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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皆願作佛第十)4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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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16 05:57:0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佛即知之」者,「如來悉知悉見」也。

《觀經》曰:「諸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

是以人心與佛心,無毫釐許間隔。故感應道交,不可思議。

大眾發心,「佛即知之」,並立即證明曰:「是王子等,後當作佛」,乃為授佛記也。

是表願力不可思議。普賢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彌陀以四十八願接引眾生。

一切皆賴信願行為資糧而登彼岸。是故省庵師云:「修行急務,立願居先。」



「供養四百億佛。迦葉佛時,彼等為我弟子。今供養我,復相值也」。

表善根與因緣之不可少也。本經《福慧始聞品》曰:「若不往昔修福慧,於此正法不能聞。

已曾供養諸如來,則能歡喜信此事。」今我等能遇是經,復能信受,則決非小緣。

蓋由於過去生中,非於一佛二佛而種善根,實於無量佛所,種諸善根也。

故亦應如阿闍王子等,聞經發願,持六字之德號,入一乘之願海,輾轉教授,同證彌陀也。



(第二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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