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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16 00:34: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神是三一的原因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主的恩就是主自己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神的愛就是神自己,作主恩的源頭;聖靈的交通就是聖靈自己,作了主恩同著神愛的傳輸,給我們有分。這不是三件分開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正如主、神、聖靈不是三位分開的神,乃是“同一位不分開,也不能分開之神的三個實質。”(PhilipSchaff,薛夫。)實質,原文指在底部的支撐,就是在下面支撐之物,支撐的實質。(其單數字,用於來十一1,見該節註3。)父、子、靈是三一神支撐的實質,構成一位神格。

神的愛是源頭,因為神是元始;主的恩是神愛的流道,因為主是神的顯出;靈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著神愛的分賜,因為靈是主同著神的傳輸,給我們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聖靈,連同祂們神聖的美德。這裡先說主的恩,因為本書是著重基督的恩。(一12,四15,六1,八1,9,九8,14,十二9。)這樣有愛、恩、交通三種美德的神聖屬性,以及這樣有父、子、靈三面神聖實質的三一神,乃是那些被岔開並受迷惑,卻得了安慰並恢復的哥林多信徒所需要的。......

本節很強的證明,神格的三一,不是為著人在道理上領會系統的神學,乃是為著神在祂的三一裡,把自己分賜到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裡面。在聖經中,神聖三一從未僅僅當作道理啟示人,總是在說到神與祂的造物,特別與祂所造的人,尤其是與祂所揀選並救贖之人的關係時,纔啟示或說到。在說到神創造的神聖啟示裡,所使用的頭一個稱呼,以羅欣(Elohim),在希伯來文裡是多數的,(創一1,)含示這位為人創造天地的神乃是三一的。在說到神照著自己的形像、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人時,祂用複數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指自己,以說到祂的三一,(創一26,)並且含示祂要與人成為一,並在祂的三一裡,藉著人彰顯祂自己。在創三22,十一7,賽六8,祂說到與人並與祂選民的關係時,也一再稱自己為“我們。”......

因此,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對神格的三一所有的神聖啟示,顯然都不是為著神學上的研究,乃是為著叫我們領會,神在祂奧祕而奇妙的三一裡,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我們這些蒙祂揀選、救贖的人,能像使徒對哥林多信徒的祝福所指明的,有分於、經歷、享受並得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從今時直到永遠。阿們。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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