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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的內容是有連貫性的,從一個主題連到另一個相關的主題。第一章講生命之道,我們要行在光明中;第二章接著就說真理在我們心中就要遵行主道,遵行主道的人就是住在主裡面的人。第二章的最後約翰結論說: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你們若知道祂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
當基督再來的時候,祂要審判萬民,我們住在主裡面的就不必懼怕,也不至於羞愧。那麼誰是真正住在主裡面的人呢?我們要如何才能分辨呢?「住在主裡面」是主觀的,是內在的經驗,人很難看出別人心裏面的真實情況,所以約翰在經文中用了七次「凡是…」的句子來教導基督徒分辨義人和惡人。這裡面包含了好幾項非常重要也非常基本的信仰真理。
當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祂一顯現,敵基督的假冒立刻揭穿了,那些屬於敵基督的人也同時被消滅。我們需要現在就根據聖經學會怎樣去分辨,一是為了防備他們,要與他們隔開;二是要提醒自己不要跟隨他們,免得我們也一同被定罪。
首先,凡行義的都是神所生的。住在主裡面的人就是神所生的兒女。我們都是父母所生,怎麼又是神所生的呢?第三章第一節: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
約翰說的父就是天父,舊約聖經沒有出現過天父這個字,以色列人連神的名字都不敢隨便提起,更不敢隨便從口中說出耶和華神為天父。但是當耶穌出來傳道,馬太福音第六章記載祂教導門徒禱告,禱告的第一句就是什麼?我們在天上的父。這是「天父」這個字第一次出現,從耶穌口中說出,令門徒非常驚訝。當時猶太人對於耶穌稱天父,自稱是神的兒子這件事情是多麼的憤怒,就多方設計想要害祂。
法利賽人說他們的父是亞伯拉罕,但耶穌卻說他們的父是魔鬼,他們都是魔鬼的兒女。這件事情非常的重要,我們都是人的兒女,但因信耶穌要被稱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的恩典。約翰曾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1:12-13)所以第一個原則,我們真是神的兒女,我們的身分確定,我們稱神為天父,我們的生命都是從祂那裡來的。有了這第一點的確認,接下來的幾個原則都是很顯然的。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必潔凈自己,像主潔凈一樣(約翰一書3:2-3)
神兒女的身分是在我們信主那一刻就開始了,因此我們的生活就該有神兒女的氣質流露出來,我們不能拖延等待將來才像主,現在就該活出聖潔。所以潔凈就是第二個分辨真假基督徒的原則。重點就是現在,現今不能分別為聖活出主的潔凈,將來見主面之時怎可能會像祂呢﹖
第三個分辨真假基督徒的原則: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約翰一書3:4-6)
主第一次顯現目的是為除掉人的罪,並不是為定人的罪。人若不能在主道成肉身之後與祂再來前及早悔改,除掉罪的恩典就沒有了,所能面對的就只有主再來時的公義審判。「凡看見過主」又「真認識主」的人,才是真蒙恩得除罪污的人。
真知道主與假知道主有極大的分別,真看見主與假看見主也是何等大的不同!基督徒認識主不能停留在頭腦上或知識上,像是一種說法理論、一套哲學思想、甚至是風聞臆測出來的認識,假基督和假先知也都是像這樣的人。這些人的假冒,往往利用了虛假的怪異奇事來掩人的眼目,強調他們能行異能、能看異象、看到主顯現等,可是這些人對主的認識都是虛假的。
知道和看見都是主觀各人內在的經驗,我們怎能判斷別人的知道或認識是真還是假﹖就看這個人是不是仍在罪中,是不是仍然犯罪,看他所結出來的果子如何,就顯出他的生命如何。約翰說得好: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3:7-10a)
第四個分辨真假基督徒的原則:
「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3:10b-11)
彼此相愛是神的命令。既然是命令,我們就一定要去做,不可以拒絕;不可以心情好的時候去做,心情不好的時候不做,喜歡做就做不喜歡做就不做;神的命令是無可選擇的。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3:12-15)
該隱與亞伯的事記載在創世記4:1-10;該隱是種田的,他將田產作為祭物獻給神;亞伯是牧羊的,他將羊獻給神。聖經說神悅納亞伯的不悅納該隱的,結果該隱很不高興,最後謀害了自己的兄弟亞伯。
長久以來很多人嘗試解釋為什麼神不悅納該隱的獻祭,各有說法,但聖經並沒有記載為什麼神不悅納該隱的獻祭,也沒有說該隱的獻祭不敬虔;這事件的重心是,該隱不高興神悅納亞伯的獻祭;該隱覺得亞伯比他得到神更多的關愛和接納,所以他心裡不平衡不高興。該隱的罪就是妒恨兄弟比他好。
人的忌恨是存在心中,忌妒讓人心發問:為什麼他會比我好?為什麼神對他比對我更好?為什麼他得到更多的祝福?為什麼他會有更多的機會?為什麼他順利我卻倒霉?基督徒肢體之間不應有忌恨,而要有真正的愛,不是我比他好的時候才去愛他,他比我好我就不高興,應該是祝福對方比自己更好,比自己更蒙福,比自己的生命活得精彩,更有見證。
Albrecht和Albert弟兄兩個,為了幫忙家計,決定他們之中一定要有人能去城裡學得技藝,將來可以掙錢資助家裡的需要。他們知道父親每天工作十七八個小時僅僅賺得飯錢,所以他們就決定,一人去礦坑打工,賺得的錢去供另一人上學。一個禮拜天崇拜之後,他們禱告抽籤,結果是Albert去礦坑挖礦,Albrecht去紐倫堡學美術工藝;Albrecht天資聰穎,努力向學,他的畫作雕刻作品水平超過所有的老師,四年後他榮譽畢業,許多人以高價收購他的作品。Albrecht回家了,可算是榮歸故里,在晚宴中,他深深感謝他弟弟Albert的犧牲,拿起酒杯來宣布說:弟弟,現在換你去學習,你的天分更高,雕刻技巧更好,我將完全提供你所有學習的需要。Albert聽了以後,留著眼淚站起來說:不,太晚了,太晚了。他舉起雙手說,過去四年在礦坑中做粗工,我的手指已經全部變形,幾次的受傷損害了我的手腕,我現在連杯子都拿不住,怎能拿起畫筆和雕刻刀呢?
幾百年後的今天,Albrecht Dürer的各種藝術作品陳列在世界各處的藝術博物館,但是很特別的是,幾乎所有的人都只在乎他的一件作品,甚至許多人家中都會擺上這件作品的複製。
Albrecht那天晚上含著眼淚用雕刻刀把一塊木頭刻成Albert枯乾變形的合十雙手,並且給它命名為「手」(Hands)。這個作品發表後立刻引起全世界的注意,當大家明白這雙手背後的故事,他們就把這個作品改名叫做「禱告的雙手」(The Praying H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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