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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的目的
馬太十八章第十五節的下半節:『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你去告訴他本人,目的不是要得著賠償。你去告訴他,是因為他如果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挽回你的弟兄。
所以,問題不是在你的損失,問題是在這一個弟兄這樣得罪你,你要去勸他。如果光是你個人的感覺受了傷,那是太小的事。但如果弟兄有了錯,在主面前出了問題,這不是小事情,應當去對他說清楚。你要找機會,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告訴他說:『弟兄,你這樣得罪我,不對,這會使你在神面前有攔阻,有很大的損失。』
今天許多神的兒女,老是把弟兄的錯處對別人說,一直在那裏宣傳;有的人雖然不對別人說,但是一直不肯赦免,老是放在心裏面;有的人赦免了就完事,甚麼都不管。但是,主不要我們這樣。主不是說,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赦免了,他就可以不管了。主給我們看見,被得罪的人,反而有責任去挽回得罪他的人。而且去說的時候,態度要好,存心要對,目的是要挽回你的弟兄。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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