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6-12-26
- 最後登錄
- 2025-1-13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7352
- 閱讀權限
- 130
- 文章
- 41386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不要愛親人過於愛祂
因著家人有可能會被撒但煽動,起來反對你的信仰,因此在馬太福音三十七節主便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愛兒女過於愛我的,配不過我。』
不要愛親人過於愛主,並不是教導我們不要愛親人;除非你是一顆石頭,否則你怎麼可能不愛他們?我們當然必須愛家裏的人,聖經中甚至有許許多多愛的實行,許許多多正確的倫常規範。然而主說,我們的最愛必須是主自己,我們的愛必須能夠絕對為著主,不該愛別的過於愛主。祂是最配得我們愛的那一位,我們必須配得過祂。
設想一下,如果你愛家人過於愛主,會發生甚麼情況?那就是當家人在信仰上作了你的仇敵時,你會很快地放棄抵抗而投降。當家人要求你放棄信仰時,你會為了家庭或家族的和睦,按他們的意思放棄信仰;當家人要求你一邊信基督一邊祭拜偶像時,你也很可能會勉為其難地照做,因為你太愛家人了,而你對基督的愛並沒有那樣的情深義重。
因此,無論你多麼愛家人,總要愛主過於愛家人,甚至連愛自己都不能過於愛主,使你在面臨挑戰時能做出正確的抉擇。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