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5-7-12
- 最後登錄
- 2024-11-16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206
- 閱讀權限
- 50
- 文章
- 47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記者丁萬鳴�台北報導】
手機燃燒、爆炸事件層出不窮,經濟部日前首次抽檢20款巿售非原廠手機、數位相機充電
鋰電池,發現其中有四成因安全設計不足,會有爆炸、起火危險,經濟部不排除要加強相
關鋰電池檢驗。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昨天表示,該局抽查巿售20款MOTOROLA、 SONY、SIEMENS、PANASONIC
、CANON、NIKON、OLYMPUS、FUJIFILM品牌手機和數位相機,使用的充電鋰電池,發現所
有產品標示都不及格;也未標示製造廠,只有四成標示代理商。
標準檢驗局指出,手機和數位相機因為使用不慎,發生爆炸和燃燒事層出不窮,幾乎都是
因為搭配的鋰電池設計或品質不良。而且,產品若未標示製造廠或代理商,會使受害的消
費者求償無門,得不到應有保障。
此外,標檢局還對抽樣的20款鋰電池進行過放電、充電、壓碎試驗測試,竟然發現有8種
款式的鋰電池未通過壓碎試驗,有出現爆炸或燃燒、冒煙的情況,顯示四成左右的巿售鋰
電池安全設計不合格。
標準檢驗局強調,目前台灣地區有近兩千萬支手機,以及數百萬台數位相機在使用,但多
數民眾使用手機或數位相機的鋰電池,都不是使用原廠電池,主要是手機、數位相機原廠
在銷售產品時,未提供足夠鋰電池,因此電池損壞時幾乎都會購買非原廠電池,造成手機
、數位相機使用上的安全漏洞。
標準檢驗局表示,為了保障消費者,正研議將充電鋰電池列入應施檢驗項目,所有產品要
強制檢驗。
【2006/06/22 聯合報】
請勿發表有版權之網址
好吃的蛋塔
《 本帖最後由 好吃的蛋塔 於 2007-3-8 01:42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