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6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基督新教的不同宗派怎樣看洗禮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9-1 00:44:1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基督新教的不同宗派怎樣看洗禮

今次介紹的,是基督教(以香港通俗的說法,包括新教、改革教、福音派等)如何看一些宗教禮儀。
  
天主教朋友都聽過,「基督教」只有兩個聖禮或者禮儀,就是「洗禮」(或稱聖洗,浸信派稱為「浸禮」,Baptism)和「主餐」(Holy Communion,The Lord's Supper,聖餐禮,天主教和聖公會稱Eucharist)。

A)浸禮/聖洗/洗禮(Baptism)

很多所謂「基督教」書(相信主要是福音派)普遍宣稱「基督教」的 Baptism是指「信而受洗」,只有象徵意義。
  
其實,信義宗和聖公會對「聖洗」保留了很多和羅馬天主教相似的特色,甚至儀式也很相似。
  
「聖洗」方面,信義宗、荷蘭改革宗、長老會、聖公會、循道宗都接受嬰兒洗禮,認為除了象徵意義,也包括神的工作。部份宗派如信義宗也信嬰孩是有「信 」的。他們也認為在洗禮裡面,神有特別的工作,具有恩典和拯救的功能,並且是舊約嬰孩出生後行割禮歸入神家而在新約的表記。篇幅所限,我不能多介紹。
  
福音派(主要浸信派)因為覺得嬰孩是有「信 」的說法不合理,乃排拒之。他們認為,受浸/洗者要清楚信仰和得救,是需要一個清楚意志、能夠理性的認識信仰,主動並且公開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救主(稱為決志)才可以受水禮,他們稱為 believer's baptism,信而受浸(為什麼不是叫「洗 」,以下解釋)而稱嬰兒洗禮為 pedobaptist。
  
中世紀以來,很多嬰兒洗禮者其實是一出生就受洗,卻未必一定有好好的教會栽培和信仰成長,到長大後他們可能信得不真、不深,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信主。主張信而受浸這就覺得他們嬰孩時的「洗 」不代表有效,而認為一個人要自己清楚信仰得救,才可以解釋浸禮。在香港的浸信會,部份如果遇到有教徒加入而他/她是接
受嬰兒洗禮的,就算行了堅信禮,也要求他們「重浸」。
  
「重浸」是個非常敏感的字眼,特別在改革教會運動時期,「重浸派」( Anabaptists)被各方目為異端。他們受所有其他宗派,包括信義宗、荷蘭改革宗(加爾文派)、羅馬天主教、聖公會等行嬰兒洗禮的宗派所排擠和迫害,把他們趕走,甚至殺害。「重浸派」是誣衊的字眼,其實他們要求是成年浸,認為聖經沒有提嬰兒洗禮。同時,他們主張和平抗戰,不反抗(non-resistiance)。 但是,他們一些觀點,特別關於浸禮的看法,對後來的浸禮宗有深遠影響。後來的部份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落腳,成為後來的門諾會(Mennonites)。

B)「重浸派」的一些領導人物

Michael Sattler-
最初他因為擁護路德的信仰路線,先逃離奧地利逃避擁護天主教的奧地利大 帝的迫害。他到了瑞士蘇黎世,卻因為他領導主持「重浸者」的聚會,不容於慈運理(Zwengli)又離開瑞士,到了德國,信義宗的大本營,在Rottenburg住。他為「主張重浸者」起草Schleitheim Confession,之後被德國當局拘捕。在1527年5月20 日,Sattler被人用最殘忍的刑罰處決:先割了舌頭,跟住用火紅的鐵鉗把他身體的肉撕下來,最後用火燒成灰。
Sattler妻子八天后被處死,她被人給了她「第三次浸」:嬰兒時候一次,重浸一次,而最後是她被綁在Neckar River 木柱上,等河水漲,把她活活「浸 」死。 (http://www.mainstreambaptists.org/sattler.htm
  

