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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的「計劃」
人活著是為了吃,還是吃是為了活著?很多人表示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根據直覺,大部分人都會說:人不應該只為了吃而活著,但如果「吃是為了活著」,那人活著又是為了什麼呢?這是個關於人生命意義的問題。
人只有從上帝——人類的創造主——那裡才能知道自己生命的意義。換句話說,上帝創造人、拯救人的目的,就應該是全人類存在的目的所在,是每個人生命的意義所在了。下面,我們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這整本聖經,來看上帝造人又救人的目的。
1、上帝造人作管家
聖經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上帝造男、造女,是為了讓他們在全地管理祂的創造(創1:26,28)。換句話說,人在地上是要做上帝的管家:這就是人存在的意義。
那麼,管家這職分有什麼特點呢?
首先,管家的地位相當高。一般來說,只有大戶人家才有管家。想一下過去清朝皇帝的「大內總管」,或是如今英國女王的管家:他們有多高的地位?有多大權力?那「上帝的管家」就更加非同小可了,正如大衛所感嘆的,他們有尊貴的地位和極重的榮耀(詩8:5-8)。
其次,管家的職責是服事。上帝要人管理天上的鳥、海里的魚和地上的動物。家裡養過寵物的人都有體會:管理一隻鳥、一缸魚或一條狗都需要花費不少精力,而且必須明白動物的習性、悉心養育、不斷付出。管理的本質就是服事,這與主耶穌的教導是相通的:誰要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可10:44)。
第三,管家應該沒有私心。管家雖然有責任管理很多事物,但所管理的對象並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主人;而且,管家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去管理、必須按主人的心意去管理。亞當和夏娃不滿足於做管家而想要做主人,他們置上帝的禁令於不顧,被趕出伊甸園是他們應得的下場。
2、上帝救人作祭司
上帝將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之後,在西乃山與他們立約。立約之前,上帝向摩西列出了條件:「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出19:5-6)。
然而,以色列人沒有守約。於是,上帝差遣耶穌來更新盟約,使所有願意相信並順服基督的人(羅1:5;16:26)都被從罪的權勢下拯救,成為教會。他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彼前2:9)。教會是基督用自己的血拯救的,為要讓他們成為一個國度、作上帝的祭司(啟1:5-6),並要在地上掌王權(啟5:10;20:6)。
由此可見,無論是舊約時代的以色列還是新約時代的教會,他們都是被上帝拯救來作祂祭司的國度的。換句話說,上帝拯救人,是要他們作祂的祭司。
3、祭司國度的特點
舊約時代的祭司有以下特點。首先,他們被分別為聖、成為屬於上帝的人:他們在子民面前代表上帝,也在上帝面前代表子民;其次,他們被膏抹、象徵被聖靈充滿,表達上帝同在的意思;第三,他們的責任(或特權、使命)就是專門服事上帝:向上帝的子民教導律法、給予祝福,同時,代表上帝收取子民的祭品、代替他們向上帝獻祭;第四,他們的食物、衣服和所獻上的祭品都要潔凈,代表他們的生命從裡到外必須聖潔、服事也要符合上帝的心意。
其實,全體以色列都應該是上帝祭司的國度:他們每個人都應當從祭司那裡學習上帝的律法,並且在生活中遵守上帝的律法(申17:9-11),讓外族人不僅羨慕他們的智慧和聰明(申4:6-8;王上9:4-8),而且歸榮耀給上帝(王上9:9)。這就是以色列這個民族被上帝揀選的目的。
到了新約時代,教會是上帝祭司的國度。首先,教會被分別為聖、成為上帝的子民:他們作光作鹽,在世界中代表上帝,也在上帝面前為世人代求;其次,他們被聖靈充滿、有基督的同在;第三,他們不僅要將自己的身體獻給上帝作活祭(羅12:1),還要傳福音、結果子,使新信徒靠著聖靈成為聖潔、得蒙上帝的悅納(羅15:16),即教導他們、使他們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腓2:15);第四,他們自己的生命必須聖潔,所作的工也要符合主的心意。
其實,每一位基督徒都是上帝的祭司:每個基督徒都應當從教會領袖那裡學習並接受裝備,不僅在個人生活中順從聖靈的帶領(加5:16)、使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加5:22-23),也要在使命上忠心、使萬民作基督的門徒。這正是上帝拯救人的目的。
4、管家、祭司之異同
人最初被造是代表上帝管理祂所創造的動物。然而,人墮落之後,人與上帝、與人、與自己、與被造界的關係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人成了上帝的敵人,彼此也相互為敵、搶奪上帝創造的各種資源,自身也因與上帝隔絕而不知道自己生命的意義。在這個背景下,上帝拯救一批人做自己的祭司。
祭司的職責是管理上帝託付給他們的聖言(羅3:2)、眾約、律法、禮儀、應許(羅9:4)和福音(羅15:16),服事上帝的子民、讓他們遵守祂的律法,同時也服事那些尚未認識上帝的人,使他們因聽信福音而成為上帝的子民,最終使上帝借著自己的祭司國度使萬族都能蒙受祝福(創12:2-3;18:18)。
上帝的管家與祭司這兩個職分雖然有上述不同,但也有相同之處。首先,上帝祭司的地位也相當高,是君尊的祭司、要與基督一同掌權;其次,祭司的職責也是服事:既服事上帝也服事人;第三,祭司也不應有私心,不能將受託之物占為己有或用來肥己。
5、基督的助理法官
作為基督徒,我們都知道將來耶穌基督會再來、審判死人活人。然而,很少基督徒知道或認真思想過自己將來或許也要扮演審判者的角色。
主耶穌曾對門徒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19:28)。保羅對教會提出這樣的問題:「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6:2-3)
這意味著:上帝不僅正在基督里造新人,也在為將來的大審判為基督培養助理法官:主耶穌的猶太族門徒要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祂的外族人門徒就要協助祂審判外族人嘍!法律系的學生將來要作法官,就一定需要認真學習各種法律知識並積累實踐經驗;同樣,如果我們要幫助主耶穌審判世界、審判天使,豈不更應當竭力追求在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嗎?豈不更應當竭力追求在使他人作基督的門徒這件事上作忠心的僕人嗎?
其實,主耶穌已把祂的心意告訴了我們,就是讓我們不要作又惡又懶的僕人,而要作良善、忠心又聰明的僕人和管家(太24:45-50;25:14-30),將來好管理更多的城(路19:17,19)和國(路22:29),作與基督一同掌權的祭司(啟5:10;20:6)。
6、我們應當怎樣行?
首先,我們要竭力實踐自己的使命。基督徒在世界上有著無比尊貴的身份和極為榮耀的使命:作上帝的管家和祭司。這使命是我們存在的唯一目的和意義,任何偏離這使命的生活都是對上帝旨意的偏離,也使人無法活出豐盛的生命。所以,我們不僅不要把大使命看作負擔,反而應當看作是特權、榮耀和效法基督的機會,竭力去實踐這使命。
其次,我們要竭力尋求生命的更新。上帝的目標要把人造得像祂(參考:「上帝為什麼要與人立約」),而祂使用的方法是讓人作管家、作祭司。徒弟要效法師傅做事的榜樣,才能把師傅的手藝學到手。照樣,基督徒只有按基督的心意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生命才能變得像祂;而我們只有在生命被更新之後,才能做好基督要我們做的事:生命與使命是密不可分的,它們彼此互相影響和促進。所以,我們要在實踐使命時效法基督的榜樣,竭力尋求生命變得更像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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