,所以更怕雙人行出了意外。

  「放心,只要我快一點就沒問題。」話說完,感覺哪里不對勁,他很快嗎?「不,我一點都不快,我的耐力很好的。」莫名其妙的男性尊嚴。

  「但時間拖太久,我怕……」

  「豆蔻姐姐!」一個歡呼的聲音闖進來。緊接著,曲無心和小手那兩張美得天怒人怨的臉就出現了。

  現在,豆蔻不必怕了。

  「你們怎麼會來這裏?」曲問情尖叫,趕緊幫豆蔻拉好衣衫。

  「豆蔻姐姐還沒吃飯。」曲無心是很體貼的,笑著送上一隻雞腿。「我來送飯。」

  小手也得意地跑上前擠開曲問情,賴在豆蔻身邊。剛才他哭個半死時,曲無心就告訴他,等吃完飯要帶他去見豆蔻姐姐。

  結果他們填飽肚子,去到新房,已經人去樓空,他差點把屋頂哭翻了。

  但是神奇的曲無心卻帶他找著了人,啊!這個笨笨的人開始有一點點像娘親口中無所不能的爹爹了。

  「豆蔻姐姐,我要永遠跟你在一起。」小手現在很幸福。

  豆蔻害羞得不敢見人,縮坐在地上,像一尾煮熟的蝦。

  「你們就不能放過我們嗎?」曲問情不停地尖叫跳腳。「我不要四人行、我不要四人行……」

  「那你出去,我們三人行好了。」

  曲無心說出了可能是他這輩子最有道理的一句話。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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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50:59 |只看該作者
【番外之一】不是我偏心

  曲問情常說卓不凡偏心,對曲無心好得要命,卻成天指使他做東做西,簡直把他當牛馬了。

  但這能怪卓不凡嗎?想當年,他十歲,第一次與師父到鑄劍山莊作客,見到八歲,玩得一身髒、活似一隻泥猴兒的曲問情,還有童年時,是全天下最可愛的小傢伙,長大後,依然美得驚天動地的曲無心。

  第一眼,他心動了。臉發熱,身體發軟。

  「你嫁給我好不好?」這是他對曲無心說的第一句話。

  曲無心呆住,曲問情站出來。

  「不行,無心不能嫁出去,要不你嫁進來。」

  好像,問題的癥結點不在這裏,但曲問情把整件事情導偏了。

  卓不凡很認真地思考入贅的問題。他不喜歡「嫁」入鑄劍山莊,那不像大丈夫,但曲無心很漂亮,他捨不得放手;他要做男子漢,他也要曲無心……魚與熊掌,好難選啊.

  「大哥,我不喜歡他,不要娶他。」小小的曲無心拉著曲問情衣袖說。

  「為什麼不喜歡我?」卓不凡不滿了,他要人才有人才、要錢財有錢財,哪里不好?「要不你喜歡誰?」

  「我喜歡大哥。」曲無心很天真地說。

  「他哪點比我好?」

  「大哥很厲害,什麼都會做。」小無心非常崇拜大哥。

  「無心乖,待會兒帶你去捉魚。」曲問情手插腰,被人稱讚,他得意非常。

  就從這一刻起,卓不凡決定討厭他。奶奶的,跟他搶心上人,以後有機會一定整死他。

  而卓不凡這份厭惡一直延續到某一天,他們一起去河邊玩水……

  「無心,你怎麼是男的?」

  「我們家無心本來就是男的。」曲問情拍他一巴掌。「你眼睛瞎啦?把他看成姑娘。」

  卓不凡呆滯,他的初戀在夏日的清風中,化為灰燼。

  他不怪曲無心,容貌是父母所生,他就是得天獨厚的漂亮嘛!但他惱怒曲問情,這傢伙在明知曲無心是男孩的情況下,還慫恿他入贅,其心可誅。

  卓不凡要報復啊啊啊——

  卓不凡的憤怒累積著,後來他回到鬼穀,沒多久,曲問情也離家出走了。年幼的曲無心驟失兄長、家中變故,寂寞無依。又過八年,前莊主過世,他以十六之齡繼承鑄劍山莊,其間辛苦不足為外人道。

  他唯一會傾訴的物件只有卓不凡,因為卓不凡是少數同時認識他和曲問情的。

  而且,鬼穀在江湖上頗有勢力。他不敢動用家裏人手,只能委託卓不凡暗地搜查大哥的消息,每得隻字片語便興奮莫名。

  「你就這麼離不開曲問情?」卓不凡曾問。

  「他是大哥嘛!」曲無心笑得比煙花更燦爛。

  「你沒救了。」盲目的崇拜會害死人啊!

