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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基本概念與觀點和道教的核心教義
道家基本概念
道是先秦諸子共同理念。在道家那裡,道常用“一”、“恒”等概念代替,它不僅是萬事萬物的總規律,也是萬事萬物的本源,它無處不在無處不有,既有虛靜無為的特徵,又有複雜多變不容易被人認識的特點。
道家的自然一般指的不是大自然,而是自然而然,即天然,所以又經常用“天”來代替。道家認為,不但萬事萬物都是自然而然生成的,就是萬物本身也按自然而然的規律變化,如果人為造作,就會破壞這種自然而然的狀態,造成嚴重的後果。
道家認為物各有性,性各不同,即萬物各有其本性,每種事物本性各不相同,所以應尊重萬物天性,順其自然,這樣才合乎大道。正如黃老道家著作《淮南子》所說:“率性而為謂之道,得其天性謂之德”。
在老子眼裡,自化是自為,自作,自成,自富,自樸,自賓等的總稱,後來,魏晉學者郭象提出了獨化論,認為自化就是自為而相因的關係,即萬物都在按自己的天性自為,同時它們之間存在相互作用,這樣就會形成自然的理想的秩序。所以最高的統治一定是無為的。當代有些人也注意到自化與現代自組織化的概念有相似之處。
無為作為道家最鮮明的特徵,歷來眾所紛紜,歧義百出。總起來看,有消極無為;隨波逐流;不干預,冷眼旁觀;順其自然;寬刑簡政,休養生息等幾種觀點。
這是道家用世的基本方法,又常寫作“因”和“因也”。它的基本含義是順應萬物天性,“不為物為,不為物後,與時遷移,因物變化”(司馬談論《論六家要旨》),利用萬物和萬民的天性達到治國的目的,而不是今天所說的因循守舊。
道家基本觀點
道法自然。道家認為道是萬物的根本,而萬物都按自己的天性自然而然變化,所以大道本身也按自然而然的規律變化,正如魏晉學者王弼所說,道法自然就是“在圓法圓,在方法方”。
無為而治。與無為一樣,人們對無為而冶的理解也眾所紛紜,歧義百出。通常人們認為,所謂的無為而冶有寬刑簡政、休養生息;官無為而民自化;上無為而下有為;有所為有所不為等幾種理解。其實是要靠萬民的自為無為無不為,靠萬民的自治無治無不治。
這是道家黃老派的基本主張,它不但說明了法律本身合法性的來源,也為道家冶世鋪平了道路。同時這一理念也是道家黃老派與法家的重大區別。道家黃老派和法家一樣主張依法治國,但法家主張“法自君出“,而道家黃老派主張君主或者聖人必須“因道生法“,制定的法律必須考慮民俗民情。正如黃老道家代表人物慎到所說“法非從天下,非從地出,發於人間,合乎人性而已。”
道教的核心教義
道教教義的核心宗旨是仙道貴生。道教仙道貴生”的教義,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秦漢時期的方仙信仰二是老子所著《道德經》中“長生久視”之道的理論。祖天師張道陵立教時,將神仙信仰和常道宗理融合為一體,完整了道教信仰的體系。他認為“生”是道的另一種表現形式,道教重生惡死,追求長生成仙,修道的目的就是求得長生道教相信神仙是真實存在的,通過修煉是可以成仙的,神仙生活是逍遇自在的,是長存不亡的,他們都是得道的真人,是學道和修道之人學習和信仰的人格形象。而成仙得道的重要內容,就是通過自我的修行,達到長生久視。所以道教教導人們要貴生、重生,樂生,把生存的品質提高到神仙一樣的境界,達到生道合一的目的,就是得道。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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