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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禰的名受顯揚
領洗至今也已經8個多月了,在天主的眷顧之下我的生活也真的有了很大的改變。除了藉由參予教會活動而認識了更多的弟兄姊妹,誠如瑪 12:50所載—「不論誰遵循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同時也更藉著"思想"的改變,而更能從生活上各個層面體會到基督要給我的“禮物”;當然啦,並不是說成了基督徒之後就在俗世的生活上一切如意,現世的誘惑、試探總是有的,但是現在的我更懂得“悔改”(改變自己既有的想法,積極的正面思考)去面對生活。誠如羅馬書 12:2所言:「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
是啊!“願禰的名受顯揚”,區區一句經文,卻也是基督徒的我們在俗世生活中遇到抉擇時的最高指導標準!我一直認為要把天主聖言引到生活上去應用,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相信這也是“靈修”中最關鍵的一個步驟。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從宗教的訓示中找到讓我們提升生活品質的方法,那...宗教何用?天主聖言又有何讓人激賞之處?唯有“把基督活出生活中”才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最應該,也是最首要的事工。如果我們領洗之後,反而把“生活鎖進宗教內”那絕對不是耶穌基督所樂見的。聖經上宗徒大事錄 1:8不也明白的告訴我們—「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撒瑪黎雅,並直到地極,為我作證人。」嗎?
不敢說自己待人處世已經完美,但期許自己能夠憑著對主耶穌的信心,並以天上諸聖先賢為榜樣,努力的“力求完美”囉!耶勒米亞先知書中也提過—「只有你們徹底改善你們的生活和行為,在人與人之間行事公道,不虐待旅客、孤兒、寡婦,不在這地方傾流無辜者的血,不自招禍患去跟隨外邦的神祗,我才讓你們住在這地方,即我從開始便永遠賜給了你們祖先的土地。」(耶 7:5~7)。
阿肋路亞!讚美主! 文/本堂教友鄭宇清弟兄 撰
(士林耶穌君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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