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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學佛群疑-聖嚴法師-47 魔考是真的嗎?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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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13 06:08: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魔考是真的嗎?
魔考的觀念,不是出於佛教,而是出於一般被稱為齋教的民間信仰。
佛教所說的魔,分為煩惱魔、五蘊魔、死魔和天魔。除了天魔之外,都是屬
於身心和環境的衝突與不平衡所產生的現象。要得天魔的擾亂,必須是大修
行人;除了天魔之外,其他三種魔,都屬於人為的。縱然是天魔的困擾,如
果身心正常、精神穩定,也可以克服。所以,不會修行的人,或知見不正的
人,易染魔擾;如有正確的知見和精進的修行,魔擾是不存在的。所謂魔擾
是由貪、嗔等自我中心的執著而產生的,我執越輕,離魔越遠;即使人皆難
免面對死魔的降臨,但對修行者而言,若能以平常心來面對死亡,死亡就不
是魔。五蘊魔的意思,是指色、受、想、行、識。第一色蘊是指我們的肉體
和肉體所處的環境,其餘四蘊則屬於心理活動,以及流轉於生死之間的精神
主體。如果不出三界、未了生死,即在五蘊魔的掌握之下,但他不是人格化
的鬼神,而是由於業力的推動。如能去除貪、嗔、癡而出三界,便能脫離五
蘊魔的範圍。可見此魔不在心外,也不在身外。所謂煩惱魔,是指我們的心
理活動失去平衡與自主的控制。所謂心不由己,心隨境轉,事事牽掛,舍不
得、放不下、求不得、丟不掉,都是出於自我中心的自私心理作崇;若能以
慈悲心待人,以慚愧心待己,以理性的智慧替代感性的精緒,煩惱魔便無可
奈何。至於天魔,他在天上,和一神教的宇宙創造神並行,他有無限的大力,
他的形象變化多端,可能以猙獰的面目出現,多半則以仁善的形態現身;不
過他的目的,不論威脅利誘,都是要你脫離正道而行邪法。佛法所說的天魔,
是在修行者發起出離三界之心和大菩提心之時,魔宮震動,魔王發愁,因為
即將有人出離三界,魔子魔孫減少,而佛法增長,因此,派遣魔子魔女、魔
兵魔將,來擾亂修行之人。如果是大修行人,魔王也會親自出動,務期留住
此人於魔力所及的範圍之內。例如釋迦世尊在菩提樹下成道之前,就有降魔
的過程,所以,非大修行人,不容易受到天魔的困擾。一般的俗人終日在煩
惱及五蘊之中打滾,也在生死之中流轉,豈能遭致天魔的出擊?但是現在民
間卻流行著魔考的信仰與傳說,信了一般齋教之後的人,如果事業順利、家
庭平安、身體健康,就說是無生老母、明明上帝所賜,是信奉齋教的行為所
致,應該全心的感謝,全力的奉獻。如果遇到不如意事,災難、病障、橫禍、
鬼擾,就說是魔考,而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是由於入了道門、成了道
親,有所謂已在天堂掛號、地獄除名,所以,引來魔鬼的妒嫉,而給予種種
的打擊。這不能埋怨無生老母、明明上帝,反而應該感謝、忍受,否則,如
果經不起魔考而退失信仰,那就又要變成天堂無分、地獄有名。這種說法,
實在是愚癡的迷信,否則既有權力使人天堂掛號、地獄除名,為何不能助人
祛除魔障,還要說是魔考,使得接受魔考的人,不敢以人為的方式來補救、
改善他們的遭遇。當然,佛教也有重罪輕報之說,以及提前受報之論;也就
是說,若不修行,惡報尚不會現形,一旦精進修道,發出離心,行菩薩道,
就會引來若干魔障,那可能是天魔,也可能是宿世的冤親債主,恐怕你出離
三界之後,對你控制無方、需索無門,所以提早討還你的欠債。不過由於你
的修行和發心的善功德力,能將本來是應該多生償命的,變成即生的病難,
以此了結無量劫來的債務。所以,這是基於因果觀點而言,不是無理的迷信。
而且,佛教還是主張在災難降臨之時,儘量設法處理改善,以盡人事,不是
束手待死式地受盡折磨。佛法講因果也講因緣,過去的因,如果加上現在的
緣,他的結果就會改變。佛教不是定命論和宿命論,而是努力論。一切的災
難與不幸的遭遇,都是來自過去所造的,加上現在的未曾努力,不必怨天尤
