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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神蹟的邏輯思維
耶魯大學鮑羅斯(Millar Burrows)指出:「許多自由派學者之所以懷疑聖經,並非他們對現存的考古資料作過任何仔細的鑒定工作,而是因為他們心中有先入為主的偏見,根本就反對任何超自然的事」。這恐怕是相當多不信者的心態,他們認為聖經中的神蹟不符合科學,只是神話而非神的話,甚至一些所謂的基督徒也主張把聖經中的神蹟部分去掉,他們竭力想理性地把這超然之事化為自然之事,以迎合人心。
比如,他們說「童女生子」並非神蹟,只是自然界中的特例而已。又如,新約中記載門徒看見耶穌在加利利海上行走。他們的解釋是,耶穌並未在海水上面走,只是在近海水的沙灘上走,門徒隔海遠遠望見,就如在海上行走一般。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然而,這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如果神存在,當然就會有神蹟發生,一個人不可能即相信有神,卻又不相信神蹟。如果神行的每一件事都不能超越自然律,那他算是神?豈不和我們一樣是伏在自然律之下的受造物嗎?耶穌一生中行了無數神蹟,行的一個最大神蹟就是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信的人。耶穌的復活是有著充分的證據事實,是基督徒信仰客觀基石。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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