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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信脂膏
法因法師,俗姓顧,自號刳心,北宋四明慈溪人。出家後依止草庵道因法師學習天台教觀,因與其師草庵同名,時人於是稱他為「小因」。法因學成後,住持廣壽寺三十年,精勤領眾修行,晝夜講演天台教法,無一日懈怠。認真的態度感動緇素二眾,從他學法的人,日益增多。
法因從來不曾到過護法信徒家,每次檀信來寺見他,他總是恭敬慚愧地說:「佛制比丘,應以乞食活命,我是何人,豈能在此安坐,而奪取您勤苦辛勞所得來的財物?」每每婉拒施者,非萬不得已,才接受少分的供養。檀越信眾見他居處殘破不堪,想集資幫他翻新重蓋,法因說:「肉身尚屬無常,何勞辛苦經營這些身外之物呢?」
某天,法因請侍者準備講座,侍者回答:「大眾都赴檀越之請,尚未回寺。」法因說:「虛空諸天都等著聽法,何必集合寺眾?」於是命侍者擊鼓陞座,為諸天大眾講法。
南宋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八月,法因示現微疾,於定中看見觀音、普賢兩位菩薩,他對隨侍弟子說:「我看見法華道場,與平時所見的甚不相同;我將往生西方淨土了,請各自珍重。」於是結跏趺坐,請侍者集眾諷誦《觀無量壽經》,稱念阿彌陀佛聖號,於佛號聲中安然往生。
釋初參曰:古德對於檀越的信施,總是抱持戒慎的態度,省庵大師的〈勸發菩提心文〉說:「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在物質豐盛的今日,更值得吾人反復省思。就如《僧祇律》云:「所謂檀信脂膏,行人血汗,若無修行,粒米難消。」是故,若出家修行,還悠遊度日,不知精進用功,縱然只是僅受檀越一粒米,恐怕也是辜負了。
(星雲大師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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