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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叫應許呢?
一個人要把甚麼好處給別人,在未給以先,豫先告訴那要得好處的人說:你若如何如何,我便給你某種好處。這種話語說出之後,就有履行的義務。譬如父親對兒子說,你若今年暑假考得甲等,我必買支自來水筆給你;後來兒子果然考上甲等,父親就有買筆送他的義務。若是父親在暑假以先忽然死去,在人事方面看來,就無法履行這個義務,也不必履行了。
但是耶穌雖然「死去」一千九百多年,祂在世之時留下的各樣應許,迄今無不一一履行。由此可見祂是「復活」的基督,永生神的兒子,隨時隨地答應求告祂的人,並將應許的好處賜給他們。
例如:耶穌曾應許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這是何等大的應許,世上沒有一人能說這樣的大話。我們只可對朋友說,你太辛苦了,到我這裡來,休息休息罷!但絕不敢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朋友們!這個應許能隨便說出麼?若有人感覺人生勞苦虛空,肩負罪惡重擔,無法脫落,心中不安,此時來到耶穌面前,而耶穌不能叫他得到平安,豈不是個大笑話麼?所以種種應許只有神的兒子耶穌能說,也惟有祂敢說。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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