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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的過失
在我們的社會當中,喝酒的人不少,在社交場合,也常以雞尾酒品酌,以示禮儀。但是,時下之飲酒醜態百出,比如划拳勸酒、強制喝酒、賭注喝酒等,不僅危害身體、危害理性、影響社會善良風氣,尤其因為喝酒破壞人倫、延誤大事、害身喪命者不少。佛經說飲酒有三十六種過失,今列舉四點如下,實應為戒。
第一、顏色惡,力氣少:喝過酒的人,面紅耳赤,臉色難看;喝醉酒的人,胡言亂語,四肢無力,連走路都要人家攙扶。更有甚者,體態莽撞,四肢揮舞,乃至不慎跌入水溝,破傷顏面,血流滿身,四仰八叉,東倒西歪的樣子,好似個活死人,實在令人不忍睹之。
第二、眼不明,言不順:喝酒過多,舌頭結巴,語意不清,話不流利;酒後駕車,河流當作馬路,自尋死亡。還有甚者,眼睛模糊,醜態百出;醉後多話,不但把自己的隱私向人吐露,還把朋友的隱私,隨便說出來,乃至指天罵地,不避王法,最後招致無可挽回的惡果。
第三、相瞋恚,神不清:喝酒過量,猶如狂人,瞋恚凶惡,隨意拋擲家中雜物,驚動左右四鄰,人見人怕,不敢靠近。醉後神智不清,面色萎黃,嘔吐的樣子,把做人的基本舉止道德、人格神氣,統統都喪失殆盡,可見飲酒過量的危害有多大。
第四、名聲壞,疾病增:凡是好飲宴喝酒的人,都會遭受批評,名聲敗壞;凡是好酒之人,因為酒量過多,必定會引致疾病,使身體衰弱。此外,喝酒的人,經常結交酒肉朋友;喝酒之人,妻子憎惡其狀,想方設法與之遠離;飲酒過分,違犯國法,監獄有分;飲酒之人,減損福報,受苦無窮。
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做人要為了逞一時「飲酒」的口腹之欲,而把自己的六根弄得顏色惡、力氣少、眼不明、言不順、神不清、增疾病呢?所以,不要小看一杯酒,它對於一個人的損害,不可估計。飲酒的過失,實在不可不慎。
第一、顏色惡,力氣少。
第二、眼不明,言不順。
第三、相瞋恚,神不清。
第四、名聲壞,疾病增。
(星雲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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