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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觀經四帖疏157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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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8 05:45: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唯勸正念稱名。往生義疾。不同雜散之業。

如此經及諸部中處處廣歎。勸令稱名。

將為要益也。應知。

四明既蒙化眾告及即見光明遍室。

五明既蒙光照報命尋終。

六明乘華從佛生寶池中。



六從經七七日已下。

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七從當華敷時下至得入初地已來。

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

即有其五。一明觀音等先放神光。

二明身赴行者寶華之側。三明為說前生所聞之教。

四明行者聞已領解發心。五明遠逕多劫證臨百法之位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九從得聞佛名已下。重舉行者之益。

非但念佛獨得往生。法僧通念。亦得去也。

上來雖有九句不同。廣解下品上生竟。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中生者,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

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祗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

以諸惡業,而自莊嚴。如此罪人,以惡業故,應墮地獄,命欲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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