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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聖典.十三經之【春秋左傳】07宣公(下)
宣公18年(公元前608年——前591年)
◎宣公十一年
【經】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楚子、陳侯、鄭伯盟於辰陵。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秋,晉侯會狄於欑函。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
【傳】十一年春,楚子伐鄭,及櫟。子良曰:“晉、楚不務德而兵爭,與其來者可也。晉、楚無信,我焉得有信。”乃従楚。夏,楚盟於辰陵,陳、鄭服也。
楚左尹子重侵宋,王待諸郔。令尹蒍艾獵城沂,使封人慮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財用,平板幹,稱畚築,程土物,議遠邇,略基趾,具餱糧,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於素。
晉郤成子求成於眾狄,眾狄疾赤狄之役,遂服於晉。秋,會於欑函,眾狄服也。是行也。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聞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繼,其従之也。《詩》曰:'文王既勤止。'文王猶勤,況寡德乎?”
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將討於少西氏。遂入陳,殺夏徵舒,轘諸栗門,因縣陳。陳侯在晉。
申叔時使於齊,反,復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従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可哉!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書有禮也。
厲之役,鄭伯逃歸,自是楚未得志焉。鄭既受盟於辰陵,又徼事於晉。
◎宣公十二年
【經】十有二年春,葬陳靈公。楚子圍鄭。夏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秋七月。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晉人、宋人、衛人、曹人同盟於清丘。宋師伐陳。衛人救陳。
【傳】十二年春,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不吉。卜臨於大宮,且巷出車,吉。國人大臨,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師,鄭人修城,進复圍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門,至於逵路。鄭伯肉袒牽羊以逆,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聽。其俘諸江南以實海濱,亦唯命。其翦以賜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若惠顧前好,徼福於厲、宣、桓、武,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夷於九縣,君之惠也,孤之願之,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實圖之。”左右曰:“不可許也,得國無赦。”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幾乎?”退三十里而許之平。潘尫入盟,子良出質。
夏六月,晉師救鄭。荀林父將中軍,先縠佐之。士會將上軍,郤克佐之。趙朔將下軍,欒書佐之。趙括、趙嬰齊為中軍大夫。鞏朔、韓穿為上軍大夫。荀首、趙同為下軍大夫。韓厥為司馬。及河,聞鄭既及楚平,桓子欲還,曰:“無及於鄭而剿民,焉用之?楚歸而動,不後。”隨武子曰:“善。會聞用師,觀釁而動。德刑政事典禮不易,不可敵也,不為是徵。楚軍討鄭,怒其貳而哀其卑,叛而伐之,服而捨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昔歲入陳,今茲入鄭,民不罷勞,君無怨讟,政有經矣。荊屍而舉,商農工賈不敗其業,而卒乘輯睦,事不姦矣。蒍敖為宰,擇楚國之令典,軍行,右轅,左追蓐,前茅慮無,中權,後勁,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能用典矣。其君之舉也,內娃選於親,外姓選於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老有加惠,旅有施捨;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禮不逆矣。德立,刑行,政成,事時,典従,禮順,若之何敵之?見可而進,知難而退,軍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子姑整軍而經武乎,猶有弱而昧者,何必楚?仲虺有言曰:'取亂侮亡。'兼弱也。《汋》曰:'於鑠王師,遵養時晦。'耆昧也。《武》曰:'無競惟烈。'撫弱耆昧以務烈所,可也。”彘子曰:“不可。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今失諸侯,不可謂力。有敵而不従,不可謂武。由我失霸,不如死。且成師以出,聞敵強而退,非夫也。命為軍師,而卒以非夫,唯群子能,我弗為也。”以中軍佐濟。
