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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 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大正藏 經藏 本緣部第二 第212經
【出曜經】卷第十三
姚秦涼州沙門竺佛念譯
【沙門品】第十一 [原沙門品第十二]
206[至竟犯戒人]
至竟犯戒人 葛藤纏樹枯
斯作自為身 為恚火所燒
至竟犯戒人者;
無毫釐戒。存在心懷。亦無清白之法。
如彼契經所說:
佛告阿難。吾不見調達。有毫釐清白法。存在心者。
設當有毫釐善法。存在心者。吾不記調達入地獄。
猶如有人。溺墮深廁。不能動轉。復有慈哀人。
欲濟其命。觀彼人身。頗有淨處。屎尿不污。
吾欲捉而挽出。遍觀其人。無處不污。無毫釐淨處。
至竟犯戒人。罪與彼同。
是故說:至竟犯戒人也。
葛籐纏樹枯者;
猶如薩盧好樹。枝葉繁茂。為葛籐所纏。凋落枯死。
是故說:葛籐纏樹枯也。
斯作自為身者;
自招其禍。以自剋伐。為眾所嫉。不歎其德。
是故說:斯作自為身也。
為恚火所燒者;
北方雪山。有草名伊羅叉。天分含毒。隨風所吹。
草木悉死。海水有魚。其名自害。在水岸側。
臥深草中。風吹草動。觸彼魚身。恚毒熾盛。
身體浮腫。再三觸身。身壞自終。
是故說:為恚火所燒也。
迴向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復以此功德 普迴向現世 已逝世父母 及累世父母
怨親債主等 一切諸有情 重罪皆消滅 皆共成佛道
明融恭敬 編號題名 分段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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