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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資訊] 明知故犯赴三級警告國家地區旅遊 陳時中:返台確診將公布姓名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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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17 07:27: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知故犯赴三級警告國家地區旅遊 陳時中:返台確診將公布姓名

全球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有鑑於近期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宣布,自3月17日起,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對於「明知故犯」的出國民眾將祭出三個措施,其中一個就是經確診者將「公布姓名」!


非必要赴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及填寫檢疫通知書不實者,不可領取防疫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

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避免民眾赴國外旅遊不幸染病,造成國內社區防疫壓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宣布,自3月17日起,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並且祭出3個嚴厲措施:第一個措施就是不適用防疫補償,第二個則是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費用將另外公布。第三個「經確診者公布其姓名」。

此外,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第69條第1項最高處15萬元罰鍰,另針對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10至100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指揮中心表示,為鼓勵民眾配合整體防疫措施,衛福部於3月10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針對民眾因居家隔離、檢疫及家屬請假照顧,最多14天可領新台幣1.4萬元防疫補償金。


武漢肺炎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圖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月16日提供)

本辦法發布後,各界反映少數民眾為了申領防疫補償而刻意出國,導致本辦法的美意遭到濫用,且有部分民眾於檢疫通知書記載不實或疏漏,增加負責追蹤的地方政府民政、警政及衛政人員負擔,恐成為防疫破口。為避免民眾心存僥倖貪圖一時快樂,罔顧國內社區防疫安全,浪費珍貴之防疫及醫療資源,故訂定此規定,以降低疫情對國人健康的危害。

原文網址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8/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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