知莊子曰:“此師殆哉。《周易》有之,在《師》三之《臨》三,曰:'師出以律,否臧兇。'執事順成為臧,逆為否,眾散為弱,川壅為澤,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謂之《臨》,有帥而不従,臨孰甚焉!此之謂矣。果遇,必敗,彘子屍之。雖免而歸,必有大咎。”韓獻子謂桓子曰:“彘子以偏師陷,子罪大矣。子為元師,師不用命,誰之罪也?失屬亡師,為罪已重,不如進也。事之不捷,惡有所分,與其專罪,六人同之,不猶愈乎?”師遂濟。
楚子北師次於郔,沈尹將中軍,子重將左,子反將右,將飲馬於河而歸。聞晉師既濟,王欲還,嬖人伍參欲戰。令尹孫叔敖弗欲,曰:“昔歲入陳,今茲入鄭,不無事矣。戰而不捷,參之肉其足食乎?”參曰:“若事之捷,孫叔為無謀矣。不捷,參之肉將在晉軍,可得食乎?”令尹南轅反旆,伍參言於王曰:“晉之従政者新,未能行令。其佐先縠剛愎不仁,未肯用命。其三帥者專行不獲,聽而無上,眾誰適従?此行也,晉師必敗。且君而逃臣,若社稷何?”王病之,告令尹,改乘轅而北之,次於管以待之。
晉師在敖、鄗之間。鄭皇戌使如晉師,曰:“鄭之従楚,社稷之故也,未有貳心。楚師驟勝而驕,其師老矣,而不設備,子擊之,鄭師為承,楚師必敗。”彘子曰:“敗楚服鄭,於此在矣,必許之。”欒武子曰:“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於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在軍,無日不討軍實而申儆之於勝之不可保,紂之百克,而卒無後。訓以若敖、蚡冒,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箴之曰:'民生在勤,勤則不匱。'不可謂驕。先大夫子犯有言曰:'師直為壯,曲為老。'我則不德,而徼怨於楚,我曲楚直,不可謂老。其君之戎,分為二廣,廣有一卒,卒偏之兩。右廣初駕,數及日中;左則受之,以至於昏。內官序當其夜,以待不虞,不可謂無備。子良,鄭之良也。師叔,楚之崇也。師叔入盟,子良在楚,楚、鄭親矣。來勸我戰,我克則來,不克遂往,以我卜也,鄭不可従。”趙括、趙同曰:“率師以來,唯敵是求。克敵得屬,又何矣?必従彘子。”知季曰:“原、屏,咎之徒也。”趙莊子曰:“欒伯善哉,實其言,必長晉國。”
楚少宰如晉師,曰:“寡君少遭閔兇,不能文。聞二先君之出入此行也,將鄭是訓定,豈敢求罪於晉。二三子無淹久。”隨季對曰:“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廢王命。'今鄭不率,寡君使群臣問諸鄭,豈敢辱候人?敢拜君命之辱。”彘子以為諂,使趙括従而更之,曰:“行人失辭。寡君使群臣遷大國之跡於鄭,曰:'無闢敵。'群臣無所逃命。”
楚子又使求成於晉,晉人許之,盟有日矣。楚許伯禦樂伯,攝叔為右,以致晉師,許伯曰:“吾聞致師者,禦靡旌摩壘而還。”樂伯曰:“吾聞致師者,左射以菆,代禦執轡,禦下兩馬,掉鞅而還。”攝叔曰:“吾聞致師者,右入壘,折馘,執俘而還。”皆行其所聞而復。晉人逐之,左右角之。樂伯左射馬而右射人,角不能進,矢一而已。麋興於前,射麋麗龜。晉鮑癸當其後,使攝叔奉麋獻焉,曰:“以歲之非時,獻禽之未至,敢膳諸従者。”鮑癸止之,曰:“其左善射,其右有辭,君子也。”既免。
晉魏錡求公族未得,而怒,欲敗晉師。請致師,弗許。請使,許之。遂往,請戰而還。楚潘黨逐之,及熒澤,見六麋,射一麋以顧獻曰:“子有軍事,獸人無乃不給於鮮,敢獻於従者。”叔黨命去之。趙旃求卿未得,且怒於失楚之致師者。請挑戰,弗許。請召盟。許之。與魏錡皆命而往。郤獻子曰:“二憾往矣,弗備必敗。”彘子曰:“鄭人勸戰,弗敢従也。楚人求成,弗能好也。師無成命,多備何為。”士季曰:“備之善。若二子怒楚,楚人乘我,喪師無日矣。不如備之。楚之無惡,除備而盟,何損於好?若以惡來,有備不敗。且雖諸侯相見,軍衛不徹,警也。”彘子不可。
士季使鞏朔、韓穿帥七覆於敖前,故上軍不敗。趙嬰齊使其徒先具舟於河,故敗而先濟。
潘黨既逐魏錡,趙旃夜至於楚軍,席於軍門之外,使其徒入之。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右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說。左則受之,日入而說。許偃禦右廣,養由基為右。彭名禦左廣,屈盪為右。乙卯,王乘左廣以逐趙旃。趙旃棄車而走林,屈盪搏之,得其甲裳。晉人懼二子之怒楚師也,使軘車逆之。潘黨望其塵,使聘而告曰:“晉師至矣。”楚人亦懼王之入晉軍也,遂出陳。孫叔曰:“進之。寧我薄人,無人薄我。《詩》雲:'元戎十乘,以先啟行。'先人也。《軍志》曰:'先人有奪人之心'。薄之也。”遂疾進師,車馳卒奔,乘晉軍。桓子不知所為,鼓於軍中曰:“先濟者有賞。”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也。
晉師右移,上軍未動。工尹齊將右拒卒以逐下軍。楚子使唐狡與蔡鳩居告唐惠侯曰:“不穀不德而貪,以遇大敵,不穀之罪也。然楚不克,君之羞也,敢藉君靈以濟楚師。”使潘黨率遊闕四十乘,従唐侯以為左拒,以従上軍。駒伯曰:“待諸乎?”隨季曰:“楚師方壯,若萃於我,吾師必盡,不如收而去之。分謗生民,不亦可乎?”殿其卒而退,不敗。
王見右廣,將従之乘。屈盪屍之,曰:“君以此始,亦必以終。”自是楚之乘廣先左。
