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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從聖經給「宗教交談」作點補充
有位朋友表示在「在聖經中找不到有關天主教這種‘宗教交談’的教導!反而看到主吩咐我們離開異族所拜的神,單單事奉祂!」使我想起在「宗教交談」一項的多篇拙作中,的確是缺少了一篇以聖經為主的討論。現試從聖經經文作少少補充,或者這也是多篇拙作的一個撮要、總結。
新舊約聖經寫成的時候,有其背景,那時天主要教導人們認識祂才是唯一真神,當然會像那位朋友所說的:「吩咐人離開異族所拜的神,單單事奉祂!」但從聖經不少經文,也可結論出那些本意是誠心尋求世上唯一真神,卻因認錯物件而不識雅威/耶和華的宗教,天主是不會不向他們施恩的。
洪水滅世之後,全世界只剩下諾厄/挪亞一家,天主對諾厄/挪亞和他的兒子們立盟約(創9:9-17),這盟約對他們「未來的後裔」都有效(創9:9),這表現出天主向各民族展開救恩計畫。後來,在眾多民族中,天主只揀選了年老無子的亞巴郎/亞伯拉罕(創12:1-4),賜他後裔,形成以色列民族,並由這個與天主締結了舊約的民族中誕生救主耶穌。
那麼,亞巴郎/亞伯拉罕以外的其他民族如何?天主與諾厄/挪亞所立的盟約對他們還是有效的!在小弟印象中,聖經並沒說過因為祂與以色列子民立了舊約,而將與諾厄/挪亞所立的廢除,「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的天主(弟/提前2:4)並不拒絕向以色列以外的民族施恩。這些也蒙主恩的非以色列民族,因沒有天主的揀選和啟示,他們不像以色列人一樣,能清楚認識世上唯一的真天主/真神。他們固然有些是存心並且故意地將一些受造物當作真神/真天主來信奉,但不能否認他們不乏誠心尋求真理(包括正視人生及認真地關注終極問題)的,例如「正信的」佛教。小弟不排除在佛教內會有夾雜著迷信或民間信仰的成份的可能性,卻也不能否認在佛教內也有誠心尋求真理的元素(雖然它們與基督宗教所持守的不同),這就是小弟所指的「正信」。
人可以憑理智從萬物認識有一真神的「存在」(參閱羅1:19-20),但即使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有上主的啟示,仍不能明白這位真神的本性(例如:不知祂是三位一體,不知祂原來就是愛,還以為祂只會公義地報復人),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亦未必能夠完全洞悉天主及其啟示(保祿/保羅在格/林前13:12就說:「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的觀看了。」另參格/林後5:7)何況是其他沒被天主揀選,沒被祂賜予啟示,結果只憑自己誠心對真理和這唯一真神的領會,而形成不同宗教的民族哩!在這些民族中的不同宗教,對天主的認識當然會較以色列民族和基督宗教不清楚及不完整,甚至在表面上能認錯物件(例如誤以為佛才是真神),但在他們心內,其實也可以是誠心追求著這位對他們來說是「未識之神」(參閱宗/使17:23)的真神--三位一體的天主,所以,在其內心而言,他們仍是追尋並跟隨著真神--三位一體的天主,因為世上只有三位一體的天主是唯一真神嘛(參閱羅3:29-30)!
明知三位一體的天主是真神而堅拒不接受的,當然是遠離了祂,並且自我排除於天主的救恩之外(即不得救),但那些誠心追尋這位真神卻只因沒蒙主揀選和啟示,以致對天主的認識不完整,並認錯物件的其他宗教,他們的情況是不同的。他們沒有這位天主藉梅瑟/摩西所賜的「法律」(梅瑟/摩西法律不僅是誡命,還包含著對天主一部分的認識),「但自己對自己就是法律。如此證明了法律的精華已刻在他們的心上」(羅2:14-15),「認識眾人的心」的天主(參閱宗/使1:24,撒上16:7)既按不同的人的情況作出相稱的要求和審斷(參閱路12:47-48),按理祂不會不分青紅皂白地把「因為對天主的認識不清楚不完整,以致在表面上認錯了物件,但內心卻追尋這個三位一體的真神」的宗教(簡稱為「不完整」的宗教),跟那些「明知祂是真神而故意拒絕」的宗教,同一看待。
當然,這些「不完整」的宗教也需要基督的救恩,他們始終需要基督直接的光照,因為基督是唯一的救主(參閱弟/提前2:5及4:10),如果其他宗教能給人「傳送」救恩(他們自身產生不到救恩,不能使人享受天國),這救恩也必從基督而來,他們幫人「準備」去接受基督的救恩,但若時候未到--他們未能認清基督是真天主,天主也不會對他們不施恩的。
耶穌對那因承襲祖先「不完整」信仰,而被以色列人視為異端、異教徒的撒瑪黎雅婦人,也都相當接納哩!祂懷著尊重的態度跟她分享、(作宗教)「交談」(包括「永生的水泉」、「該在那裡朝拜天主」等宗教課題),最後引渡她認識了真天主(若/約4)。撒瑪黎雅人的「不完整」信仰「準備」了他們,使他們容易「去到」基督那裡,同樣,發揚友愛善意的宗教也「準備」了人躍進基督「彼此相愛、愛仇」的真理。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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