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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淺釋63
見性不會因為你所見而改變,它永遠都在那兒。這明暗有生滅,明來暗就去了,就不存在暗了,暗來明又不見了,這是有生滅的。凡所有相都有生滅,有生滅的就有生死。有生滅的就不是常在,這就是因緣法、有為法,有生滅的東西都不可能永遠存在。但是在生滅中間有個不生滅,見性不生滅,明來暗去,暗到哪裡去了?見性也沒跟著它走啊!暗消失了,見性還在,他又看到明了!什麼東西在他面前,他就看到什麼,它沒有生,也沒有滅。見性從來沒有生過,從來也沒有滅過,這是性的問題。還有你看這見性本身是什麼呢,正因的理性,見性就是理性,見性就是本體,它是不生不滅的。
但是能見應該是了因的慧性,可以轉過來,它就變成智慧了。你不轉過來,它就永遠只是見分。有的書說見分,就是識。我們常說識和智是不一樣的,我們凡夫要成佛,要轉識成智 ,轉八識為四智。 八識啊,前面不是說眼耳鼻舌身五識。識是什麼東西? 識也是無形無相的,看不見的一種知覺。這五識你要轉成什麼?轉成佛的成所作智。凡夫的五識 ,就是見聞嗅嚐 覺,識就是認識,就是分別,把這五種分別一轉,轉化成成所作智。第六識叫作意識是管分別的, 把它轉成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和妙觀察智和凡夫的見聞嗅嚐覺知,有什麼不同呢? 這是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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