Balthasare Hubmaier-
--唯一可以(有命)完成博士學位的「主張重浸者」,他認為浸禮是一個表徵和記號(sign and symbol),代表人決意終生持守對主的信和對復活的盼望。其實, 他主要是質疑嬰兒洗禮的意義。"The meaning of this sign and symbol (baptism), the pledge of faith until death, 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of life to come, is to be considered more than a sign. This meaning has nothing to do with babes, therefore infant Baptism is without validity. In baptism one pledges himself to God, in the supper to his neighbor." (Vedder, Balthasar Hubmaier, p. 108.)
瑞士改教家慈運理(Ulrich Zwengli)仍然堅持嬰兒洗禮,Balthasare Hubmaier為文力抗,他認為浸禮是代表信徒出自無虧的良知,主動接受基督去歸信神,而且需要透過他對信仰的瞭解,確信一位恩慈的神透過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救贖他。
"Every devout Christian who permits himself to be baptized with water should beforehand have a good conscience toward God through a 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d of God, that is, that knows and is sure that he has a gracious, kindly God, through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 . . Then afterwards follows water baptism; not that through it the soul is cleansed, but the "yes" [of] a good conscience toward God, previously given inwardly by faith." (Balthasar Hubmaier: Schriften, pp. 136-37).
Balthasar Hubmaier後來在March 10, 1528, 在維也納被綁在木柱上面燒死,他妻 子就被淹死在多河。

C)浸信宗源起

英國劍橋畢業生史邁德(John Smyth)領導一群爭取宗教改革的信徒從英國聖公會出來。史邁德受 阿姆斯特丹「重浸派」(門諾派)影響,接受了他們反對嬰兒聖洗的觀點。史邁德先給自己施浸,把水由頭倒到全身。1609年,他在荷蘭成立了世界上第一間浸信會。
  
另外一位平信徒赫爾維(Thomas Helwys)沒有跟隨史邁德領導,他在1611回英國,在英格蘭建立浸信教會。當 時,他們只是要求信徒「信而受浸」,卻沒有明確要求是全身沒入水裡面浸。
  
後來,十七世紀另外一群信徒在倫敦組織另外一個獨立的浸信教會,他們接受全身沒入水裡面浸的形式,他們在1644年出版了「第一倫敦認信文」,表明幾點:(一)浸禮是全身沒入水裡面浸,而且是重要的;(二)浸禮只是給公開認信的個人
  
而自1644年,差不多所有浸信會都引用羅馬書六3-5 作為浸禮象徵意義的聖經基礎。
  
初期,因為浸信會堅持浸禮是全身沒入水裡面浸,曾經受到不少壓力、誤會,以敬虔聞名的牧師白李察(Richard Baxter)也曾經不公允的指責,譭謗他們要人在 英國的嚴冬下要人浸,違反聖經「不可殺人」的誡命,又譭謗倫敦浸信會要婦女脫衣服浸。這些指控都被反駁了。倫敦浸信會說「施浸者和受浸者都是穿上了便服的」。

D)浸信宗(Baptist)的「信而受浸」   

要認識紹浸信宗「信而受浸」信仰,最好是參觀我們的教會禮堂。香港的比較歷史悠久的浸信會,如香港浸信教會(又名堅浸,因為在堅道,天主教香港區的座堂好像在不遠)、尖沙嘴浸信會、浸信會神學院、九龍城浸信會的禮堂,設計是,在禮堂中央上方安置了十字架,代表我們相信「基督是主」,而行浸禮的浸池就正在十字架之下,代表浸信宗注重每一個會友必須是「信而受浸」,並尊照以弗所書/厄弗所書/Ephesians 四5的「一主、一信、一浸」的要義。
  
【基督教聖經和合本】-「浸/神版--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浸,」
  
【天主教聖經】--「因為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一樣。 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 ,一個洗禮;」
  