  「你不明白,從小大哥就比我強,讀書、習武、玩耍,每一樣都是他帶著我,沒有他,我什麼也做不好,連說話都得罪人……」曲無心越說,就越想念大哥。倘若大哥在,他何至如此辛苦,大哥一定會幫助他的。

  曲問情那只是愛出風頭!卓不凡在心裏吼。

  「好吧.若有機會,我一定綁了他,送到你面前。」他這麼告訴曲無心。

  所以很久很久以後,當他有機會出賣曲問情,他便毫不猶豫地幹了。

  要說他偏心嘛!不是,他就是比別人愛記恨那麼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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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51:12 |只看該作者
  【番外之二】是父子?還是情敵?

  破壞了曲問情和豆蔻的洞房花燭夜,小手非常開心。

  這代表拆散他們的計畫,更進一步了。

  這代表他將來想娶豆蔻的希望,大大地增加。

  不過……他看著曲無心,這個以前很陌生、現在一樣陌生的爹爹,很不想承認,如果他是帥翻天下,爹爹就是美絕人寰了。

  論容貌,曲問情那個下垂眼差他不只十萬八千里,但他差爹算半寸好了。他不想承認自己輸太多。

  所以他得搞清楚,爹爹對豆蔻到底有多認真,將來會不會成為他最強的對手。

  「今天……謝謝你……」他還是喊不出爹,但感激他阻止曲問情拐跑豆蔻。

  「嗯……」曲無心想了一下,說:「曲問情想一個人獨佔糖糕,這是不對的。」

  「你只喜歡豆蔻姐姐的糖糕?」

  「還有烤肉、涼拌面、魚湯……」他扳著指頭數半天,都是吃的。

  「其他呢?」小手翻白眼,現在他跟爹爹,到底誰才是小孩?「你想不想娶豆蔻姐姐為妻?」

  「不想。」

  「所以你只要有吃有喝,不管豆蔻姐姐嫁誰?」他不會成為情敵,小手放心了。

  「對!」曲無心點頭。「豆蔻姐姐可以嫁每一個人,除了曲問情。」

  「啊!」小手呆了。「為什麼?」

  「我不喜歡他。」曲無心皺眉,但他的神情不像討厭曲問情。「我不要他變成別人的。」

  這種說法好矛盾。小手想了好久才有一點明白,其實曲無心是太在乎曲問情了,所以見不得他被人獨佔。

  「但他若願意做很多好吃的東西給我,並且發誓不再甩掉我,我可以讓他娶妻。」曲無心又說。

  「你這是什麼立場?」小手傻眼了。「倘使大色狼給你食物,你是不是就幫他跟我搶豆蔻姐姐?」

  「只要他能滿足我的要求,我就幫他。」

  「你的要求是什麼?你說,我來做,你別幫他。」

  「不知道。」曲無心也不明白心裏真正的渴求,他忘了很多東西,他知道那很重要,但不曉得為什麼,他暫時不想取回它們。也許是因為現在的生活太美好,讓他有些沉溺其中,無法自拔。「不過,我認為以你的能力,很難做到我的要求。你太弱了。」

  「你什麼意思?我會長大,我會變強,終有一天,我會變成最厲害的。」

  「曲問情才是最厲害的。」曲無心對哥哥的崇拜永無止盡啊。

  「你這算什麼?自私自利,不分黑白、不講道理。」以為可以找到一個幫手,結果卻……小手氣壞了。

  「我不需要那些東西,我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曲無心聞到廚房又飄出香味了,他也飄呀飄的走進去,豆蔻對他笑,他也笑,拿了烤雞快樂地啃起來,心裏在想,曲問情做的應該會更好吃,但他吃過曲問情煮的飯嗎?沒印象,只是有這種感覺而已。

  曲問情很親近、曲問情很討厭、曲問情很了不起、曲問情很讓人失望、曲問情……他對曲問情的感覺很矛盾,但總的來說,他還是喜歡他的。不過偶爾他會讓曲問情生氣一下,看他跳腳咆哮,特別有趣。

  所以……

  「豆蔻姐姐,你要永遠煮飯給我吃喔。」他把頭擱在豆蔻肩膀上,兩手抱著她的腰撒嬌。

  這時,小手追他追到廚房,見此情景,怒沖九霄。

  「大土匪,你你你……還說你沒想娶豆蔻姐姐,你現在卻……你騙人,我要跟你絕交!」從此他們不是父子了,他要跟他做一對不共戴天的情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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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51:29 |只看該作者
  【番外之三】私奔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成親對曲問情來說是一件很快樂的事,但婚後生活就很讓人頭痛了。

