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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與天主和好外,在領受懺悔聖事時還需與誰重歸於好?
耶穌在其公開生活裏不但赦免罪過,也向人展示這寬恕的效能:祂使蒙寬恕的罪人重返天主子民的團體,因為罪惡曾使他們遠離這團體,甚至被隔絕。關於此事的一個明顯標記,就是耶穌接納罪人與祂同席,甚至,祂自己坐在罪人們的筵席間,這行動以令人震驚的方式同時表示天主的寬恕,以及罪人重新回到天主子民中間。
主賦予宗徒分擔祂赦罪的權柄時,也賦予他們使罪人與教會重歸於好的權柄。基督鄭重地跟西滿伯多祿所說的一番話,清楚表達出這任務的教會幅度:「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 16:19)。
束縛與釋放意指:凡被你拒絕與你共融的人,也被拒絕與天主共融;凡你重新接納與你共融的人,同樣天主也接納該人與祂共融。跟教會和好與跟天主和好,兩者是不可分的。
來源:懺悔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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