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楚人惎之脫扃,少進,馬還,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顧曰:“吾不如大國之數奔也。”
趙旃以其良馬二,濟其兄與叔父,以他馬反,遇敵不能去,棄車而走林。逢大夫與其二子乘,謂其二子無顧。顧曰:“趙傁在後。”怒之,使下,指木曰:“屍女於是。”授趙旃綏,以免。明日以表屍之,皆重獲在木下。
楚熊負羈囚知犖。知莊子以其族反之,廚武子禦,下軍之士多従之。每射,抽矢,菆,納諸廚子之房。廚子怒曰:“非子之求而蒲之愛,董澤之蒲,可勝既乎?”知季曰:“不以人子,吾子其可得乎?吾不可以苟射故也。”射連尹襄老,獲之,遂載其屍。射公子谷臣,囚之。以二者還。
及昏,楚師軍於邲,晉之餘師不能軍,宵濟,亦終夜有聲。
丙辰,楚重至於邲,遂次於衡雍。潘黨曰:“君盍築武軍,而收晉屍以為京觀。臣聞克敵必示子孫,以無忘武功。”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舖時繹思,我徂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今罪無所,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可以為京觀乎?”祀於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是役也,鄭石製實入楚師,將以分鄭而立公子魚臣。辛未,鄭殺僕叔子服。君子曰:“史佚所謂毋怙亂者,謂是類也。《詩》曰:'亂離瘼矣,爰其適歸?'歸於怙亂者也夫。”
鄭伯、許男如楚。
秋,晉師歸,桓子請死,晉侯欲許之。士貞子諫曰:“不可。城濮之役,晉師三日谷,文公猶有憂色。左右曰:'有喜而憂,如有憂而喜乎?'公曰:'得臣猶在,憂未歇也。困獸猶鬥,況國相乎!'及楚殺子玉,公喜而後可知也,曰:'莫餘毒也已。'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楚是以再世不競。今天或者大警晉也,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其無乃久不競乎?林父之事君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社稷之衛也,若之何殺之?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損於明?”晉侯使復其位。
冬,楚子伐蕭,宋華椒以蔡人救蕭。蕭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殺,吾退。”蕭人殺之。王怒,遂圍蕭。蕭潰。申公巫臣曰:“師人多寒。”王巡三軍,拊而勉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遂傅于蕭。還無社與司馬卯言,號申叔展。叔展曰:“有麥曲乎?”曰:“無”。“有山鞠窮乎?”曰:“無”。“河魚腹疾奈何?”曰:“目於眢井而拯之。”“若為茅絰,哭井則己。”明日蕭潰,申叔視其井,則茅絰存焉,號而出之。
晉原縠、宋華椒、衛孔達、曹人同盟於清丘。曰:“卹病討貳。”於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宋為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
◎宣公十三年
【經】十有三年春,齊師伐莒。夏,楚子伐宋。秋,螽。冬,晉殺其大夫先縠。
【傳】十三年春,齊師伐莒,莒恃晉而不事齊故也。
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蕭也。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
秋,赤狄伐晉,及清,先縠召之也。
冬,晉人討邲之敗,與清之師,歸罪於先縠而殺之,盡滅其族。君子曰:“惡之來也,己則取之,其先縠之謂乎。”
清丘之盟,晉以衛之救陳也討焉。使人弗去,曰:“罪無所歸,將加而師。”孔達曰:“苟利社稷,請以我說。罪我之由。我則為政而亢 大國之討,將以誰任?我則死之。”
◎宣公十四年
【經】十有四年春,衛殺其大夫孔達。夏五月壬申,曹伯壽卒。晉侯伐鄭。秋九月,楚子圍宋。葬曹文公。冬,公孫歸父會齊侯於谷。
【傳】十四年春,孔達縊而死。衛人以說於晉而免。遂告於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達,構我敝邑於大國,既伏其罪矣,敢告。”衛人以為成勞,复室其子,使復其位。
夏,晉侯伐鄭,為邲故也。告於諸侯,搜焉而還。中行桓子之謀也。曰:“示之以整,使謀而來。”鄭人懼,使子張代子良於楚。鄭伯如楚,謀晉故也。鄭以子良為有禮,故召之。
楚子使申舟聘於齊,曰:“無假道於宋。”亦使公子馮聘於晉,不假道於鄭。申舟以孟諸之役惡宋,曰:“鄭昭宋聾,晉使不害,我則必死。”王曰:“殺女,我伐之。”見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之。楚子聞之,投袂而起,屨及於窒皇,劍及於寢門之外,車及於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圍宋。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於谷。見晏桓子,與之言魯樂。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懷於魯矣。懷必貪,貪必謀人。謀人,人亦謀己。一國謀之,何以不亡?”