浸信宗認為,Baptism原本的字Baptizo是解全身沒入水裡面,所以堅持要 用immersion,而不是灑水禮。甚至因為這個緣故,浸信宗在華語教會出版的聖經也把所有「洗 」字改為「浸」字。大家比較香港聖經公會和其他出版的【和合本】(Union Version)聖經和浸信會出版社的聖經,出來「洗 」字改為 「浸」字、「上帝」改為「神 」字外,和其他基督教聖經所有字一樣。
  
浸信宗認為,全身沒入水裡面的浸禮,是生動和形象化的表達了浸禮的象徵意義,浸信宗認為,浸禮的儀式反映出基督徒生命有份於基督的死和復活,是向舊生命死而向新生命活,其沒入水代表和基督同死、同埋葬,而出水乃代表和將來復活的盼望。這個是根據羅馬書六3-5 的說法。同時,我們相信施浸約翰(John the Baptist)為主耶穌施浸,是全身浸的。
  
【基督教聖經和合本】-浸/神版--「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天主教聖經】--「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 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
  
同時,浸信宗堅信,唯有真心信主的人才應該受浸。這些人必須本身信主,並且在眾人面前承認「基督是主」。把浸禮比喻和主耶穌同死、同埋葬、同復活,而復活的象徵,使浸信宗相信,浸禮復活的象徵只可以給曾經歷基督在他們生命中彰顯復活大能,而又願意為這個經歷作見證的人。我們相信,浸禮只能夠行在和主基督一同復活的人身上(林前/格前三1)。
  
同時,浸信會也認為,個人決志、公開認信基督,是使他歸入普世教會、歸入基督無形的身體,而浸禮作為外在表記,是使受浸者歸入地方教會、有形的基督身體裡面,所有浸信會也把浸禮作為收納信徒如地方信仰群體的儀式。

接受浸禮前有不少準備和做法   

因為浸信宗堅持「信而受浸」,也堅持浸禮的方式乃全身沒入水中,所以,受浸者接受浸禮前有不少準備和做法。
步驟一:未信的參加慕道班,聽福音,學道。

步驟二:剛剛決志信主的參加初信栽培班,學習信仰知識,接受栽培,學習信徒生活,例如祈禱、靈修、讀經,鼓勵他們參加教會聚會、團契(Fellowship),崇拜。

步驟三:聚會了一定的日子,而經過觀察,導師會鼓勵人報名受浸,或者他也可以自己報名,參加一個為期八到十個星期的受浸預備班,每課約一小時,一定是由教會牧者(pastor)、傳道人(preacher)或者加執事(deacons)教,浸信會有標準的課程的,課程完成後要寫一篇得救見證(不要太長,因為在浸禮那天要讀出來)。

步驟四:學員完成受浸預備班,出席要有75%以上,個別教會或者有不同要求,但是肯定缺席太多就不可以「畢業」。完成學員會接受「查問信德」,由教會牧者(pastor)、傳道人(preacher)或者加執事(deacons)一起個別面見預備受浸者,會仔細查問他是否真的清楚信仰、加入教會的會友責任等。

步驟五:成功通過「查問信德」後(即有可能不通過),便簽一份「會友志願書」,承諾願意在受浸後靠主盡基督徒的義務(讀經、祈禱、靈修、讀屬靈書)、經常參加教會聚會(如:主日學、團契、祈禱會)、盡力以禱告和奉獻支持教會、見證基督的教導、實行基督的教導、參加事奉......。

步驟六:受浸加入教會,必須是由已經受按立的牧師施浸(Ordained pastor)。浸時,施浸者通常問受浸者:「XXX,你是否願意公開承認你接受主耶穌基督為救主?」受浸者答:「我願意。」施浸者說:「我現在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你施浸歸入基督,沒入水代表和基督同死、同埋葬,而出水與基督同復活。」跟住施浸者就托住受浸者,受浸者向後躺,施浸者就放他入水,等他全身浸濕(全身,頭也入水),再扶起來。會眾在受浸者起來,出水時候唱詩。

