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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法門] 欲的認知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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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4-25 18:30:1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欲的認知

  「欲」,有雜染欲和善法欲之分,雜染欲是指內心不清淨的貪念,如貪求五欲六塵等;善法欲是指向上的精進力,如希賢求聖、服務鄉梓等。我們將「欲」分為八個層次:

  第一、無欲謂之聖:一個沒有欲念的人,他們對於衣食住行,只要能遮身充饑即能滿足,如顏回,孔子見他生活窘困,故於路旁放一錠金,並寫上:「天賜顏回一錠金」,顏回看到黃金,絲毫也不動心,只是寫下:「錠金不付命窮人。」便瀟灑地走了。聖人因能知足,故能守節不被利欲所誘,所以無欲謂之聖。

  第二、寡欲謂之賢:《佛遺教經》:「行少欲者,心則坦然無所憂畏」,賢能之士,因其寡欲不多求,所以不與人爭名求位,不為權勢利益所惑,他們不屈於脅迫,不委身事惡,更不以自身的喜好,對事物做出不公的判決,所以寡欲者謂之賢。

  第三、淡欲謂之士:何西疇:「士能寡欲,安於清淡,不為富貴所淫,則其視外物也輕,自然進退不失其正。」讀書人,日常行誼不忘先賢之道,能以淡欲為治身之本,故能無執地面對世俗名利,因而處事舒泰安詳、不驕矜做作,所以淡欲謂之士。

  第四、離欲謂之僧:龍樹菩薩說:「欲為苦本,眾禍之源;敗德危身,皆由此起。」世間的欲樂,皆為苦海輪迴之本,如果能摒棄世間五欲的枷鎖,遠離一切貪愛的執著,斷絕所有聲色的追求,而進入心靈自在的境界,我們謂之為僧。

  第五、貪欲謂之癡:眾生每天勞累奔波,除了滿足衣食住行所需之外,所謂「衣食足而思淫欲」,甚至「財色名食睡」無有饜足。但是當人們得到了情感、權位、財富、美貌後,真的就會快樂嗎?「欲海千層浪,苦海萬重波」,眾生愚癡,看不到欲望如無底深淵,因此在欲海浮沉,因而在六道中無法跳脫。

  第六、多欲謂之凡:歷史上,許多功名場中之人、坐賈行商之流,為了求名求利,不惜曲躬諂媚,成為悖理忘義之徒;為了貪財貪色,泯滅道德良心,成為欲望的奴隸,就如朱文公所說:「欲之甚,則昏蔽而昧理義」,所以多欲謂之凡。

  第七、逐欲謂之邪:《韓非子》:「人有欲則計會亂,計會亂而有欲甚,有欲甚則邪心勝。」人一有了貪欲,就會想盡辦法來滿足自己,為了達到目的更會不擇手段,因而生出種種的邪念,所以逐欲謂之邪。

  第八、縱欲謂之狂:社會上,凡犯下殺業、偷盜、淫穢的罪刑犯,大都是因為縱欲所致。《大般若經》:「欲如利劍、欲如火聚、欲如毒器」,如果放縱己欲,為所欲為,就會引發成為傷人的利劍、火聚、毒器,所以縱欲謂之狂。

  修身要嚴,莫使造諸惡;修心要密,莫使生欲念。所以「欲的認知」有下面八點:

  第一、無欲謂之聖。    第二、寡欲謂之賢。

  第三、淡欲謂之士。    第四、離欲謂之僧。

  第五、貪欲謂之癡。    第六、多欲謂之凡。

  第七、逐欲謂之邪。    第八、縱欲謂之狂。

(星雲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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