  他沒有機會跟妻子獨處,不是兩人感情不好,而是閒雜人等太多,一個曲無心、一個小手,偶爾再加上一個卓不凡,讓他的生活很熱鬧、很吵雜,就是不浪漫。

  他作夢都想著要逃離這樣的環境,所以他從拜堂那天便百般謀劃與妻子私奔。當然,他失敗了。

  但他沒有死心,一年之內,他逃了八次,結果……咳咳咳,做人不應該太在乎成敗,失敗為成功之母嘛!縱觀幾回經驗,他發現自己都是利用人多的時候,牽老婆趁亂逃走。

  也許是這樣逃太多次了,曲無心和小手都有了警覺心,越是節慶,他們看守越嚴,曲問情和豆蔻逃走的機會越發渺茫。

  所以這回他學聰明了,七月初一鬼門開,淩晨祭拜過後,家家關門落戶,儘量減少夜行,以免遇到各位好兄弟。

  既然熱鬧時節逃不了,那最陰森冷寂的時侯呢?

  因此今晚,他牽著豆蔻跑了。

  「豆蔻,你放心,這回我們一定跑得了。」

  「噢!」她點頭,其實沒什麼信心,何況……「曲大哥,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跑?」大家一起住久了,雖少了小夫妻的旖旎,但屋子裏吵吵鬧鬧,也有一番趣味,她實在看不出非逃不可的理由。

  「我不想每晚睡覺時,都有人來跟我們擠一塊。」他痛恨與人分享床鋪,除了豆蔻。

  「可……」她臉紅紅、心發燙。「不是睡覺時,你也會找機會跟我一塊兒啊!」該做的事又沒少做。

  「那不一樣。」他咬牙。「我不要每次都偷偷摸摸的,搞得好像在偷情一樣,我們是夫妻啊!不是姦夫淫婦。」

  她私下翻個白眼,是誰昨天還說很刺激的?

  她覺得他根本不是想逃,不過是逃上癮了,一段時間不跑,渾身發癢。

  「曲大哥,那這回我們要去哪里?」

  「啊?」他突然煞住腳步,整個人呆掉,好一會兒,他仰頭長嘯。「我不知道要去哪兒,我忘記把老爺一起帶出來了,我不認得路啊啊啊——」所以,私奔尚未成功,同志啊,繼續努力吧!

  【番外之四】記得當時年紀小

  十八歲的少年,生得豔美如花,如果不是一隻手臂殘缺,道他是江湖上最動人心的後起之秀,絕不為過。

  他是小手,現取名,曲洋。他其實想叫曲楊,意指曲家的小手和楊豆蔻,就算他們人不在一塊兒,名字也永遠相伴,多好?但怕她尷尬,他把「楊」字,改成了「洋」。

  但他總是告訴人家,他叫小手,他有一隻短了一截的手臂。

  小時候,他老把它藏起來,很自卑自己跟別人不一樣。長大後,他一直把它露出來,他想,一個人如果喜歡他,一定也會喜歡他這只手,比如:豆蔻姐姐。

  他一邊逗著豆蔻姐姐的第四個女兒,一邊看著豆蔻姐姐大腹便便地在廚房裏忙東忙西,為他張羅吃食。不知道他那位便宜大伯要讓豆蔻姐姐生幾個,一點也不懂得心疼人。

  是的,豆蔻姐姐是他大伯曲問情的妻子,也算是他伯娘。但他七歲就喜歡她,大家都說這是小孩子的迷戀,可十一年了,他的心沒有變過。

  到底是誰規定了,小孩子的愛就不是真愛?也許孩童的心更純、愛得也更真呢?

  「豆蔻姐姐,你什麼時候要休了大色狼改嫁給我?」這句話他問了十一年,也許未來,他還會再問十一年。

  「臭小子,叫伯娘!」曲問情以前叫他死小鬼,但他長大了,進步成臭小子。「還有,她不可能嫁給你的,這輩子沒機會,下輩子、下下輩子、下下下輩子,你都別指望了。」

  「大色狼,有一件事你忽略了。」而他也是至今才想到。「在我們三人裏,你年紀最長,理當最早死,等你過去,豆蔻姐姐一樣是我的。」

  「臭小子,我現在幹掉你,看誰先死?」曲問情挽起袖子。

  「跟個孩子,你計較什麼?」豆蔻一指頭打在他額上,然後她端著剛出爐的糖糕,笑得像春風那麼醉人,來到他身前。「餓了吧!先吃塊糖糕墊墊肚子,再過兩刻鐘就可以開飯了。」

  「謝謝豆蔻姐姐。」他沒說,長大後,他其實沒那麼愛吃糖糕了,但她做的例外。他想,她就算弄毒藥,他也會喜歡吃的。「豆蔻姐姐,我喜歡你。」

  「我知道。」她笑著摸摸他的頭,當他是弟弟在撒嬌呢!他看著她沒有腰身的背影,心在跳。是誰說小孩子不懂愛的?他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她——