有時受浸者因為健康理由,不可以用這個形式,今日的浸信會都有寬容的做法,就是給他們倒水在頭,例如病危、臨終的人,或者很老、有殘疾的人。

部份參加受浸者可能有些情況可能特別處理。例如,某君原本在另外一間浸信會甲會堂受了浸,不過因為一些原因轉去另外一間浸信會會堂乙聚會。某君想加入乙會堂,可以叫甲會堂寫推薦信,證明某君確實是「信而受浸」的信徒,乙會堂就可以接納。某君如果不是屬於浸信宗,不過原本會堂是行「全身沒入水裡面」的浸禮,那麼某君只要在乙會堂會眾面前宣讀該會堂的信仰認信文,程式稱為「宣讀約章」,類似到香港的政務處宣誓,表示某君接納、認同乙會堂的信仰,就可以加入乙會堂。
最後一點可能比較大爭議,如果某君既非浸信會徒,原本會堂不是行「全身沒入水裡面」的浸禮,而是例如「灑水禮」,就算行了堅振禮(Confirmation),是要「重浸」。
筆者對部份教會強要求人「重浸」的做法並不認同,主要是我們不應該拘泥形式,或者要人誤以為自己以前所領的「灑水禮」是錯誤的而令他們良心無故地受到困擾。

如果那人已經是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接納耶穌基督為救主,更加在堅信禮公開在神和人面前承認「基督是主」,那麼勉強「重浸」是一種為難人的行為。更正教,特別福音派愛批評天主教教導人洗禮使人得救是一種教條主義、不合聖經,但是,他們勉強一個已經「父、子、聖靈的名」受了洗而且已經行了堅振禮又公開在神和人面前承認、心裡相信接納耶穌基督為救主,對他信心有幫助嗎?

E)給天主教徒弟兄姊妹的意見

浸信宗在Baptism(洗禮、聖洗、浸禮)的教導上面,確實和天主教有明顯分別,不獨是形式,而且背後信仰思想、神學基礎上都不同。但是其實聖公會、循道宗、信義宗、長老會在Baptism(洗禮、聖洗、浸禮)的差別也很大。但是,大家請汲取「重浸派」悲劇裡面的教訓,他們受所有堅持嬰孩洗禮的宗派國家迫害(甚至不容於新教),早期浸信會也受到很大壓力,我們發現,根本大家理解有分別,但是這個浸禮的教導並非最核心的教義。

只要大家都承認「基督是主」、「因信稱義」、「唯獨恩典」、「唯獨信心(信德)」、「聖經最高權威」,大家就要互相諒解。因為,真正的見證、信是在心,由我們的主基督、聖靈作為見證的。

在核心教義,浸信宗完全認同「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尼西亞信經」 (Nicene Creed)、「亞他那修信經」 (Athanasian Creed)、「迦克敦信條」(Definition of Chalcedon)的內容,和 天主教 一樣,雖然浸信會信徒不會用這些信經。

嬰兒受洗受到批評的原因,在於以往教會在位嬰兒施洗後,父母沒有全心全意的把孩童按基督教訓教導他,也可能不把他帶返教會學道,因此大了對信仰不認識。這個危機在於過份依賴禮儀外在客觀的意義而忽略個人需要的委身(commitment)和責任。天父不是要你在一群教友裡面才可以和你親近,祂更願意在那麼獨自的時候和你親近。

其實,浸信會有一個特別禮儀,是「嬰兒奉獻禮」,個禮儀其實是為父母而設立的,主要父母要在神和教會弟兄姊妹面前許願,承諾要盡心在基督的愛裡面教導自己的孩子從小認識基督,願意把孩子歸入神的家,接受基督的教導。牧師是會按手和會眾一起為嬰兒祈禱。我認為這個精神也可以提醒天主教朋友,特別是要要自己嬰兒受洗的,認識作為父母責任,是要教導孩子從小認識神。

來源:天主教在線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7 00:43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