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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的定義被佛門曲解了...
我們經常看到在宣傳放生的文章中有這樣一句話:《大智度論》雲【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
這句司空見慣的訛傳,在《大智度論》中,真實的原文是這樣的——【以是故,知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 】
【諸功德中,放生第一】並不符合釋迦牟尼佛的教導,這是以訛傳訛,誤導眾生犯下了曲解佛法的大罪啊!
而關於放生的功德,其依據則是來自《大智度論》中的一句原偈:
“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
這句原偈的本意,乃是指在“不惱害、不劫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飲酒”這八種身、口律儀中功德第一,並非一切善行中功德第一。但時至今日,卻在有心人的曲解之下,被誇大誤導成”諸善行善業中,放生功德第一“,更藉此大肆炒作斂財,陷佛法和信眾於不義惡道。
試想,信眾們本著慈悲心在上游放生的生靈,卻在下游被圖利之人撈走宰殺販賣,這樣的放生還有任何功德可言嗎?
關於“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的不實之處
常常看到在勸人放生的文章中有這樣一句話:“《大智度論》雲:諸餘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那麼,《大智度論》中的原話是這樣的嗎?不是的。我們看看經典中是怎麼說的:
“復次,殺為罪中之重。何以故?人有死急,不惜重寶,但以活命為先。譬如賈客入海採寶,垂出大海,其船卒壞,珍寶失盡,而自喜慶,舉手而言:“幾失大寶! ”眾人怪言:“汝失財物,裸形得脫,云何喜言幾失大寶? ”答言:“一切寶中,人命第一;人為命故求財,不為財故求命。 ”以是故,佛說十不善道中,殺最在初;五戒中亦最在初。若人種種修諸福德,而無不殺生戒,則無所益。何以故?雖在富貴處生,勢力豪強而無壽命,誰受此樂?以是故,知諸餘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世間中惜命為第一,何以知之?一切世人,甘受刑罰、刑殘拷掠以護壽命。”
可見,是有人過度放大了放生的功德,把“不殺第一”更改為了“放生第一”。
在《罵意經》中世尊曾經告訴大家:“作百佛寺。不如活一人。活十方天下人。不如守意一日。人得好意。其福難量。”救活十方天下的人,都不如人守意一日。人如果能發善意,其福難量。這是為什麼呢?為什麼僅僅有了善念比救一切人的性命還要有福報呢?其實我們只要知道因緣果報的道理就清楚了。
我們每做一件事情、每說一句話、每動一個念頭。都是一個因。一個種子。這個種子如果遇到了合適的土壤、水分、陽光就會發芽,成長,開花結果。而果實還會提供更多的種子。 《地藏菩薩本願經》講我們是“起心動念、無不是罪”就是指我們婆娑世界的眾生,起心動念很難有好的念頭。不好的念頭做為種子,將來一旦成熟就會引發我們的惡果、同眾生結下惡緣、輾轉牽連會導致眾多的惡業。所以如果我們能夠現在杜絕一個惡念,生一善念,或許就是杜絕了將來的惡事,救了將來眾生的性命。如果能夠一天沒有惡念,或許就是救了將來千萬人的性命。這其實是最徹底的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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