孟獻子言於公曰:“臣聞小國之免於大國也,聘而獻物,於是有庭實旅百。朝而獻功,於是有容貌採章嘉淑,而有加貨。謀其不免也。誅而薦賄,則無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圖之。”公說。
◎宣公十五年
【經】十有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於宋。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秦人伐晉。王劄子殺召伯、毛伯。秋,螽。仲孫蔑會齊高固於無婁。初,稅畝。冬,蝝生。飢。
【傳】十五年春,公孫歸父會楚子於宋。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於晉。晉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不及馬腹。'天方授楚,未可與爭。雖晉之強,能違天乎?諺曰:'高下在心。 '川澤納污,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對曰:“臣聞之,君能製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員雨>,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夏五月,楚師將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時僕,曰:“築室反耕者,宋必聽命。”従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従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質。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
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晉侯將伐之,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後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雖多,何補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棄仲章而奪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傷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茲益罪也。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討有罪,曰將待後,後有辭而討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與眾,亡之道也。商紂由之,故滅。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故文反正為乏。盡在狄矣。”晉侯従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於曲梁。辛亥,滅潞。酆舒奔衛,衛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王孫蘇與召氏、毛氏爭政,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衛。卒立召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於輔氏。壬午,晉侯治兵於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還。及洛,魏顆敗秦師於輔氏。獲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従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餘,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餘是以報。”
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喪伯氏矣。”羊舌職說是賞也,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週,不是過也。故《詩》曰:'陳錫哉週。'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濟?”
晉侯使趙同獻狄俘於週,不敬。劉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
初稅畝,非禮也。谷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冬,蝝生,飢。幸之也。
◎宣公十六年
【經】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籲。夏,成周宣榭火。秋,郯伯姬來歸。冬,大有年。
【傳】十六年春,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籲、鐸辰。
三月,獻狄俘。晉侯請於王。戊申,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大傅。於是晉國之盜逃奔於秦。羊舌職曰:“吾聞之,'禹稱善人,不善人遠',此之謂也夫。《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善人在上,則國無幸民。諺曰:'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是無善人之謂也。”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秋,郯伯姬來歸,出也。
為毛、召之難故,王室复亂。王孫蘇奔晉,晉人復之。
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殽烝。武子私問其故。王聞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公當享,卿當宴,王室之禮也。”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修晉國之法。
◎宣公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許男錫我卒。丁未,蔡侯申卒。夏,葬許昭公。葬蔡文公。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己未,公會晉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於斷道。秋,公至自會。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傳】十七年春,晉侯使郤克徵會於齊。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郤子登,婦人笑於房。獻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報,無能涉河。”獻子先歸,使欒京廬待命於齊,曰:“不得齊事,無復命矣。”郤子至,請伐齊,晉侯弗許。請以其私屬,又弗許。
齊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會。及斂孟,高固逃歸。夏,會於斷道,討貳也。盟於卷楚,辭齊人。晉人執晏弱於野王,執蔡朝於原,執南郭偃於溫。苗賁皇使,見晏桓子,歸言於晉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舉言群臣不信,諸侯皆有貳志。齊君恐不得禮,故不出,而使四子來。左右或沮之,曰:'君不出,必執吾使。'故高子及斂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絕君好,寧歸死焉。'為是犯難而來,吾若善逆彼以懷來者。吾又執之,以信齊沮,吾不既過矣乎?過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辭,而害來者,以懼諸侯,將焉用之?”晉人緩之,逸。
秋八月,晉師還。
范武子將老,召文子曰:“燮乎!吾聞之,喜怒以類者鮮,易者實多。《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之喜怒,以已亂也。弗已者,必益之。郤子其或者欲已亂於齊乎?不然,餘懼其益之也。餘將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爾従二三子唯敬。”乃請老,郤獻子為政。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稱弟,皆母弟也。
◎宣公十八年
【經】十有八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公伐杞。夏四月。秋七月,邾人伐鄫子於鄫。甲戌,楚子旅卒。公孫歸父如晉。冬十月壬戌,公薨於路寢。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傳】十八年春,晉侯、衛大子臧伐齊,至於陽谷。齊侯會晉侯盟於繒,以公子強為質於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於鄫。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於晉,欲以晉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東門氏。子家還,及笙,壇帷,復命於介。既復命,袒、括發,即位哭,三踴而出。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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