人,當以正常的方式作合理的改善。因此,遇到疾病及困擾,便稱為魔考的
觀念,在佛教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被承認的。□如何選擇明師?韓愈曾經
說過:「術業有專攻」,因此,學習任何法門都應該選擇有專精獨到功力的明
師,不論做學問、學藝和學佛,其道理都是相通的。雖然明師未必出於明師
之門,明師門下也未必出高徒,但是追隨明師,至少不會指錯方向,教錯要
領,實要比所謂「以盲引盲」來得安全。可是誰是明師?往往無法得知,特
別是宗教經驗和禪修工夫,在自己尚未入門時,更是無法判斷誰是明師或不
是明師?不過,明師雖然未必有名,但若為大眾公認的明師,自然要比自稱
明師而尚未被大眾所公認的,要可靠得多。在無力明辨誰是明師或不是明師
的階段,追隨已被大眾公認的明師是比較安全的。或者由已經成名的老師,
介紹尚未成名的老師,也是較可信的。而由你所信任的明師介紹另外一位明
師,也是可取的,如在《華嚴經》中,善財童子參訪五十三位大善知識的方
式,就是通過一位介紹一位,形成了五十三位的連鎖關係。他們人人都是明
師,因此,善財童子絕不是病急亂投醫似地盲目拜師。世間任何時代都有許
多自稱為一代宗師的人物,他們妖言惑眾,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廣收徒眾
以虛張聲勢,如果不加明辨,即很可能以有名的邪師為明師。所以,孟子也
說:「人之大患,在好為人師。」因為那些邪師對社會人心有誤導作用,使人
間產生更多的紛擾不平衡、困惑不安定;因此跟他們學習某些邪法、邪說和
邪術,不僅不能開拓人生境界,反而會為自己帶來身心的傷害,家庭的失和。
只可惜一般人實在很難識破這些人的真偽、邪正。從佛法的立場說,邪與正、
暗與明的標準,都在於自我中心的考察,如帶有強烈貪嗔習性的人,一定不
是明師;又如雖然表現仁慈,和顏悅色、道貌岸然,但倘有驕、狂、慢等氣
質的人,也一定不是明師。找明師,《大智度論》卷九揭示了四個要點,稱
為「四依法」。第一、依法不依人:明師不以自我為中心,也不以特定的某
一個人為權威,是以共同的原則、規律為依准。律教的法就是因緣法、因果
法,如果一位老師所說的道理與開示,違背了因果和因緣的法則,就不是明
師。因為因果是要我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緣是教我們對一切的現象不起
貪嗔等執著心。否則,雖眾人尊其為聖人,也和邪師無別。第二、依義不依
語:凡是真正的法則,一定是放諸四海皆准,古往今來皆同的,不會因民族、
地區、文化等背景的不同而有差別。如果說有宗教上的禁忌,或有語言上的
神秘,便都不是正法。正法應注重義理的相通,而不當拘泥於語言上的相異。
例如說:回教徒重視阿拉伯文,猶太教重視西伯來文,都與此準則相背;佛
教徒重視梵文、巴厘文,只是為了考察原典,以追求原義,並不是說梵文和
巴厘文有特別的神力或神聖。當然,印度教是重視梵語、梵音的,此與佛教
有別。第三、依智不依識:智是聖人的智慧,乃從無我的大智、同體的大悲
中產生。因此,凡含有自我中心,不論為己為人,乃至於為一切眾生,或者
為求成就無上的佛道,不論是大我、小我、梵我和神我,個別的我與全體的
我,都不能產生真正的智慧,因此仍屬於知識及認識的範圍。知識是從自我
的學習經驗中產生分別、記憶、推理等的作用;而智慧則只有客觀的現象,
沒有主觀的中心;只有運作的功能,沒有主體的中心,如果與此相違,就不
是明師。第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了義是無法可說、無法可執、無法可學、
無法可修,也無法可證。正如《壇經》所說的無念、無相、無住,不為什麼,
也沒有什麼,只是照樣地吃飯、穿衣、過生活、自利利他、精進不懈。根據
以上四點標準,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別,誰是明師?誰不是明師?再依據
這四個標準去訪察你所希望親近的明師,大概不會有所差池,日積月累,縱
然不得明師,你自己也已經成了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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