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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對基督徒來說,常常會聽到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心」原文是φρονεῖτε ,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思想」、「意見」、「決心」等,加上這是一個「命令」,換言之,我們信徒必須要以基督耶穌的思想為我們的思想。
到底「基督耶穌的思想」是怎樣的「思想」?
從耶穌生平中,我們肯定祂是「表裡一致」,祂的行為一定是從心而發。我們看到耶穌行神蹟前都提到祂動了憐憫的心,也就是說祂憐憫的心推動祂去幫助人。另外耶穌命令門徒要「盡心、盡意、盡力、盡性」愛神、其次要愛人如己。這大誡命本身也是要從心而發。
當使徒保羅命令門徒要以基督耶穌的「思想、決心、意見」成為自己的「思想、決心、意見」,也就是說我們不只是外在的表現,重要是內心的改變。所以,為何要看重事奉人員的屬靈生命?因為若只重表現、技巧和討人喜悅,或許可以換來人的稱讚,危機是很容易虛假和妥協。
不過,何謂「屬靈生命」?又怎樣估計「屬靈生命」的高低?讓我先思考何謂「屬靈生命」。
「屬靈生命」的簡單定義就是「一個人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後的生命。」也就是說「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屬靈生命。」
使徒約翰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所以,「屬靈生命」並不是那麼抽象,因為信與不信的分別,就是是否擁有「屬靈生命」。因為必須先擁有「屬靈生命」,才能學習「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來源:基督教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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