  曲問情本來想打斷他的凝視,想了想,又放棄了,曲家人總是這樣,執著到笨,他是、無心是,小手亦然。但他比他們幸運,他的執著有了依靠點。

  他磨蹭著,賴到她身邊,就這麼喜歡她,到片刻不相離,所以……孩子一個接一個出來,這些都是幸福的證明啊!

  【番外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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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51:43 |只看該作者
後記  董妮

  豆蔻是堅強的。

  曲問情是遲鈍的。

  曲無心是可憐的。

  而小手是無辜的。

  故事寫完,我的心得居然只有四句話耶!

  好少好少,要想多一點。

  我真的很努力哦!我想了兩天,可惜……好吧!我承認,我從來不擅長寫心得。

  我在網上看文永遠只有兩句留言輪流換——「大人,你好厲害」、「大人,更新吧!」

  看到這種留言想必很飛烏鴉吧?但看在我每一篇更新都留言的分上,就……算了吧!

  【天生一對】這系列在設計架構時,本來就不是走歡樂路線。

  但《夜奔》寫著寫著,莫名歡樂了起來,是說,我很歡樂啦!

  曲問情那種少根筋的個性,實在讓人悲觀不起來。

  可整個總結之後,我才發現曲家的人都很少根筋。

  曲問情會莫名其妙地跟小孩子較真,常口無遮攔,每天嘰哩咕嚕往外倒東西,偏偏有時候倒的還很沒營養,不怪小手討厭他。

  他心思深沉,心機卻少,所以常常會誤會某些事情,比如:他以為曲無心「愛」他。

  愛和喜歡還是有界限的。

  但如果有一個人每天都在你耳邊說,我喜歡你喔!時常日久,難免引起誤會吧?

  曲無心就是這種老把崇拜、喜歡掛嘴邊的人。

  可他自己又解釋不清他的喜歡和愛戀是兩回事,直到哥哥走了,他也不清楚哥哥為什麼走,只想著要把哥哥找回來。

  這個人的腦子也是缺了一根筋。

  小手更不用說了,七歲就懂得喜歡人,到十八歲都沒有改變,他不是腦袋缺根筋,是根本只有一根筋。

  但我卻異常地喜歡這三個曲家人。第一,他們長相都很優。第二,悲劇使人難忘,這一家人互相折磨得讓人看了都心碎。第三,我就是喜歡。第四、第五同上。

  與曲家人的光輝燦爛相比,豆蔻顯得平凡多了,不管容貌或個性。

  但是……怎麼說呢?

  有時候,我覺得生活在普羅大眾中的小人物才是最精彩、最堅毅、最具生命力的。

  人生中總有些大災小難、天降橫禍什麼的,比如去年的八八水災。

  我不知道別人看到了什麼,但我瞧見很多災民在災難初始,雙目茫然地看著變色家園,但沒多久,他們又重回故居,默默地彎腰收拾善後。

  我在醫院、在超商,總看到很多人朝勸募箱裏投錢。這些錢投進去,沒有人知道是誰投的,不能報稅,也沒有證明,更沒有鎂光燈在閃爍,但很多人都投。

  我自己投的時候,只感覺,我想投,就是覺得要投嘛.一般人做事多不會想太長遠,就當下認為要做,便去做,然後一直持續下去。

  所以一般人無法成為超級大人物,坐不到權勢、財富、和聲名的巔峰,因為他們做事根本籌謀不到那麼深遠。

  豆蔻便是這樣一個人,她不想淪落風塵,就跟人私奔,她從沒想過這會帶來不好的結果。

  她看小手可憐,不忍心小手死,便帶他逃了。

  她並沒有想自己是在做善事或者做壞事,她只是做自己想做的,然後將它持續下去而已。

  這樣簡單的個性,讓我對她有一種偏愛,所以……故事裏,人人都喜歡她嘛,哈哈哈……

  Ps:請關注小柱嫂,這也是個簡單又堅強的人喔!

  平凡的女人有時候雖然不是最亮眼,但她們的心卻很美。

  PPS:我總是心太軟、心太軟……

  不明白?

  其實很簡單。

  卓哥哥啊,我還是捨不得你。咱有空再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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