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604|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房地產] 指控對手抹黑 永慶房屋敗訴確定 [複製連結]

Rank: 1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0-12-17 14:11:3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215edi042/

3年前臉書上有不明人士設立「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引來信義房屋子公司信義全球資產王姓及江謝姓員工關注,兩人分別以個人名義發文或留言,卻遭競爭對手「永慶房屋」提告,認為嚴重侵害名譽。日前最高法院審理,認定王男及江謝男未故意或過失侵權,判決永慶房屋敗訴,全案確定。

永慶房屋提告指出,「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並非永慶設立,但信義房屋子公司信義全球資產王姓員工在個人臉書上po文,寫下「做此專頁的人反串的很用心,但臉書演算法還是出賣了你」,並標注截圖圈選「永慶幸福同學會」,還註記「秒懂」;另外,江謝男則在該粉絲團留言,「小編根本是永慶的員工,不甘有黑心黃領帶,硬要組一個黑心信義,真的很無聊」,並寫下「勸小編趕快離開這家公司,待久了只學會一些旁門左道,又沒賺到錢」;永慶因而認定名譽遭信義2人貶損而提告。

最高法院認為,「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小編雖以公正第三者自居,但並非遭信義房屋以不合理買賣價格對待的消費者,因而認定是由特定人士或組織團體基於特定目的而成立;而王男及江謝男雖不能證明「小編根本是永慶的員工」,但應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

此外,判決也認為,江謝男在粉絲團上的貼文是回應小編,「對於可受公評的事發表意見,屬善意適當評論」,看似有損害名譽,但出於善意前提,在法律上價值判斷上,並非故意或過失侵害永慶名譽權,因而判決永慶房屋敗訴。

想到之前永慶打的廣告好諷刺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2-22 14:27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