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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要離職惹,特休到底怎麼算?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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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7 14:59: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去年11月剛拿到新年度的特休,
如果過年後離職,
我到底是可以拿到全部的特休
還是依比例算啊?

有沒有大大清楚這塊的~~~

因為已經以為是自已的用力的請五天出國了 哈哈哈哈哈

大家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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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7 15:20:28 |只看該作者
在離職前請把特休修光


有些公司不把特休算加班費的


所以離職前沒有修完就算送公司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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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7 21:07:47 |只看該作者
離職 錢沒有休完的假....
那就沒有了~
現在公司沒有特休變獎金~
所以你不用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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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8 00:10:22 |只看該作者
中途離職人員之休假天數可否以離職當年在職時間比例計給之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三年台拑勞動二字第○一六XX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略以,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所謂每年係指勞工每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後,即應享有一定日數之特別休假,不因年度中終止勞動契約而影響其權益。

綜上法律依據,不難看出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除非已事先於工作規則訂明排休方式,否則就是勞資各有一半決定權;另外最常見到的是雇主以為特休假應該平均在1-12月申請,不要搞混了,今年可以有特休假是因為去年已經工作滿一年,所以才可在今年勞資雙方協議的時間排休,所以不因年度中終止勞動契約而影響其權益。如果公司無法同意讓員工在離職前排休,則應補給應休未休之特休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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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8 00:12:32 |只看該作者
應該是全部吧 特休不是你去年滿一年的假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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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8 02:29:48 |只看該作者
你應該向公司的,人資部或人事部,尋問吧!
他給你的答案,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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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9 00:40:38 |只看該作者
理論上(如果公司有守法的話)是可以用全部的假,特休是你過去工作一整年的報酬,所以你離職前全用完也沒關係,
沒用完的話,應該是要換成現金給你。
但每家公司規定不同,問問公司的人事最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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