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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或你的對頭未死之前,或主回來之前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要趕緊與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交給差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清最後一分錢,你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在路上,表徵我們今生還活著的時候。交給審判官、差役和下在監裏,這是指基督回來時在祂審判臺前的故事。(林後五10,羅十四10。)審判官就是主,差役是天使,監是懲治的地方。從那裏出來,是指在千年國裏得著赦免。至於「一分錢」,說的是羅馬的銅幣,等於四分之一大錢,是很小的一個單位。這裏「還清最後一分錢」的意思是說,即便是最細微的事情,我們也需要清理乾淨。
整段話的意思,是要我們趕緊與我們的對頭和息,免得我們或對方死了,或是主回來了,就沒有機會與我們的對頭和好了。我們現在若不留意任何事,來世的千年國時代仍然必須對付這事。不要等到下一個時代,因為那時的對付會更麻煩。現今就要留意這個問題。當你們都還活著時,你仍有機會與對頭和好。你若活得夠久,主甚至可能在你們和好之前就回來;主的回來當然是很美妙的,但另一面,這也是相當嚴肅的。因為主一回來,與對頭和好的路就關閉了。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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